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20世紀前期天津錢莊業的繁榮



作者:林地煥
文章來源:史學月刊(新史學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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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標題】On the Prosperity of Tianjing's QIAN ZHUANG Business in theEarly 20th centuryLIN Di-huan(Department of History,College of Humanity,North KyongsangUniversity,North Kyongsang the Republic of Korea)

【作者簡介】林地煥(1955-),韓國全北大學校人文大史學科文學博士,主要從事中國近代社會經濟史研究。〔韓〕全北大學校 人文大 史學科 全北道

【內容提要】20世紀前期天津錢莊業經過一番努力漸復繁榮,錢莊數目和規模較前有了不小的發展,對工商業的發展起了積極的作用,與新式銀行也存在著相互競爭、依賴和利用的關係。當然,錢莊業也存在著對工商業資助不夠、向新式銀行轉型者少等缺陷。

【英文摘要】Through a great deal of efforts,Tianjing's QIAN ZHUANGbusiness had returnedto boom in the early 20th Century.It hadgrown much more than before in numberand size and activelycontributed to the development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ThoseQIAN ZHUANG and some new-style banks competited with dependedon and made use of each other.Yet,the QIAN ZHUANG businesshad problems of insufficient fund for industry and commerecand few transformed themselves into new-style banksetc.

【關鍵詞】20世紀前期/天津/錢莊/金融Early 20th Century/Tianjing/QIANZHUANG(old-style ChinesePrivate Bank)/Finance

〔中圖分類號〕K258;F1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583-0214(2000)01-123-11



【 正 文】

  

  西方新式銀行組織未傳入中國以前,中國已經有傳統的金融機構,如票號、錢莊、銀號、當鋪等,它們在中國的傳統金融市場上一直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新式銀行興起以後,逐漸擴大其業務範圍,使票號與錢莊的業務受到了很大的影響,尤其是與清政府有不解之緣的票號所受到的打擊甚大。辛亥革命後,票號一蹶不振,新式銀行與錢莊掌握中國的金融市場,新式銀行主要投注於政府墊款及公債上,至於商業放款很少,而且往往採用抵押方式,這就迫使絕大多數的中小工商業者依賴錢莊融通資金。所以,清末民初的錢莊實際上替新式銀行貸款予中國工商業,以促進對外貿易與新式工業的發展,執行了工商銀行的職能。

民國初期,天津錢莊的規模遠不及上海錢莊,但天津位於華北地區商業與貿易的中心地帶,金融業的歷史悠久,資本規模雄厚,而且有龐大的金融組織。上海是20世紀初中國的金融中心,到目前為止,對上海金融組織的研究很多。反之,關於天津錢莊的著作,只有王子建等著的《天津之銀號》,滿鐵調查部編的《天津的銀號》,以及近人楊固之等著的《天津錢業史略》等,但都是簡介性的著作,缺乏全面而深入的研討。本文從觀察民國初期天津錢莊的發展及其原因出發,探討其在中國經濟現代化過程中所起的作用和所扮演的角色,進而評估其在整體經濟結構中的價值及所處的地位。



一 天津錢莊的一般概況



  在清末爆發的貼水風潮和上海的橡皮風潮中,天津錢莊和山西幫票號遭受了沉重打擊。清朝覆滅後,山西幫票號不免徹底崩壞;而天津錢莊則經過一番努力漸復繁榮,資本規模與營業特點上有了很大的變化,並在傳統的金融市場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具體言之,有下述幾個組織及經營上的特點。

  (一)錢莊數目的增加和規模的大型化。 1900年以前,天津大多數錢莊的資本金只不過一萬兩以下。由於資本力量的脆弱,各錢莊都發行鈔票以彌補不足的資本,因而易趨於投機(註:張燾撰:《津門雜記》,清光緒10年刊,第107頁。)。1900年庚子事變後的貼水風潮,就是起因於天津錢莊資本力的薄弱。自19世紀末開始,外商銀行,如匯豐銀行、德華銀行、華俄道勝銀行等,設立分號於天津。不久,大清銀行、交通銀行、志成銀行等中國新式銀行在政府的積極支持下也在各省設立分號,並逐漸擴大其營業範圍,使錢莊、票號等中國傳統金融機構面臨重大的挑戰,其中票號所受到的打擊尤為沉重。例如,清末時期的山西票號一直承辦清廷的匯兌業務,控制傳統金融市場;但不久,各省紛紛設立新式銀行,清廷將各省應解官款如租稅、俸餉銀、賠款等由新式銀行承辦匯兌業務,因而使山西票號在金融市場上的重要性日趨減少(註:中國近代金融史編寫組:《中國近代金融史》,中國金融出版社1985年版,第114頁。),最終未免衰落。錢莊的經營方式與票號大為不同,但由於外商銀行與中國新式銀行的數目不斷增多,使錢莊在業務上面臨嚴重挑戰。錢莊的營業方式除信用放款以外,與新式銀行基本相同,因而新式銀行成了錢莊最強有力的競爭對手。當然,新式銀行設立之初,難以和歷史悠久的錢莊相抗衡,但它依靠雄厚的資本不斷增加其數目,擴大在工商方面的營業範圍,迫使錢莊改善經營方式,以提高與新式銀行的競爭力。另外,外商銀行也使錢莊和票號受到了嚴重的打擊。大批富豪、政府官吏的民間資金被外商銀行所吸引,紛紛從錢莊提款存入外商銀行(註:《申報》1896年7月26日。轉引自張國輝:《二十世紀初期的中國錢莊和票號》,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報刊資料選匯,1986年,第7-28頁。),故錢莊在吸引存款方面,已經不是外商銀行的競爭對手,而且遇有金融風險,則錢莊因資本薄弱,而無法應付金融市場的風險。

  天津錢莊經過1900年初的金融風潮之後,便謀求資本規模的擴大,以提高對金融風險的應付能力。首先在籌資方面,擺脫原來的單獨投資方式,採取合資經營方式,以增強資本力。其次,錢莊的經營範圍不限於天津地區,在北京或上海等地設立分號,以擴大其營業範圍。據1908的統計,天津錢莊有資本額萬兩以上的銀錢號38家,其總額約75萬兩左右,平均每家資本額近2萬兩(註:天津市檔案館等編:《天津商會檔案彙編(1903-1911)》,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768-769頁。)。其中資本額3萬兩以上的9家,洽源銀號與棟達銀號的資本額達10萬兩。民國以後,天津錢莊靠民初工商業的興起,求得不斷發展,至1928年,資本額達萬兩以上的錢莊增至81家,總資本額約450萬兩(註:《天津錢業之調查》,《工商半月刊》第1卷第12號(1929年6月),第15-21頁。),每家平均資本額近6萬兩。以錢莊的總資本規模而言,比1908年增加近6倍。其中20家銀號的資本額竟達10萬兩以上。

  天津錢莊業經兩次嚴重的金融風潮以後,雖然在業務上遇到有華商銀行與外商銀行的重大挑戰,但以錢莊規模的大型化來圖謀其資本力的增強,進而與一般商人保持密切的金融關係,使其在天津成為不可缺少的金融機構。

  (二)組織上的幫派 清末民初在天津從事錢業者之間存在幫派組織,各幫派在資金融通、錢業經營方向、培養繼承人與教育方面所採取的措施,是各不相同的。初期的幫派,大致來自天津本地,所以幫派之分不太明顯,但在民國之後,由於天津與腹地之間的貿易逐漸增加,外地錢業者在天津開設分支行,擴大其營業範圍,逐漸形成了幫派體系。到抗戰前為止,在天津傳統金融市場就有天津幫、北京幫、山西幫、南宮幫、深縣幫及冀縣幫等幫派組織,其中天津幫(本地幫)錢莊約占60%,北京幫、南宮幫、深縣等幫錢莊約占30%,山西幫錢莊占10%(註:劉嘉琛:《解放前天津錢業析述》,《天津文史資料選輯》,第20輯,第162頁。),由此可知民國初期在天津形成了所謂本地幫居首位而其餘幫居次要地位的局面。

  本地幫錢莊在經營方式上有西街、東街、租界之分。西街錢莊開設於針市街,即指竹竿巷、北門外、估依街、北馬街一帶的錢莊,專營存放款業務;東街錢莊是指設於東門外、宮南、宮北大街一帶之錢莊,主要經營「現事」業務(註:所謂「現事」,亦稱「浮事」,其意義是指:凡是有利可圖的副業都可著手進行;不局限於錢莊原來的行業範圍,天津錢莊做現事的是從敦昌銀號開其端,以後成為風氣」(楊固之等:《天津錢業史略》,《天津文史資料選輯》第20輯,第113頁)。),存放款是補助業務;此外,開設在日、法、英租界一帶的錢莊,其規模不大,主要經營兌換業務,稱為租界錢莊。抗戰前夕,本地幫在西街約占50%,東街約占20%,租界約占30%(註:劉嘉琛:《解放前天津錢業析述》,《天津文史資料選輯》,第20輯,第162頁。)。清末西街與東街錢莊都是經營白銀收兌業務的,後來由於天津地區的商業與貿易逐漸發達,西街錢莊隨之擴充存放款業務,白銀的收兌與投機漸漸為輔助業務,東街錢莊原本從首飾樓轉化而來,所以只重視白銀收兌,不重視存放款業務,因而白銀買賣集中在東街之宮南、宮北一帶。

  西街錢莊在運營思想和作風上可分為保守正宗派與開明派。正宗派錢莊因經營方法上持保守傾向,拒收來歷不明的存款,又對放款特別慎重,一般選擇一些殷實富商貸款,不願貸放給中小工商業者。而開明派錢莊不僅和本地商人或富商大賈進行業務往來,而且也和中小工商業者建立業務關係。西街錢莊是本地幫錢莊的主體,因此錢業公會的歷代會長多由西街錢莊中選任(註:錢業公會歷代會長,如張雲蜂、王曉巖、范雅林、焦世卿、王西銘等,都由西街錢莊中選任,只有最後一任會長劉信之,是由北京幫銀號選舉出來(劉嘉琛,前引文,第164頁)。)。兩派錢莊在錢業公會的運營方向上也互不相同,正宗派錢莊極力主張錢業公會成員僅限於本地幫錢莊,反對外地錢莊加入;開明派錢莊則反對僅限於本地幫錢莊體制,積極支持外地錢莊加入錢業公會。由於開明派錢莊的努力,自1928年後,外地錢莊開始加入錢業公會,進入30年代,外地錢莊加入錢業公會的數量逐漸增加。

  (三)經營方式上的撥碼制度 天津錢莊在經營方式上和中國其他商埠最大不同之處,就在於撥碼制度的使用。一般而言,同業之間的往來與資金融通,均建立在信用制度基礎上,各錢莊一旦遇到資金周轉困難,就往往面臨倒閉的危機,此時必須大量求得同業的資金援助,才能克服金融危機。不過,這種情形只在彼此往來超乎普通的營業關係之上,方能發生。若相互之間沒有深切的瞭解,就無法推行信用制度。所以關係密切的同業之間互相融通資金,調劑金融,以謀求營業之便,此種關係稱為川換(註:滿鐵調查部:《天津?銀號》,1942年版,第389-390頁。)。

  天津錢莊的撥碼制度,是同業川換之間互相轉賬的票據。它的實行始於1900年庚子事變以後(註:劉嘉琛、謝鶴聲:《淺談天津錢業的撥碼》,《天津文史資料選輯》第40輯,第193頁。)。19世紀末,天津港的商品交易數量不多,因此商業與錢莊的業務往來都是用現銀或錢鋪所開出的錢帖收付。隨著商品交易頻繁,現銀交易逐漸不方便,因而同業川換之間的往來採用了外商銀行華賬房發行的記賬憑單,即「豎番紙」沖算賬款的方法(註:劉嘉琛、謝鶴聲:《淺談天津錢業的撥碼》,《天津文史資料選輯》第40輯,第193頁。),其結果不僅減少了繁瑣手續,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加速了資金周轉速度,受到了中外商人的歡迎。撥碼分為兩種形式,一種叫作撥交碼,另一種叫作收賬碼,撥交碼用於沒有川換關係的同業之間清算資金方面,收賬碼則用於川換關係的同業之間清算資金方面(註:劉嘉琛、謝鶴聲:《淺談天津錢業的撥碼》,《天津文史資料選輯》第40輯,第193頁。)。撥碼的習慣作法是:1撥碼不蓋出票錢莊的號名圖章,只在數額上蓋無關緊要的文字圖章,例如:「只憑撥付取現不憑」,「往來計數登賬作廢」、「計數不較作為廢紙」等等,對同業發有印鑒,行外人不易辨別其出票人。2撥碼一律轉賬,不付現款、不蓋憑收圖章。3撥碼原則上規定當日清算,過期無效,但偶有當日不及提出清算,蓋憑收圖章負責保證亦可通融照付(註:楊固之等:前引文,第102-103頁;王子建等:《天津之銀號》,1936年版,第35-38頁;滿鐵調查部:前引書第392-395頁。)。

  天津錢莊特有的撥碼制度,原是本地幫錢業者之間為清算資金之便而創立的。其後,在同業之間資金融通中扮演甚為重要的角色。這種制度以本地幫錢莊為主,因而外地幫錢莊在撥碼的使用上頗有困難,其原因在於外地幫派錢莊對津埠商業界不熟以及本地幫錢莊的排斥,尤其是正宗派錢莊反對與外地錢莊建立撥碼關係。

  (四)二地幫派對天津錢莊的控制 辛亥革命以後,錢莊在天津傳統金融市場上成了首屈一指的勢力。其中本地幫錢莊從清末到20世紀40年代,一直掌握著天津錢莊的領導權。抗日戰爭期間,本地幫錢莊因戰爭的餘波,遭受甚大的打擊,而從外地遷移到天津的冀州幫錢莊等外地錢莊擴張其勢力,因此外地幫錢莊的數目有大幅度的增加,但抗日戰爭期間本地幫錢莊仍然控制天津錢莊業。天津錢莊的這種傾向,與上海錢莊有所不同。上海錢莊則由寧波、蘇州等上海周圍城鎮遷移到上海的錢莊形成最大勢力,在上海錢莊中占重要地位,而上海本地幫錢莊在全部錢莊中僅佔10%以下,在上海傳統金融市場上並未占重要地位(註:魏友棐:《十年來上海錢莊事業之變遷》,《錢業月報》第13卷第1期(民國22年1月),第67-71頁。)。

各錢莊歸屬那一幫派的問題,是以股東或經理之籍貫或出身為基準而決定的,一般而言,經理掌握錢莊的經營大權,故經理之籍貫與出身地在歸屬幫派的決定上成為最為重要的因素(註:滿鐵調查部:前引書,第390頁;楊固之等:前引文,第112頁。)。民國以前天津錢莊的規模並不大,因而股東兼任經理較為多,但民國以後由於錢莊的資本力與經營規模逐漸增大,各錢莊有經營與資本之分離傾向,股東僅對資本的投入有責任,其他經營業務均由經理掌握,故錢莊的興亡視經理的經營方向而定。因此,錢莊歸屬那個幫派,與經理有密切聯繫,股東雖來自山西省,而經理的籍貫是天津,則其錢莊屬於天津幫派。例如,軍閥王占元開設的頤和銀號,經理倪松生是天津人,頤和就為天津幫;王開的另一家錢莊致昌銀號,經理劉信之是冀縣人,致昌就為冀縣幫(註:楊固之等:前引文,第112頁。)。



二 天津錢莊的繁榮與工商業的發展



  20世紀初天津錢莊開始推動其資本規模和籌資方面的大幅度發展。就資本規模而言,擺脫原來小規模經營方式,將小資本的兌換機構改成資本金數萬兩的存放款為主的金融機構。民國以後,天津錢莊不斷發展,到了1928年,資本金萬兩以上的錢莊,從1908年的38家增加到81家,其中資本金10萬兩以上的錢莊就有20家,較1908年的2家增加近10倍。這種趨勢一直持續到30年代初。據1935年統計,資本金10萬兩以上的錢莊達25家,其中2家的資本額已超過20萬兩,每家平均資本額也從1928年的6萬兩增至7萬兩(註:王子建等:前引書,第12-13頁。)。民國時期,天津錢莊所以能獲得如此大幅度的發展,與當時天津對外貿易和工商業的發展有著密切的關係。

  自明清以來,由於中國經濟的中心偏重於江南地區,上海在開埠以後成為中國貿易的中心港。天津港雖然扮演華北地區的海上門戶之角色,但開埠以後的物品交易遠不及上海,而且在1900年以前,天津港的進出口貿易大致以進口為主,所以經過天津港輸往中國其他商埠或海外出口的產品並不多,故開埠初期天津港的進口產品都是通過上海或香港中介商人輸往內地,因此天津地區商人與外國人的直接交易很少(註:羅澍偉主編:《近代天津城市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167頁。)。其後,由於華北地區鐵路網的擴大,輪船等輸送手段的發達,華北內地產品的出口額逐漸增加,但天津港一直入超。

  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與中國經濟中心偏重於江南和清末天津人口的增加有密切關係。明清以來,華北是政治中心地,江南則是向華北供給物品的主要經濟地區。因此江南地區的農業經濟逐年得到發展,而華北地區的農業經濟則處於日趨衰落的境地。開埠以後,天津口岸一直入超,出口額甚少。據統計,到20世紀初為止,天津港的進口額為出口額的10倍之多(註:王懷遠:《舊中國時期天津的對外貿易》,《北國春秋》第1期,第70頁。)。天津進口額增加的另一原因,是城市人口的增加。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天津人口達587666人(註:榮銓修:(重修)《天津府志》卷28,《戶口》,清光緒二十五年刻本。但據20世紀初出版的天津志,天津港的人口從1903到1906年之間,一直不超過40萬(《天津志》,第16頁)。),比開埠前增加兩倍。19世紀末以後,由於城市人口的自然增加,特別是來自華北各地的移民,使天津人口急劇增加。開埠以後,天津是華北地區唯一的進出口港,隨著貿易活動的增加,提供了大量發財的機會,使內地商人往來頻繁,進而吸收了大量的四周人口,因而大大刺激了進口貨品的需求,使天津的進口額隨之增長。



    

  

  資料:天津海關貿易報告,轉引自羅澍偉:前引書,第168頁。

  1900年以後,天津港的出口貿易逐漸開始增加。表一是20世紀初天津港的進出口表。由此可知,1901年的進口額比出口額增加近4倍。其後進出口額有大幅度增加。到了1928年,雖然進口額為出口額的2倍左右,但出口額卻比1901年增加近10倍。天津港出口額的迅速增長,起因於進入20世紀以後與腹地之間貿易量的增加。民初天津商人借外商銀行、華商銀行、錢莊等金融機關之融資,投到內地,以促成其開發和生產力的增長。同時,外商銀行貸款給洋行,促使洋行商人到華北內地採購土特產品,如包頭等西北各地也是天津洋行採購商品的重要土產生產地區。所以外商銀行將款項匯到包頭兌現。以這些匯款憑證作為支付手段,當地的商人經常利用天津某洋行的匯款憑證借本圖利,擴大經營(註:劉廷棟:《帝國主義洋行在石嘴山》,《寧夏文史資料》第7期,第185頁。),至此推動了西北內地的土產生產力的增進,並使與天津之間的貿易量隨之逐漸增加。另外,天津的各大華商銀行依據商人的貨物或貨物提單、保險單、匯票等單據作為抵押,為本地與外地商人提供貨款,使他們有能力到腹地推銷商品與採購土特產品(註:包頭市人民銀行:《包頭金融志》,《包頭史料匯要》第12輯,第176-186頁。)。

  20世紀以後,天津錢莊在與腹地資金流通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外地幫錢莊不僅貸款給客商,而且直接經營天津與腹地之間的匯兌業務,如辦理解付匯票和收解申匯等。同時,在西北各地設有聯號,承擔當地的收交客商款項,代為存儲郵匯,開展信貸業務,因此有比較固定的營業範圍與對象。例如,冀州幫錢莊以棉花商為主要對象,山西幫銀號則與皮毛商有較多的金融往來(註:楊固之等:前引文,第126頁。)。高陽縣手織布生產比較著名,高陽商人先從天津採購綿絲運回高陽縣,將它織染後再運往西北各地銷售(註:河北大學地方史研究室等:《高陽織布業簡史》,《河北文史資料》第19輯,第58-63頁。)。

  天津與腹地間貿易的增加,影響了天津傳統金融市場。如前所述,民初天津錢莊由本地幫所控制。外地幫錢莊則除天津與外地之間的匯兌業務以外,因不熟悉市面環境和受本地幫錢莊的排斥,難以擴大金融業務(註:王子建等:前引書,第7-8頁。),所以其數量也甚少。但到了20年代後期,隨著與腹地貿易的增加,外地錢莊的數目日漸增多,在天津錢莊業中佔有相當大的比例。抗戰期間,眾多的外地資本家遷移到天津,紛紛開設錢莊,與本地幫錢莊展開了激烈的競爭(註:滿鐵調查部:《天津的銀號》,1942年刊,第129-131頁。)。天津與腹地之間貿易的增加,促使天津港迅速發展對外貿易,當時經由天津港運往華北內地的商品中,有進口商品、國內其他商埠工業產品以及本地生產的工業及手工產業品等;從西北各地經由天津港運往國外或其他商埠的商品,有棉花、皮毛等。

  民國前期天津工業日益發展,亦為出口貿易額增加扮演重要角色。天津工業以紡織業與麵粉業為主體,呈現出迅速增加的趨勢。就紡織業而言,自1921年至1928年間創設的織布工廠就有281家,資本總額為207321元,比清末天津地區紡織業增加了10倍之多(註:宋美云:《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天津近代工業的發展》,《天津文史資料選輯》第41輯,第135-136頁。)。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北洋軍閥官僚特別注重於紡織業的發展,對於紡織業投資數十萬兩乃至數百萬兩的資本(註:以下是資本金達數百萬兩之典型的企業與其從業員數:裕元紡織公司,資本金5600000元,從業員3929人;恆源紡織公司,資本金4000000元,從業員3200人;裕大紡織公司,資本金3000000元,從業員1700人;寶成紡紗廠,資本金3000000元,從業員1630人(宋美雲,前引文,第136頁)。),因此天津成為華北紡織業的中心。食品工業,如麵粉業、制鹽、食油等,也有大幅度的發展,至20年代末,食品工業的總投資額達8550300元,其中麵粉業的投資總額為6192000元,佔整體食品工業投資額的70%以上(註:宋美云:《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天津近代工業的發展》,《天津文史資料選輯》第41輯,第135-136頁。)。另外,皮革、火柴、肥皂等化學工業亦有明顯的發展。

  清末民初天津港的對外貿易與工商業的發展,是促成天津金融業進一步發展的重要原因,尤其對天津錢莊的發展頗有助益。這是因為,當時天津地區的大多數是擔保能力不足的小規模企業,因而錢莊成為它們往來的主要金融機構。據北洋軍閥期間的統計,天津港的工廠為1281家,其中資本金萬元以上的工廠只有137家,近占10%,其餘都是資本金萬元以下的小工廠,而且資本金萬元以下的工廠中,絕大多數(70%以上)都是資本金不足千元的零散工廠(註:宋美云:《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天津近代工業的發展》,《天津文史資料選輯》第41輯,第135-136頁。)。華商銀行或外商銀行等大銀行對這些無擔保能力的小工廠根本不給貸款,故錢莊成了小工廠的主要資金來源。如前所述,到了20年代末期,資本金10萬兩以上的錢莊,從1907年的2家增加到20家,這表明民國以後天津錢莊隨著天津工商業的發達,而求得迅速發展。天津工商業的發展,使小資本的錢莊對於它的資金需要無法應因,故各錢莊的資本規模亦非與工商業發展同步擴大不可。因而合資形式的資本金10萬兩以上的錢莊逐漸增加。

天津錢莊非常重視對商業界的放款,其放款對像比較廣泛,與斗店、米莊、五金、雜貨等都有所往來。這與錢莊設立資金的來源有密切關係。商業資本在錢業投資中,約佔有60%以上(註:王子建等:前引書,第16頁。)。特別是俗稱「新八大家」的綢布紗商業對錢業均有投資,他們以獨資或合資的方式投資於錢業。如胡、樹、屏幾家合資經營的晉豐銀號,金家獨資開辦的瑞源永銀號,潘家獨資開辦的誠明、益豐、耀遠銀號等(註:劉嘉琛:前引文,第159頁。)。敦昌銀號的資本來自米莊、糧行,股東馮仲文在全國各地開設糧行分莊,以敦昌名義經營錢莊,以厚記名義經營糧食與現事業務(註:劉嘉琛:前引文,第166頁。)。天津商業的繁盛,帶給錢莊經營的好景氣。錢莊業的繁盛使商業資金投資於錢莊業,錢莊因之在家數與其資本規模上有大幅度的增加。另外,中國商人喜好利用錢莊,這與其商業往來習慣有密切關係。傳統中國商業界,基於信用維持其結構,很少出現押品放款現象。清末,雖有外商銀行與中國商業銀行,但中國商人拘於傳統商業習慣,「以抵押放款為恥,若非迫不得已,商人絕不以押品向銀行要求放款,以免為同業所嘲笑」(註:楊蔭溥:《上海金融組織概要》,《中國銀行史料三種》,第二冊,1929年版,第67頁。)。中國商人非常重視體面,如果不得已以抵押放款維持行業,則其對外信用大為損失,故盡量避免與銀行的往來,仍然與錢莊有密切聯繫(註:王子建等:前引書,第16、40-41頁。)。



三 天津錢莊業的繁榮與銀行業的關係



  自19世紀以來,外商銀行開設分號於天津,逐漸擴大其營業範圍,到20世紀初,中國新式銀行在官府的積極支持下開始營業於天津,以吸引租稅、釐金等公家資金。新式銀行建立初期未與錢莊往來,民國以後才開始往來,並建立了密切的金融關係。辛亥革命後,山西票號的勢力逐漸衰落。華商銀行替它為天津錢莊的資金融資起見,扮演甚為重要的角色。民國以後天津錢莊一直維持繁榮,與華商銀行對天津錢莊的積極融資亦有密切關係。此外,外商銀行的華賬房亦為錢莊的資金融資,扮演甚為重要的角色。

  清末,天津地區出現了不少的富豪,但固定資本比率較高,流動資本所佔比例甚少,市面資本的膨脹,與山西票號的投資有密切關係(註:(日)中國駐屯軍司令部編,侯振彤譯:《二十世紀初的天津概況》,第249頁。)。當時的天津錢莊其資本力甚為薄弱,只得依賴山西票號融通金融資金。山西票號雖注重於政府投資方面,故只與政府官吏往來,很少與一般商人金融往來,但實際上通過錢莊間接貸款給一般商人,由此控制天津商業界的資金流通。根據天津錢業行家估計,在1900年(光緒二十六年)以前,天津市場上可利用的現款或信用資金大略為6000萬兩,其中資金佔有者分別為:山西票號2000萬兩,外國銀行與政府官員在徵收與交庫期間留備流通的政府款項1000萬兩,富商及社會上層的周轉金1000萬兩,錢票1000萬兩,本地商人賴以從上海賒購貨物的資金1000萬兩(註:《天津1892-1901年海關十年報告書》,天津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譯稿本,轉引自羅澍偉:前引書,第214頁。)。由此可知,山西票號的資金在天津市面占三分之一,如果沒有山西票號的資金流通,則無法維持天津市面的安定局面。1900年初的貼水風潮中,山西票號將數百萬兩的資金調撥到其他地區,使天津錢莊無力開展業務(註:張國輝:前引文,第120頁。)。

  辛亥革命以後,山西票號逐漸衰落,華商銀行紛紛設立,如鹽業、金城、中南、大陸銀行等先後在天津設立分行。到了1925年,清末不及10家的華商銀行,已經增到40餘家,其中15家銀行將總行設立於天津(註:羅澍偉:前引書,第397頁。)。這些新式銀行從設立之初始,把主要業務放在與政府投資密切相關的事業上。如鹽厘、俸餉銀、地丁等的匯兌業務,對於一般商人則採取抵押貸款方式,使他們難以利用銀行開展商務活動。至於錢莊與華商銀行之間,雖有業務上的競爭,但要擴大資金融通,雙方非維持互相密切的金融協力關係不可。這是因為:

  其一,華商銀行設立之初,對銀行業務熟悉的人才不多,銀行業務基本上近似錢莊,所以將經營管理人員與業務骨幹從天津錢莊人士中選聘,銀行界的人士也投資興建許多銀號,因而銀號與銀行人士、資金往來十分頻繁。就錢莊人士的交流而言,在銀行的經理或副經理中來自錢莊的人不少。例如,鹽業銀行經理張松泉、副經理石松巖,金城銀行經理阮壽巖、副經理王向宸、夏采臣,大陸銀行副經理齊少芹,中南銀行副經理陳汲三、李雲波等(註:楊固之等:前引文,第107、115頁。)。民初銀元在中國貨幣市場廣泛流通,但銀兩仍然以記賬單位通用於中國商業界,這使銀兩為記賬單位的錢莊勢力大為加強,故銀行不可忽略申匯收交、同業清算、買賣銀洋的交易等業務。這些業務均屬於錢莊的業務範圍。天津各銀行經常委託銀號代為收取票據,收交申匯與買賣銀銀洋等。因此,銀行與錢莊的雙方關係愈來愈密切(註:王子建等:前引書,第41頁。)。後來,大生銀行董事長魏浚泉、經理張鴻卿,鹽業銀行董事劉紹藝、經理張松泉、副經理石松巖等,分別合夥投資開設永豐、中和、永孚、永豫、英濟、和豐等大型錢莊(註:楊固之等:前引文,第107、115頁。)。銀行與錢莊的人士交流,促成雙方間資金交流,因此當市面銀根緊張時,錢莊可向關係密切的銀行辦理拆借款項,銀行成為錢莊的可靠後台。

  其二,如前所述,銀行實行抵押貸款策略之後,難以吸收一般商人的存款,因此銀行為吸引商人的資本,採取通過錢莊貸款的辦法,為此銀行與錢莊建立同業存放款往來賬戶,將巨款存入錢莊,小則四五萬元,多則十餘萬,最多達三四十萬元(註:楊固之等:前引文,第107、115頁。)。銀行雖然未有將款直接貸放予一般商人,實際上天津商業界利用錢莊向銀行拆借巨款,故銀行與天津商業界之間存在密切的金融關係,如果在天津市面一旦發生蕭條局面,有可能直接影響到銀行業務,所以銀行業公會在金融恐慌發生時不得不積極與以錢莊為主的錢業公會經常聯合,以維持天津金融市場的穩定。例如,1927年協和公社倒閉,1928年中華匯業銀行倒閉,牽動金融市場,引起極大的恐慌,兩個公會聯合籌資接濟,臨時融資,抵住了這一次金融風潮。1927年的金融恐慌是天津有史以來最大的倒閉虧欠案,虧欠全市金融業的債務達700餘萬元之巨。其中,欠華商銀行款約占60餘萬元,欠外商銀行華賬房款約占50餘萬元,欠錢莊款約占20餘萬元(註:楊固之等:前引文,第107、115頁。)。同時,被拖累倒閉的金融機構有中元實業銀行,德華、中法工商、遠東三家外商銀行華賬戶,錢莊有開源、廣豫、元吉、東孚、義聚、義成6家(註:楊固之等:前引文,第107、115頁。)。

  民初銀行勢力無法與錢莊勢力相抗衡,在1927年的金融恐慌時,華商銀行受到了極大的損失。交通銀行為改革不合理的金融習慣,建議建立票據交換所。但如果成立票據交換所,則錢莊會取消與銀行沿用近50年的撥碼方式,因而無法吸收華商銀行存入的同業存款。錢業公會因業務上的利害關係,反對票據交換所的設立,華商銀行對於錢業公會的反對,唯有束手待斃。由此可知,民初天津錢莊在天津金融界的地位有多高。

  20世紀前後,天津錢莊採用撥碼方式以後,開始與外商銀行金融往來。庚子事變以前,天津商品交易數量不多,金額也不大,一般都是現金交易,因此錢業同業川換往來亦採用白天計數,晚上用現金沖算的辦法(註:劉嘉琛、謝鶴聲:前引文,第194頁。)。隨著天津商業繁榮與交易金額增大,錢莊業務也隨之擴大,資金往來日益增多,使用現幣交割與拆借極為不便,自錢莊開始改用撥碼方式後,僅差額用現幣交割。不久,差額也不用現幣,而是利用外商銀行華賬房的豎番紙轉賬。於是同業川換往來由原來的當天沖算方式改為次日早晨與外商銀行華賬房用豎番紙沖算賬款辦法(註:劉嘉琛、謝鶴聲:前引文,第194頁。),並以此加強與外商銀行的金融往來,使外商銀行的資金易流通於天津市面。上海錢莊早就通過向外商銀行透支或抵押貸款,以融通資金,天津錢莊則與外商銀行未有直接金融往來。天津外商銀行以洋行作為主要顧客,如果要與中國商人進行交易,則都只依賴買辦,未與中國商人直接交易。外商銀行華賬房的買辦,通常須運轉巨額的資金,因而基本上非富豪大賈不可,故經常有錢莊的股東或經理兼任之(註:(日)中國駐屯軍司令部編,侯振彤譯:前引書,第208-210頁。)。天津錢莊與外商銀行買辦此種關係,有助於使外商銀行資金易流通天津市面。如果錢莊偶遇資金周轉困難,可向關係較為密切的華賬房拆借。另外,平常各錢莊為沖算賬款,必須將巨額流動資金存儲於華賬房,其數額達數千萬元(註:《天津金融市場之奇觀》,《銀行月刊》第7卷,第9號,轉引自羅澍偉,前引書,第408頁。),故天津錢莊使外商銀行華賬房加強了資金實力。

總之,民國前期錢莊與華商銀行及外商銀行的相互依賴與利用關係,對錢莊資本的擴大起了相當大的作用,而且借資金實力的增進,謀求擴大錢莊規模與其業務範圍。



四 天津錢莊的繁榮與通貨秩序的變化



  清末中國維持自由放任的貨幣政策,因而多種貨幣流通於中國,如元寶銀、小銀、銀票、兩錢、銀元、小銀貨、銅元、銅錢、銀票等,另外還有日本、俄國、墨西哥等外國貨幣。這些貨幣,不論採取何種方式,都按實價通用,與其銘記的價格關係不大。又其兌換價格未有固定的法定比率,只依當地貨幣市場的供求緩急而變化。客戶都委託錢莊代辦,故錢莊代客戶辦兌換業務,以大獲其利。民國以後,在天津市面上流通的貨幣,已只有銀元與銅元。當時市面售貨,雖然通行銀元,但市場貨價、外埠匯兌與洋行結匯,則仍使用銀本位。因此商號調動款項,必須通過以洋(洋錢即銀元)易銀或以銀易洋的手續(津市叫作買賣洋錢,上海叫作洋厘)(註:陳宗彝:《解放前天津金融市場的變遷》,《天津文史資料選輯》第5輯,第179頁。)。他們把這種手續委託錢局代辦,故錢局的業務由過去的銀錢互換一變而為銀洋互換。民國前期雖然銀元廣泛流通,但就以錢莊的業務而言,與清末的狀況相比,可以說是沒有什麼不同。過去錢莊在代辦銀錢兌換中獲取暴利,而現在則代辦銀洋兌換中牟取暴利。另外,錢莊在存款方面也有所利處,原先錢莊接受客戶銀元存款時,必照厘市扣去一毫二忽五,然後設計為銀兩起息:支出銀元時,亦按厘市扣除一毫二忽五計算,出入之間,每萬元銀洋,錢莊可獲三元四角左右之利潤(註:楊蔭溥:《楊著中國金融論》,上海商務印書館1933年版,第141頁。)。故民國初期銀兩為主的金融秩序,對錢莊的興盛頗有助益。

  除洋厘以外,天津錢莊代工商客戶辦理申匯業務中也大獲其利。申匯是天津與上海兩地的電匯,匯兌方法分為銀兩匯兌與銀元匯兌(註:山西票號倒閉以後,民初經營匯兌的機關以郵局、銀行、錢莊為主體,其他有堆棧業、轉運公司等,匯兌的方法有票匯、信匯、條匯、電匯等,錢莊主要經營票匯、信匯、電匯的三種方法(參見郎仙洲:《銀錢業撮要》,天津,1933年;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國內匯兌處:《國內商業匯兌要覽》,上海,1925年;潘子豪:《中國錢莊概要》,上海,1932年)。)。天津與上海兩地的銀兩不相同,這兩地之平的大小與銀的成色亦不相同。因此匯兌上的計算大為複雜。天津所用的平是行平,行平1兩等於557.4公分,成色則以庫平為標準,則1000兩之中有純銀992兩,照天津行平與成色而計算,行平1兩之中有純銀552.94公分(557.4×0.992=552.94)。上海所用的平是漕平,而漕平1兩等於565.65公分,成色亦以庫平為標準,則1000兩之中有純銀944兩,按上海漕平與成色而計算,漕平1兩之中有純銀523.248公分(565.65×0.944=523.248)。天津行化1兩有純銀552.94公分,故以523.248除552.94公分,可得1兩零5分7厘,即行化1000兩等於規元1057兩(註:潘子豪:《中國錢莊概要》,上海,1932年,第169-171頁。),這是平匯。如果從上海運銀至天津,每規元1000兩尚需要運費、保險費、包裝費等等規元6兩4錢。如果以此數加上規元1057兩,則行化1000兩等於規元1063兩4錢。但由銀行匯兌,則行化1000兩僅需要規元1060兩(註:潘子豪:《中國錢莊概要》,上海1932年版,第169-171頁。)。何以兩種匯兌有此差別?這是由供求緩急決定的。天津每日開做申匯交易,銀行與工商客戶都委託錢莊代辦,錢莊則每天將經手的申匯收交數額核計,其差數委託經紀人代辦。申匯行市按照收交的多寡決定,例如:如收交相平,行市是規元1060兩合行平1000兩,但收多於交,則行市應增1兩或2兩,升為1062兩或1061兩,交多於收,則行市應減為1兩或2兩(註:滿鐵調查部:前引書,第396-397頁。)。

  如前所述,申匯與洋厘由錢莊代辦,各錢莊將此業務委託經紀人去辦。經紀人都是錢莊職員出身,聯合組織跑合鋪,專門代辦申匯及洋厘業務。經紀人在1902年「斷銀色」措施後遭到甚大的打擊,因此在天津貨幣市場斂跡一時。但20世紀初華洋貿易開展,由於各帝國主義的貨幣隨之滲透進來,因此外匯外幣行市多變,使得經紀人重新登場。他們在針市街組織公記跑合鋪,做一些京津票匯、信匯、電匯等業務。民國以後,在天津宮北大街有信記跑合鋪、通記跑合鋪等的組織,以買賣洋錢與羌帖為主要業務(註:陳宗彝:前引文,第180頁。)。在1918年以前,此種跑合鋪成為買賣銀元、羌帖、老頭票、中交票的集中點。

  當時羌帖與老頭票成為各錢莊的主要投機對象。天津東街錢莊是「現事」業務的中心地,東街錢莊以收兌白銀與熔鑄元寶為主要業務。存放款業務則居於次要地位。天津錢莊的現事業務,以敦昌銀號為其端。敦昌厚記銀號原本從事修飾業,逐漸擴大其經營而改組為銀號。敦昌銀號利用雄厚的資力,以敦昌名義經營錢業,以厚記名義經營糧業。庚子之後由於華洋貿易開展,外匯外幣行市多變,敦昌銀號聘請錢業老手盧子林,經營與金融有關係的業務,如金銀作買賣、羌帖、老頭票的投機、公債、股票等,以大獲厚利(註:劉嘉琛:前引文,第166頁。)。辛亥革命後,錢莊興盛,敦昌銀號職員紛紛出號,另組新局,並為謀求業務上之便,號址均設於東街,因而店多成市。

  盧布(俗稱羌帖)是帝俄發行的不兌現紙幣,在1912年以前已經行市於天津,其後由東北各商轉運於津,其交易量日益增多。經營羌帖的錢莊有東西兩大客幫。東幫以奉天、吉林兩省為主:如瀋陽的世合公、隆泉美等號,長春的天合盛、厚發合、益發合等號。相繼來津分寓宮北大街的大匯通與敦昌銀號而經營(註:陳宗彝:前引文,第185頁。)。西幫即伊犁幫是由伊犁地區轉運大批羌帖而形成的。當時新疆伊犁等處與帝俄的通商使用羌帖。西幫的文豐泰、同盛和等號由津運土產及日用品至伊犁銷售。但兩地不通匯兌,因此將售貨款項換成羌帖帶回天津。故西幫亦成為羌帖的大宗經營者。(註:楊固之等:前引文,第113頁。)其後津市羌帖交易日益增多。但在民國以前,天津錢莊僅代客買賣羌帖,遇有外客大量來華就難於消化,所以多派人往租界各外國銀行銷售,謂之「走下行」(註:陳宗彝:前引文,第186頁。)。華俄道勝銀行因羌帖是它本國的貨幣,需要量大,故成交數額較其他各外國銀行多。1918年俄國革命以後,由大批帝俄逃亡貴族、地主、大資本家等攜帶巨量紙幣,湧入新疆及東北各省,這些錢幣輾轉流入天津,數額日增,行市日跌,直至1923年至1924年間,跌落到一文不值,才絕跡於市場。

老頭票是日本朝鮮銀行發行的不兌現鈔票。1918年羌帖失勢後,老頭票便成為投機者的目的物,成交數額突高。1919年「五四」運動震動全國,天津學生聯合會積極宣傳抵制日貨,並勸告錢業公會與各錢莊,停止買賣老頭票,不久老頭票因學聯會對經紀人的警戒行為,一度停止開行。但迨運動浪潮過後,經紀人在錢商公會與宮北大街大開老頭票行市,當時日成交量約達500萬元左右(註:楊固之等:前引文,第114頁。)。其後1921年至1922年太平洋會議期間,中國人民又掀起反日運動,迫使老頭票在市場上再次斂跡。但1922年4月,中日膠濟路撤兵協定成立,抵制日貨運動逐漸沉寂,老頭票的行市又回到錢業公會開做。1928年濟南「五三」慘案發生,全國沸騰,錢業公會被迫宣佈停做老頭票交易,事後也未再開行(註:陳宗彝:前引文,第183-184頁。)。



五 結語



  錢莊是中國金融現代化過程中的過渡產物。清末中國的金融業,原以錢莊、票號為主,辛亥革命後,票號一蹶不振,華商銀行代之而興,於是形成外商銀行、華商銀行與錢莊鼎足而立的情況。天津錢莊在中國經濟現代化過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在供應中小工商業者資金、促進國內工商業發展方面,更有其重大貢獻。一般認為錢莊利率過高,有礙工商發展,但錢莊的利率,除新式銀行外,與其他金融機構相比較,並不過高。天津是華北地區華洋貿易的中心,所需之商業資金為數極巨,大都依賴金融機構周轉,天津的金融機構計有票號、錢莊、外商銀行、華商銀行、當鋪等。外商銀行與票號很少放款予一般商人。因此,華商僅賴華商銀行、錢莊、當鋪周轉資金。天津錢莊的放款利率約在月息最高一分四厘左右(註:滿鐵調查部:前引書,第175-176頁。),當鋪則在二分以上,甚至有三分以上者(註:羅炳綿:《近代中國典當業的分佈趨勢和同業組織》,《食貨》,復刊第8卷第3、4期,1978年6月,第34-40頁。)。此外當鋪規模較小,資力較薄,所能提供的商業資金有限,故當鋪對於工商業者所提供的助力,遠不及錢莊。至於華商銀行,放款利率雖較錢莊為低,但華商銀行的數目在民國以後逐漸增加,而且全力投資公債及政府墊款,對中小工業或商業的放款,則採取通過錢莊貸款的間接方式,故工商放款的數量不免有限。故清末民初,中國工商業如果未有錢莊之信用放款支持,則中國工商業難有起色。另外,錢莊雖然依賴銀行,周轉大量資金,以擴大其業務範圍,但錢莊亦有助於民國初銀行勢力的發展。如前所述,銀行通過錢莊,貸款予中小工商業者,如果未有錢莊的媒介,銀行無法與一般中小工商互相聯繫。民初中國工商業甚為幼稚,大半以中小工業為主,而且經營方式亦因資本的缺乏,採取信用賒銷交易方式,故工商業者未有適當的押品,無法向銀行貸款。民初在全體工商業者中這種中小業者所佔的比率甚高。如果銀行忽略對他們的貸款,在經營上不免有很大的損失。銀行依賴錢莊的幫助,可與中小工商業者互有關係,以擴大其業務範圍。故民初錢莊依賴銀行融通經營資金,錢莊的存在對華商銀行的發展,亦頗有助益。

錢莊由於本身資力不夠雄厚,無法長期以低利貸款方式大量投資新式工業,以促進國家的工業化,而且錢莊過分注重人際關係,未形成制度化的經營方式,以致放款範圍受到局限,未能全面資助中小工商業,這是錢莊的缺點之一。另外,中國錢莊掌握金融大權已百年之久,但未曾脫變為新式銀行。關於這一問題,除錢莊本身的因素外,不可忽略社會環境的保守傾向。在組織方面,傳統的合夥制,有礙錢莊擴大股份,以形成股份公司的形態。在經營方面,錢莊的無限責任經營方式,亦阻礙其吸收大批投資人,擴大其資金規模,以形成大規模的公司。此外,社會經濟形態的傳統性、社會態度的保守傾向、家族中心組織上的限制、企業精神的缺乏等,阻礙錢莊脫變為銀行。故20世紀初中國錢莊的業務,與新式銀行相類似,但拘泥於傳統,在組織制度方面,始終未曾轉變。直至30年代,由中國錢莊轉化為新式銀行者,為數仍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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