中國人的筆誤和口誤:中國文化



作者:毛喻原
文章來源:作者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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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說法:中國文化
建議改為:中國少數文化人的文化
改正理由:「中國文化」是一個長期指代不明,並且在多數情況下是被濫用了的概念。我們認為,當今中國人最大的誤會,莫過於就表現在對「中國文化」這四個字的傳統謬釋和現實解讀上。很多問題,如中西文化之實質、中西文化之比較、愛國主義之根據、民族主義之矯情,以及各種各樣莫名其妙的過分良好的自我感覺,其實質都是一種妄自尊大、無知愚昧的心理使然,是一種社會性的精神性頑疾。它們的偏頗,甚至顛倒之處,究其原因,幾乎都可以歸結為人們對「中國文化」這幾個字的理解失誤上。
人們通常所說的、所理解的「中國文化」,我們完全可以大加懷疑,是否是指鹿為馬,張冠李戴,找錯了對象?實際上並不是那麼回事。人們(無論是人文學者還是普通百姓)平常所言說的「中國文化」,實際上並不是真正的「中國文化」,它壓根兒就不代表中國文化的普遍特徵和實質性內容。
這兒有兩個基本的概念必須弄清楚,並應加以嚴格的區別。其一是中國文人的文化,並且是少數中國文人的文化;其二是中國人民的文化,即中國之最為普通者、最為一般者的文化,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中國文化」。兩者是不可同日而語、混淆替代的。前者是少之又少的少數人的文化,它不具有普遍和整體的意義。這種文化的特徵及其證明僅存在於書本和文字、自誇與口辯的論證中,只存在於少數幾位所謂的中國先賢或智者的言論和著述裡。後者是普通老百姓的文化,它具有一種整體顯現和全息反映的性質。它的特徵及證明在民間,在中國的大地上(如具體的西南山水、黃土高原),在一般人(如都市居民、窮鄉山民)的日常舉止和行為言談中,在他們自然流露的眼神和表情裡。也只有在這些地方,我們才能找到真正能代表中國文化其實質和根本性的東西。對中國文化,人們普遍存在一種甚為深沉的誤解。他們認為老莊、儒學、佛教最能代表中國文化的主要特徵,我們認為此乃天大的誤會,殊不知從實際情況來考察,無論老莊、儒學,還是佛教,它們與一般中國人幾乎毫無干係。它們充其量只不過是少數中國人(所謂文人、學究、智者、賢士)的文化夢想或人生理想而已。應該說,一個民族的文化理念與其具體的行為表現是互為映照,相互印證的。從來就沒有一種毫無表現的文化,也從來沒有一種文化不在人的行為中表現出它的基本內涵和實質性內容。如果說儒、道、釋果真能代表中國人民的文化,如果說這種文化果真像人們所說的那樣高雅至極、博大精深,那麼毫無疑問,這種文化的高雅性和博大精深性就必然會在歷史上和現實中的一般中國人身上表現出來,至少我們會在他們的身上看到這種文化的痕跡,嗅到這種文化的氣味。也就是說,我們不僅能夠從都市文化人的身上,而且也能夠從鄉村庶民的身上明顯地感受到這種文化的濃郁氣息。正因為它是博大精深的,所以它必定源遠流長,絕不會突然斷裂和銷聲匿跡。如果承認文化和行為是互為裡表,互為因果的,那麼我們就能在大眾的行為中找到這種文化的表現,因為它們有一種血肉相契、相輔相成的關聯。但當我們環顧四周,拭目靜看時,我們在一般人的身上究竟又看到了多少道家風骨、儒家風範和釋家氣質呢?幾乎絕無僅有。相反,我們感到更強烈的是好像所有人生的淺薄、粗野和蠻橫,所有的浮躁、貧弱和蒼白似乎都一股腦兒地、迫不及待地直奔向人們的表情和眼瞼。那臉上似乎明明白白只寫著無知、空洞、頹廢和匱乏,有一種明顯的祛文化和無文化的痕跡。我們在現實生活中並沒有發現多少中國人身上表現出了這種道家風範和儒雅之氣,這些東西我們只能在這兩家代表人物的著述中方可發現其蛛絲馬跡。我們怎麼能夠用以點代面,以局部代整體的方式來推論一般中國人也具有這種道風和儒氣呢?實際上各朝各代的歷史和現實中的中國人與任何文本上、口頭上的儒、道、釋都無關聯,儒、道、釋,在過去是一種文本式虛擬,在現實是一種文飾性放大。中國人原本就是實實在在的實用主義者、無神論者、今生今世的經世格物者。除此之外,還能是什麼呢?你硬要把它拔到一個宗教哲學、精神倫理和形而上學的高度,那只是一種語言的迷幻和感覺的自戀,實質與生活本來的樣態無關。當我們在考察一個民族的文化本性時,切不可以某幾個獨特的人為參照的標準,要取大眾平日所思所言所表所為的某種綜量指標和參數,因為只有後者才有資格去代表生活中具有一般和普遍意義的東西。當我們說中國文化時,它理應代表中國人更為普遍和本質的東西。在此意義上,我們以前所說的中國文化實際上並不是真正的中國人民的文化,而是少數中國文化人、士大夫階層的文化,這種文化表達的僅僅是少數文化人的文化追求和文化理想,並不代表一般中國人的人性素質和生活品格。如果這種文化不能反映中國人精神的普遍性,那我們就沒有理由認為它是中國人或中國人民的文化。
比如,當我們談到一般意義上的西方文化時,這種文化就可在一般西方人的身上找到其對應性和恰切性,或一種相互印證性的說明。比如西方文化中的神道、理性特徵就能通過一般西方人的身上表現出來,即我們能夠在一般西方人的日常行為(比如進餐、社交、婚俗、葬禮等)中感受到這種文化的底蘊。只有在此意義上,我們才認為西方文化之說言之有理,持之有據。因為不僅在西方大師的著作中,而且更是在西方人的行為表現中顯示了此種文化的根本特徵。
縱觀中國的歷史,我們發現,在其文化理想(由書本和文字表達的文化理想)與現實表現之間始終存在著一種驚人的差異,一個巨大的鴻溝,甚至是一種徹底的背反。這種差異、鴻溝和背反,不得不使人對中國的真正文化進行反思和考察。由此,我們自然會提出以下的問題:難道一個民族的文化表述能夠與它的具體行為表現截然劃開嗎?看來中國的事情就是如此,天是天,地是地,話語是話語,行為是行為,天地不呼應,言行不交榫。倘若我們置一切客觀的存在而不顧,那麼在文化優劣的論證上我們只需做好以下幾項工作即可:1不需要真正的文化新質和啟蒙,只需辦好幾個大學的修辭系,多培養幾個文字論證家和口頭雄辯家就行了;2把文化問題還原成語言學問題,再把語言學問題還原成修辭學問題;3把文化問題完全當作文字問題來處理。
但這樣做的後果是悲劇性的,它最多只能維護和強化一種文化的自戀傾向,而於這種文化自身的發展毫無裨益。如果文化問題果真可以化簡為文字問題,那我們就有理由設想:埃塞俄比亞、莫桑比克也完全有能力去證明自己文化的優越性。這很簡單,它們只需花功夫去培養幾個能夠為這種文化進行辯護的雄辯家和修辭學家就行了。當然,這樣做需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假設一個民族或一個國家的文化理想與這個民族或國家的具體現實無關。唯有這樣,這種雄辯的可靠性才有其自身的邏輯前提。但事實與雄辯家們的假設恰好相反,就像一個生物體的血肉之軀不可分離一樣,一個民族的文化必然與它的行為方式有某種內在的聯繫。文化和行為是截然不可分開的。也許一種文化經得起文字的論證,但卻無法經得起現實的檢驗。如果一個民族的文化理想與其行為表達沒有關係,那我們就有充分的理由認為,這種文化是虛擬的、偽善的、假的,最多只能算是一種文化幻覺和夢想,而不是一種可以與其現實生活互為參照、互為印證的理性之鏡,更不是一種在歷史的過程中能夠真正推動生活向前發展的精神性效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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