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與十六國北朝民族政治文化的融合



作者:鄒紹榮
文章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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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紹榮



東晉十六國南北朝是我國史學的一個繁盛時期,不僅僅是在南方漢族政權統治地區,即便在以少數民族政權為主體的十六國北朝統治區,史學同樣獲得了明顯的進展。而在十六國北朝的史學活動中,諸政權出於政治目的的對前代史著的學習與「運用」,在民族政治文化的融合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政治文化的融合,首先表現為政權合法性認定的趨同。所謂合法性認定,即論證並確認自身政權承繼了一個自古而來延續不斷的政權傳承體系,不僅本族(家族或民族)與這一體系開創時期的重要人物或某一階段的統治者有著血緣的傳遞關係,同時,本政權又是這一體繫在當前的承載實體,從而成為所謂「正統」政權。這種認定關係到政治信心的確立和政治理念的貫徹,是自秦漢以下中國古代政權獲取認可的重要舉措。

十六國北朝多為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他們入主中原,當務之急是要盡快確立自己在中原地區的統治地位。體現在政治文化上,同漢族統治者一樣,少數民族政權的統治者需要通過一系列的政治舉措來「證實」自身政權的合法性。他們不但改正朔,易服色,制禮作樂,在外在形式上標榜正統,更主要的是,他們希望從深層文化的角度——歷史的角度來進一步表明自己的正統地位和自身統治的合理性。為此,他們一方面著力記述本民族興起的歷史,宣揚自己的文治武功,樹立自己在中原地區的正統形象。另一方面則通過史學以歷史的追認來申明自己的正統地位。十六國時期,自劉淵稱漢王始,便追溯自己的先祖到劉邦,說自己是劉氏皇族的後裔,尊奉漢朝為正統,稱自己建立劉漢是「紹修三祖(漢高祖,漢文帝,漢武帝)之業」。此後,氐族謂自己是有扈氏的後代,鮮卑族自稱是黃帝之苗裔,前燕鮮卑族的慕容氏,便自稱「其先有熊氏(黃帝)之苗裔」,北魏拓跋族統治者也聲稱自己是黃帝的後裔。天興元年(公元398年),道武帝拓跋珪定都平城登基稱帝之時,「群臣」便上奏,「以國家繼黃帝之後」。高句麗族的北燕王慕容云「自雲高陽氏之苗裔」,匈奴族的赫連勃勃「自以匈奴夏後氏之苗裔也,國稱大夏」。同時,這種追認往往通過史書記載這一最為「正規」的形式予以確認。《魏書·序紀》在開篇中便錄有北魏國史的如下記述:「昔黃帝有子二十五人,或內列諸華,或外分荒服,昌意少子,受封北土,國有大鮮卑山,因以為號。其後世為君長,統幽都之北,廣漠之野,畜牧遷徙,射獵為業。……黃帝以土德王,北俗謂土為托,謂後為跋,故以為氏。」這是拓跋對自己族源的追溯,利用這種附會的傳說,宣稱自己是華夏正統祖先的後裔,具有統治中原地區的合法身份。北周宇文氏則自稱「其先出自炎帝神農氏」,如此等等。



上述這些「遠祖追述」,與《東觀漢記》記載的東漢朝臣稱「漢劉祖堯」、漢乃「唐之苗」等顯然是一脈相承的。這種帶有濃厚政治文化色彩的追述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了史學,依賴了漢族史著的記述,是當時少數民族政權通過歷史的記載對漢族政權在政治文化上的一種倣傚與趨同。可以說,正是前代史著的相關記述,在觀念上對十六國北朝的統治者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促進了這種倣傚與趨同的出現。一個很好的例證是,對赫連勃勃自稱匈奴為夏後氏之苗裔,胡三省在《通鑒注》中說:「《史記》及《漢書》皆雲匈奴夏後氏苗裔淳維之後,勃勃,匈奴余種,故云然。」這種倣傚與趨同的結果,是使少數民族政權在實施統治的過程中不得不遵循漢族政權的傳承體繫在長期統治過程中形成的諸多規則,也使流傳已久的漢族的政治文化滲透到了這一時期北方少數民族政權的方方面面。與此同時,秦漢以來漢族史書中那種與政權傳承相關聯的帶有濃烈政治文化色彩的「五德終始」說與圖讖預言,也為北方少數民族統治者悉數吸收,為確立政權的正統性服務。如劉曜便宣稱自己建立的政權是所謂「水承晉金行」;石勒在稱趙王之後,遵從五行學說承認趙承金為水德,崇尚玄色,如此等等。

很明顯,十六國北朝的少數民族政權出於統治的需要,自覺或不自覺地在政治文化上將自己「歸屬」於長期延續的漢族政權的傳承體系之中。當這種歸屬外化至禮儀、職官、法律等制度層面的時候,便呈現出一種政治統治上的多元族屬與政治文化上的一元形態相並存的奇特景觀。這是政治文化融合的最為集中的表現,而史學在其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政治文化融合的另一重要表現是政權統治在思想體系選擇上的趨同。漢魏時期,出於鞏固政權的需要,以儒家倡導和宣揚的道德規範和禮儀制度去約束臣民,推行教化。這是統治者重要的政治舉措,它表明儒家學說成為這一時期各政權實施統治過程中在思想體繫上的選擇,其具體表現是對孔子的尊崇和對儒學教育的重視。《史記·孔子世家》中說,西漢初期,漢高祖劉邦路過魯地,便「以太牢祠」孔子,而「諸侯卿相至」,也是「常先謁然後從政」。這是兩漢重視儒學的一個開端。到漢武度帝時期,至少在外在宣傳上是「獨尊儒術」的,即以儒家學說為其統治的思想基礎。因而《史記·孝武本紀》中說:「上向儒術」。這種「向儒」的行為在東漢統治者那裡表現得更為突出,所謂「光武中興,愛好經術,未及下車而先訪儒雅」。此後的東漢統治者,尊孔重儒,日勝一日。其主要表現是,親自或派遣大臣到曲阜祭祀孔子及孔門諸賢,封賞孔子後裔,在孔宅舉行講經會,禮遇儒生講論儒經,等等。這種重儒傳統在魏晉時期相沿不改。而「重儒」的最終目的,則是為了政治上的「致治」,這在《漢書·儒林傳序》中說得非常清楚。因而,它是自漢魏以來漢族政權政治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出於同樣的目的,在十六國北朝,承繼漢魏的「重儒」觀念在統治者中普遍存在,「重儒」的舉措也屢見不鮮。如前秦統治者苻堅即位後,「頗留心儒學」,親自「行禮於辟雍,祀先師孔子」。北魏統治者在這方面的表現尤為突出,明元帝拓跋嗣「幸橋山,遣有司祀黃帝、唐堯廟」,又「祀孔子於國學,以顏淵配」。太武帝拓跋燾派遣使者「以太牢祀孔子」,以後諸帝也祭孔不斷。孝文帝在位時,不僅「立孔子廟於京師」,在「行幸魯城」的時候「親祀孔子廟」,還多次封賞孔子的後裔,「又詔兗州為孔子起園柏,修飾墳?,更建碑銘,褒揚聖德」。至於親臨太學並「考」學生的「經義」、禮遇名儒並讓其授業傳道等,更頻頻見諸於記載。可以看出,十六國北朝統治者的這些行為,與史籍所記的漢魏統治者的尊儒舉措如出一轍,體現了二者在實施統治的過程中,在思想體系選擇上明顯的趨同。而這種趨同狀況的出現,與十六國北朝統治者通過史學瞭解甚至熟悉漢族的歷史同樣是密不可分的。苻堅的一段話便是明證,他曾對身邊的大臣說:「朕一月三臨太學,黜陟幽明,躬親獎勵,罔敢倦違,庶幾周、孔微言不由朕而墜,漢之二武其可追乎!」他所倣傚的,是從史書中記瞭解的「漢之而二武」的重儒行為。

總的看來,史學在十六國北朝的民族政治文化的融合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扮演了重要角色,為中華民族在歷史進程中的融合與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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