帛書《易傳》中的象數易學思想
作者:劉大鈞
文章來源:易學與中國哲學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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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王堆帛書《二三子》、《系辭》、《衷》、《要》、《繆和》、《昭力》諸篇中保存了大量珍貴的象數易學資料,這些資料向我們展示了先秦時代象數易學的重要內容,以及它們與漢人像數易學之間的傳承源流關係。除帛書《易經》、《昭力》另撰文討論外,本文試析《系辭》、《二三子》、《衷》、《要》、《繆和》諸篇的象數易學內容。
一
帛書《易傳》中有一篇被題名為《二三子》,其中有這樣一段文字:
二三子問曰:易屢稱於龍,龍之德何如?孔子曰:龍大矣,……高尚行虖星辰日月而不 ,能陽也;下綸窮深淵之淵而不沫,能陰也;上則風雨奉之,下綸則有天□□□,窮乎深淵則魚蛟先後之,水流之物莫不隋從;陵處則雷神養之,風雨辟鄉,鳥守弗干。曰:龍大矣,龍既能雲變,有能蛇變,有能魚變……唯所欲化而不失本刑,神能之至也。
考《管子·水地篇》說龍曰:
欲大則函於天地,欲上則凌於雲氣,欲下則入於深泉,變化無日、上下無時,謂之神。
《管子·水地篇》論龍之「欲大則函於天地,欲上則凌於雲氣,欲下則入於深泉」云云,與帛本之「龍大矣,……高尚行虖星辰日月而不 ,能陽也;下綸窮深淵之淵而不沫,能陰也」及「龍大矣,龍既能雲變,有能蛇變,有能魚變……唯所欲化而不失本刑,神能之至也」,其說是一致的!
龍作為我中華民族的象徵,其特性先人早有成說,帛書《二三子》與《管子》等書只是在引述其說而已,至兩漢時代,人們仍傳承此說。
案《說文》釋龍:
龍,鱗蟲之長,能幽能明,能細能巨,能短能長,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潛淵。
《後漢書·張衡傳》:
夫玄龍迎夏則陵雲而奮鱗,樂時也;涉冬則淈泥而潛蟠,避害也。
另,《說苑》之言龍,與《說文》基本相同,此不贅述。
漢人稱龍為「鱗蟲之長」,顯然亦本於帛本之「窮乎深淵則魚蛟先後之,水流之物莫不隋從」。
漢人言龍春夏登天,秋冬入淵,顯然源於帛本之「高尚行虖星辰日月而不 ,能陽也;下綸窮深淵之淵而不沫,能陰也」。因依「卦氣」說,春夏陽長陰消,秋冬陰長陽消,且帛書《繆和》篇引孔子言天道曰:「凡天之道壹陰壹陽,壹短一長,壹晦一明……」而《說文》釋龍曰「能幽能明,能細能巨,能短能長,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潛淵」。此說顯然傳承帛本釋天道之說,而以龍喻天道象乾。
《二三子》釋「潛龍勿用」曰:
孔子曰:「龍浸矣而不陽,時至矣而不出,可謂浸矣。」
此說亦與前文孔子言龍「高尚行虖星辰日月而不 ,能陽也;下綸窮深淵之淵而不沫,能陰也」相一致,然而卻與今本《易傳》之解有異。案今本《象傳》釋乾卦初九爻之「潛龍勿用」曰:「潛龍勿用,陽在下也。」《文言》釋此爻曰:「潛龍勿用,陽氣潛藏。」《子夏易傳》亦曰:「龍所以象陽也。」故《象傳》《文言》與《子夏易傳》釋「潛龍勿用」顯然與帛本之旨不合。我們知道,乾卦以龍喻天道,帛本以「能陽」「能陰」釋龍,似較今本《易傳》純以龍象陽更符合天之道。案《說卦》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上文引《繆和》亦曰:「凡天之道,壹陰壹陽,壹短壹長,壹晦壹明。」
應引起我們重視的是,帛本以「時至矣而不出,可謂浸矣」釋「潛龍勿用」,而西漢人亦以此釋之。案《淮南子·人間訓》曰:「故《易》曰『潛龍勿用』者,言時之不可以行也。」其解與帛本正同。不僅乾卦初九爻以言「時」證明西漢人確得帛本之傳,其九三爻之解就更為清楚明白地證明了這種傳承關係。
《二三子》:
卦曰:君子冬日鍵鍵,夕沂若厲,無咎。孔子曰:此言務時,時至而動,□□□□□□屈力以成功,亦日中而不止,時年至而不淹。君子之務時,猷馳驅也。故曰「君子終日鍵鍵」,時盡而止之以置身,置身而靜,故曰「夕沂若厲,無咎」。
帛書《衷》篇釋此曰:
「君子冬日鍵鍵」,用也。「夕沂若厲,無咎」,息也。
《衷》篇又曰:
「君子冬日鍵鍵,夕沂若厲,無咎。」子曰:知息也,何咎之有?
而《淮南子·人間訓》曰:
故「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終日乾乾」,以陽動也;「夕惕若厲」,以陰息也。因日以動,因夜以息,唯有道者能行之。夫徐偃王為義而滅,燕子噲行仁而亡,哀公好儒而削,代君為墨而殘。滅亡削殘,暴亂之所致也,而四君獨以仁義儒墨而亡者,遭時之務異也。
如前所知,上引《淮南子》中的兩段文字,在於解《乾》卦初九與九三爻辭,而其言「時」言「動」言「息」,皆傳承於帛本《易》之旨也!此帛《易》在漢初仍有傳授之確證!《淮南子》一書乃西漢淮南王劉安之門客所撰,劉安曾聘明《易》者九人撰《淮南道訓》兩篇,號九師說,此書已失傳。《淮南子》中言《易》之內容,當可反映九師之說。由此可知,漢初九師說《易》,尚得帛本之傳也。
反觀《周易集解》一書,其書被《四庫全書總目》譽為「千百年後,人們得以考見畫卦之本旨者,惟賴此書之存耳,是真可貴之寶籍也」。書中共集漢魏三十餘家《易》注,然觀諸家解《乾》卦初九與九三兩爻,已皆不見帛本之傳矣,悲夫!
自宋人始,至今人止,解《乾》卦九三爻辭時多斷此句作「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然若案之帛本《易》及《淮南子·人間訓》解釋此句之旨,其文應以「夕惕若厲」為句是非常清楚的。另外,《易緯·乾元序制記》:「每遺夕惕若厲,懼後戒。」亦以「夕惕若厲」為句;《漢書·王莽傳》:「《易》曰『終日乾乾,夕惕若厲。』公之謂也矣。」《說文》「骨」部「 」下引《易》曰:「夕惕若夤。」《文選·思玄賦》:「夕惕若厲以省愆兮,懼余身之未敕。」其行文皆以「夕惕若厲」為句。王弼《周易注》亦曰:「終日乾乾,至於夕惕猶若厲也。」《風俗通義》亦引《易》作「夕惕若厲」。而最為清楚的是《周易集解》注《文言》之「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引荀氏九家曰:「『修辭』謂『終日乾乾』,『立誠』謂『夕惕若厲』,『居業』謂居三也。」綜考以上所引,可證先秦及漢魏之人,皆斷此句作「夕惕若厲,無咎」。至宋,始斷此句作「夕惕若,厲無咎」,今人整理帛本時,亦斷此句作「夕惕若,厲無咎」。從宋人之說,誤矣。
筆者以為,帛《易》解乾卦初九爻與九三爻,其要在順天時而和陰陽以「知息也」,主張「君子務時,時至而動」,「時盡而止之以置身,置身而靜」,亦即《淮南子·人間訓》之「終日乾乾,以陽動也;夕惕若厲,以陰息也」。就是說要因時而「動」「息」,只有這樣,才可免遭「時之務異也」。帛書《二三子》又說:「聖人之立正也,必尊天而敬眾,理順五行。」又說:「德與天道始,必順五行。」帛書《繆和》篇亦說:「上順天道,下中地理,中適人心。」
這種順天時和陰陽而「動」「息」的思想,是「卦氣」說的核心,亦是西漢人講《易》的主旨。案《史記·司馬遷傳》記載太史公司馬談在《論六家要旨》中有一段講述易學要點的話:「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教令,曰順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則亡……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為天下綱紀,故曰『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張晏註:「八位,八卦也;十二度,十二次也;二十四節,就中氣也;各有禁忌,謂日月也。」
此說顯然符合帛《易》之旨,亦與「卦氣」說及《禮記·月令》的精神相一致。司馬談學《易》於楊何,可知漢初田氏《易》學中有帛《易》之傳。同時,還有一條很重要的證據可證明此點。《史記·太史公自序》曾說:
《易》著天地陰陽四時五行,故長於變。
此論曾引起今人懷疑,因為今本《易傳》中並無五行觀念。筆者過去對此亦百思不得其解,隨著帛書《易傳》的出土,終於揭開了這一千古之謎:帛書《易傳》中有五行的內容!帛書《要》篇曰:
故易又(有)天道焉,而不可以日月生(星)辰盡稱也,故為之以陰陽;又(有)地道焉,不可以水火金土木盡稱也,故律之以剛柔;又(有)人道焉,不可以父子君臣夫婦先後盡稱也,故為之以上下;又(有)四時之變焉,不可以萬勿(物)盡稱也,故為之以八卦。
如前所引,《二三子》亦一再強調「必順五行」「理順五行」。漢初所傳《易》中肯定有此內容!故司馬談才言及五行,此帛《易》在漢初仍有傳授的又一補證!不可忽視的是,文中「又(有)四時之變焉,不可以萬勿(物)盡稱也,故為之以八卦」,這種以八卦代表四時與萬物之變的思想再次證明了帛本確以「卦氣」說《易》!
帛本《要》篇中的如下文字,更可作為其以「卦氣」說《易》的鐵證。其曰:
孔子繇《易》至於損益一卦,未尚不廢書而歎,戒門弟子曰:「二三子!夫損益之道,不可不察也,吉凶之[門]也。益之為卦也,春以授夏之時也,萬勿(物)之所出也,長日之所至也,產之室也,故曰益。損者,秋以受冬之時也,萬勿(物)之所老衰也,長(夕)之所至也,故曰[損],產道窮焉,而產道□焉。益之始也吉,亓冬(終)也凶;損之始凶,亓冬(終)也吉。損益之道,足以觀天地之變而君者之事已,是以察於損益之變者,不可動以憂喜,故明君不時不宿,不日不月,不卜不筮,而知吉凶,順於天地之[□]也,此胃(謂)易道。
我們知道,依漢人所傳「卦氣」說,《益》居正月立春「東風解凍」「蟄蟲始振」之後,故「春以授夏之時也,萬勿(物)之所出也,長日之所至也」。《損》居七月立秋後「白露降」「寒蟬鳴」「天地始肅」之際,故「秋以授冬之時也,萬勿(物)之所老衰也,長(夕)之所至也」。此段文字很清楚地解釋了《雜卦》「損益,盛衰之始也」之所指,可證今本《易傳》確以「卦氣」說《易》。《彖傳》釋《損》卦曰:
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
釋《益》卦曰:
益,動而巽,日進無疆,天施地生,其益無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損》《益》兩卦皆強調「與時偕行」。所謂「與時偕行」,即與春夏秋冬偕行也;所謂「損剛益柔」,即損陽益陰,此指秋冬也。「日進無疆」「天施地生」云云,此指春夏也。此亦《彖傳》以「卦氣」釋《損》《益》二卦之確證。如無帛書《要》篇出土,今人又何以能知此《雜卦》《彖傳》之「要」也。
再案之《淮南子·人間訓》:
孔子讀《易》至《損》《益》,未嘗不憤然而歎,曰:「損益者,其王者之事與!事或欲以利之,適足以害之,或欲害之,乃反以利之。利害之反,禍福之門戶,不可不察也。」
故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
仔細對比《淮南子》此段與上引帛《易》談《損》《益》的文字,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淮南子·人間訓》中對《易》之《損》《益》的講解,乃師承於帛本《要》篇對《損》《益》的解說而來,更知漢初之「九師說」,其學遞稟師傳,恪守所聞,確得帛《易》之旨也!
不可忽視的是,帛本《要》中論《損》《益》的這段文字,向我們展示出一條重要證據:「卦氣」之說,絕非漢人孟、京所出,先秦早已有之!從而證實了筆者多年前在拙著《周易概論》中對此問題的論斷。
作為「卦氣」說先秦已有的重要證據,還有帛書《二三子》和《衷》篇釋《坤》卦初爻的文字。《二三子》曰:
卦曰:履霜,堅冰至。孔子曰:此言天時 戒葆常也,歲□□□□□□□西南溫□,始於□□□□□□□□□□□之□□□□□□□□□□□□□□□□□□□□□德與天道始,必順五行,亦孫貴而宗不崩。
《衷》篇曰:
天氣作□□□□□□□□,亓寒不凍,亓暑不曷。《易》曰:履霜,堅冰至。子曰:孫(遜)從之胃(謂)也。歲之義,始於東北,成於西南,君子見始弗逆,順而保 。
《衷》篇又曰:
履霜,堅冰至,豫□□也。
案《淮南子·詮言訓》:
陽氣起於東北,盡於西南;陰氣起於西南,盡於東北。陰陽之始,皆調適相似,日長其類,以侵相遠,或熱焦沙,或寒凝水,故聖人謹慎其所積。
荀爽注《文言·坤》之「天玄而地黃」亦曰:
天者陽,始於東北,故色玄也。地者陰,始於西南,故色黃也。
《象》釋坤卦初六爻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至其道,至堅冰也。」《文言·坤》:「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亦皆寓有順其天時之義,與帛本之說一致。而帛本則更為清楚地指出:「歲之義,始於東北,成於西南。」正如前文所述,帛本時代已經使用「卦氣」說解《易》,而「歲之義」三字,更是明白無疑地指出了這一點。關於這一問題,我們在後文中還要詳細討論。
二
帛本《易傳》已經講到「卦變」「互體」與「連互」之法,並論證了每卦陰陽爻之失。可證此說確有所本,絕非漢人自造也。
案《繆和》篇稱:「《謙》之初六,《謙》之《明夷》也。」可證漢人「卦變」說與帛《易》同,因為《謙》卦卦象其外卦為坤,內卦為艮,若初六爻變,則內卦由艮變離,於是卦變而成《明夷》之卦,此漢人「卦變」說先秦早有之又一證。
今本《系辭》中有這樣一段文字:
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蓋取諸《夬》。
帛書《系辭》之文字與此基本相同,但卻不作《夬》卦,而作《大有》卦,於是有人以為此處系帛本抄寫錯誤。但《夬》卦與《大有》卦一為單字名,一為雙字名,絕不可能因字形相近而誤。實際上,帛本作《大有》與今本作《夬》,名雖不同而其義無異,蓋因《大有》卦初九爻至六五爻其五爻連互而成《夬》卦也。故作《夬》卦與作《大有》卦,義皆相同。然而,由今本作《夬》卦而帛本作《大有》卦思之,可證連互之說先秦早已有之!《周易集解》引虞翻解此卦曰:
乾為「揚善」,坤為「遏惡」為「順」,以乾滅坤,體《夬》「揚於王庭」,故「遏惡揚善」。
此處虞翻亦以《大有》卦初九爻至六五爻其五爻連互而體《夬》卦,並引《夬》卦之辭「揚於王庭」而解《象》辭「遏惡揚善」。其實,《大有》卦之《象》「遏惡揚善」,與《夬》卦卦辭「揚於王庭」,其義皆與《系辭》「百官以治,萬民以察」之旨相同也!虞氏此解,或得古之遺說耶?
帛書《衷》篇說:
《大蓄》兌而誨〔也〕。
案《大蓄》內卦為乾,外卦為艮,內外二卦並無兌卦,此「兌」之出,顯然指《大蓄》之九二爻、九三爻與六四爻互體成兌也!此亦互卦說先秦早已有傳之證!《周易集解》引虞翻亦以此釋《大蓄》。虞氏曰:
又互體兌,兌為口,皆有食象,故曰「家食」。
順便提及,《衷》篇有一處失誤,即:
《履》者 之行也,《益》者上下交矣,《婦》者〔陰〕陽奸矣……
此處之「益」當為「泰」,估計乃抄者筆誤而致。因帛本此處論卦乃依今本卦序,由上文論及《屯》《蒙》《需》《訟》《師》《比》《小畜》《履》諸卦,下面又論及《婦》(即《否》),故中間當為《泰》卦無疑,不應為《益》卦。況「益者上下交矣」,顯與今本《彖傳》釋《泰》「上下交而其志同」相合,故此「益」字為筆誤無疑。
帛書《衷》篇曰:
天地相 ,氣味相求,陰陽流刑,剛柔成□。
又說:
子曰:萬物之義,不剛則不能動,不動則無功,恆動而弗中則[亡],此剛之失也。不柔則不靜,不靜則不安,久靜不動則沈,此柔之失也。
又說:
川之至德,柔而反於方;鍵之至德,剛而能讓。
這種天地變化,陰陽流形,剛柔互為動靜及柔反於方,剛而能讓的易道變化觀,正與漢人之說相合。由此可知漢人像數易學之源!
《衷》篇接著說:
是故天之義,剛建動發而不息,亓吉保功也,無柔救之,不死必亡,動陽者亡,故火不吉也。□之義,柔弱沈靜不動,亓吉[保安也,無]剛文之,則窮賤遺亡,重陰者沈,故水不吉也。
帛書此段說明陰陽剛柔互濟的文字,人們皆能理解。然而,令一般人不解之處在於:「動陽者亡,故火不吉也」,「重陰者沈,故水不吉也」。「動陽」「重陰」亡沈之後,何以會生出「火」與「水」的「不吉」呢?
案帛《易》「是故天之義,剛建動發而不息,亓吉保功也」此段文義與今本《彖傳》釋乾卦「大明終始,六位時成」之義相近。《周易集解》引荀爽注《彖傳》釋此句曰:「乾起於坎而終於離,坤起於離而終於坎。離坎者,乾坤之家而陰陽之府,故曰『大明終始』也,六位隨時而成乾。」
漢人以為,《乾》二五之坤成《坎》,《坤》二五之《乾》成《離》,坎為月,離為日,故有日月象。《乾鑿度》曰:「離為日,坎為月,日月之道,陰陽之經,所以終始萬物,故以坎離為終。」《周易集解纂疏》李道平疏解此段荀氏之注曰:「《坤》二五之《乾》成《離》,《乾》二五之《坤》成《坎》,《坎》《離》為天地之交,而得乾坤之中者也。《坎》本《乾》之氣,故《乾》起於《坎》之一陽,而終於《離》之二陽;《離》本《坤》之氣,故《坤》起於《離》之一陰,而終於《坎》之二陰。《乾》寓《坎》中,《坤》寓《離》中,故《坎》《離》為《乾》《坤》之家而陰陽之府。」又疏《坤》卦卦辭曰:「《乾》之《坤》成《坎》,故陰極陽生……陽施陰生,故《乾》流《坤》形。」
荀氏以坎為月,離為日注「大明終始,六位時成」,如將坎月離日換作坎水離火,則荀氏注義正合帛書之旨。
我們再看帛本「是故天之義,剛建動發而不息,亓吉保功也,無柔救之,不死則亡,動陽者亡,故火不吉也。」又說:「□之義,柔弱沈靜不動,…… [無]剛文之,則窮賤遺亡,重陰者沈,故水不吉也。」今以上下文義考之「□之義」顯然是「地之義」,「地」字在此殘缺。所謂「地之義」即「坤之義」。由帛本此段文字看,乾「剛建動發而不息」,但若「無柔救之」,則「不死必亡」。因此,「動陽者亡,故火不吉也」。反之,「天之義,剛建動發而不息」,若有柔救之,則可無「不死必亡」之慮,而「火」亦吉矣!同樣,坤雖「柔弱沈靜不動」,但若有剛文之,則可確保無「窮賤遺亡」而化解其「重陰者沈」,而坎「水」亦吉矣!由此而觀之,帛本此段乾之動陽寓於離火而坤之重陰沈於坎水的文字,正與荀氏注文之義相合!可證漢人解《易》確有所本,帛書《易》旨至漢時仍有傳授也!
再者,《周易集解》引《九家易》注《同人》卦曰:「乾捨於離,同而為日。」荀爽亦注曰:「乾捨於離,相與同居。」其義亦與此同。
這樣又使我們想起《左傳·閔公二年》魯桓公占卦的一段記載:「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復於父,敬如君所。』」據《說卦》:乾為君為父。此卦中,「離」變為「乾」,而文中曰:「同復於父,敬如君所。」莫非春秋時代已有離坎為乾坤之家而陰陽之府的說法了?
同時,荀氏此段注文,亦與京房之卦變八宮卦次說相符:我們知道,京氏乾宮之遊魂卦為火地《晉》卦,其歸魂卦為火天《大有》卦,其遊魂歸魂之卦皆有離火,故乾「終於離」。同樣,坤宮之遊魂卦為水天《需》卦,其歸魂卦為水地《比》卦,其遊魂歸魂之卦皆有坎水,故坤「終於坎」也。
如若此一推斷成立,今由荀氏注義與帛本之義相合而思之,則京氏八宮卦次恐亦先秦早已有之!
由此可見,《彖》《象》《文言》《說卦》《系辭》及出土文獻帛書《易傳》所表達的這些精妙義理,它們的出辭吐語,有很多是本之於古代的象數學說,是象數蘊含著義理,義理脫胎於象數而出。由此而觀之,兩漢先秦的易學,乃至兩漢先秦的哲學,都需要在如上認知的基礎上,重新反思,重新審視乃至重新總結!
- Apr 12 Sun 2009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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