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姆巴赫的結構現象學與密釋學



作者:張祥龍
文章來源:中國現象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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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因裡希·羅姆巴赫(Heinrich Rombach,1923-2004)是繼胡塞爾、海德格爾、伽達默爾之後,德國現象學界的又一富於獨創性的哲學家。如果做一個簡單化的概括,可以說,胡塞爾創立了先驗意識現象學,海德格爾將它深化為緣在(Dasein)式的存在論現象學,伽達默爾發展出了解釋學(Hermeneutik),而羅姆巴赫則繼承前兩者,特別是海德格爾思想,但加以原結構式的改造,建立了結構現象學以及密釋學(Hermetik)。按照這種密釋學,伽達默爾的解釋學是不夠原本的。

羅姆巴赫出生和就學於弗萊堡,在弗萊堡大學學習、獲博士學位並完成教職論文。他師從海德格爾,但由於戰後海德格爾被禁止教學,只得轉而由Max Muller、E. Fink指導。但他與海德格爾一直保持私人聯繫,博士論文的思路也深受其影響。1949年起開始在母校教書。1964年,他受到數所大學的教授席位聘任,最終選中維爾茲堡大學哲學系,擔任首席教授,後來還拒絕了慕尼黑大學的聘任邀請。1990年以榮譽教授身份退休。他是德國現象學研究學會的創立人之一,任該學會第一任主席。又與他人一起創辦了《哲學年鑒》。自60年代起,他開始發表多部有獨創性思想的著作,比如《哲學的當代性》(1962)、《實體‧系統‧結構》(1965/66)、《結構存在論》(1971)、《精神生活:一本關於人類根基歷史的境象之書》(1977)、《當代意識現象學》(1980)、《世界與反世界》(1983)、《結構人類學》(1987)、《源頭:人與自然的共創哲學》(1994)等。這些著作中的一大部分已被譯成荷蘭文、英文、法文、日文或韓文。他的思想在韓國與日本已有影響,但在中國迄今還從未有過像樣的介紹,幾乎完全不為人知。在德國與西方學界,他的名聲也比他的思想價值要小,其原因可能有許多,他為人的孤僻、表述風格的特異,以及與東方思想的某種關聯或呼應,都會減低他被西方人和西方化的東方人理解的可能。

以下選錄了羅姆巴赫的三篇文章,由目前正在維爾茲堡大學哲學系就讀的研究生王俊譯出。一篇是羅氏「自我描述」的短文,對自己的哲學成就做了簡要的概述。另一篇是「現象學之道」,以比較具體的方式闡述了他的結構現象學與胡塞爾和海德格爾的現象學的不同之處,以及它們之間的某種繼承關係,表現出他的新思路的一些重要特點。第三篇是他的《結構存在論》一書的引論,辨析了「結構」對於他的純生成含義,及其不同於「體系」和流行的「結構主義」之處。可以看到,三篇文字都以某種方式涉及到東方思想(羅氏80年代曾到日本做訪問學者),特別是老子的「道」。這既是海德格爾的道家因緣的延伸,又是羅氏本人真正突破了西方中心論的哲理思想的表現。

他與海德格爾的不同在於,人類緣在(Dasein)不再具有優先地位,它與自然同屬一個更根本的結構共創的歷史過程。但這又不等同於哲學進化論,因為它吸收了存在論現象學的非現成化的方法特點,並以否定一切普遍化、總體化努力的方式顯現了「大結構」的歷史-文化的基底構成作用。這使他的觀點有近似福科的「知識型」之處,但更自然、更現象學化。這也就是他所謂的「密釋學」的思想特點:探究那在一切人類視域交融之先並使之可能的結構式的存在發生,看到「基本結構」、「基本現象」、「深層現象」對於每個特別的當代「世界」的原創構造作用。它要顯示,在擺脫了主體意識和人類緣在的中心論後,依然不必陷入科學歷史主義,依然可以有通過 「境象」(Bild)展示的深層現象學,有對於歷史緣在的大結構分析。有人指責羅氏思想是「體系」哲學,從以上這些介紹可以看出,這種說法是不公允的。「結構」對於他的發生性、多重性、當代性、境象性、非觀念化本性,使他的思想突破了許多的傳統分類窠臼,而與東方的思想經驗有了深入的「對話」可能(當然,與對東方的傳統解釋也有許多不同)。在這樣一個全球化的時代,這樣一種從思想結構上就考慮到了文化與語言的多樣性及對話必要性的哲學,不是很值得我們注意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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