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中國公民擁抱憲法精神的言說一百條
作者:楊岸達
文章來源:本站首發
瀏覽:369 次
1.讓憲法的太陽永遠高高地照耀著大地,每個角落都深深地感受到她溫暖光芒!
2.天使對我們說:當你覺得教堂污垢,你可以不走近教堂;當你覺得神父齷齪,你可以不走近神父;但是你無論如何卻不可以不走近上帝,因為我們自己太局限而不能不走向她大愛的歸屬。神明對我們說,當你覺得法庭不公平,你可以不走近法庭;當你覺得法官不公正,你可以不走近法官,但你無論如何卻不可以不走近法治,因為你們除了需要個體的尊嚴外還需要大家共同的尊嚴。
3.憲法是我們社會的神經中樞,法律是我們社會的脈絡經緯,當我們社會生命的血液在其中越能暢通無阻的流淌,我們就越是個文明健康而又充滿活力的偉大民族。
4.憲法的精神在我們的神經中樞裡至高的閃耀,法律的布道在我們的脈絡中無阻的通暢,這一切是為了更好的寫出一個大寫的公民。
5.啊,人權!我們如果不能在憲法中尋覓到你的真正身影,我們還能在何處尋找到一個民族的真正靈魂。
6.我們可能會很坦然隨意地批判我們的政府,但我們卻不會很坦然隨意地批判我們的憲法,因為那才是真正的非華。因此站在這個角度,我可以很認真的對你說,我那能非華!
7.立法必公,司法必位,護法必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所以說,犯法的人固然有罪,但真正能使法律蒼白無力的人才是一種真正的可怕。
8.西諺有言:培養一個貴族,要三代人的時間。那我們不說貴族,因為那畢竟是少數人的事情。但培養一個公民呢,是否也要三代人的時間呢?有很多人說也要。那麼,我們就永遠不言放棄。因為,這畢竟是我們所有人的事情。
9.如果你不認為一個國家憲法的存在的好壞,是與你的生存息息相關,那你實際上就是在舉著雙手在等待著向一種壓迫投降。
10. 當你遇到了一種偽惡之法,你很鴕鳥,那你就會偽惡的苟活;但一旦你用法律的眼光緊盯著她,你會痛苦,但你至少活得不彎腰。
11. 當權力成了法律的趾高氣揚的高高主人,所有的立法者與執法者就都會成為伏地跪拜的奴僕,那黎民百姓的活法也就更不在話下了。
12.現代意義上的任何一種革命一旦成功,如果她不是用血肉之軀去擁抱新的憲法,而是繼續去擁抱一種不要憲法的革命,你說那還會是一種革命嗎!革命一旦異化,憲法必須受傷。憲法一旦受傷,無人可以倖免。
13.中國人是個最愛講面子的民族。可是在和平建設的年代裡,她連自己親手制定的國家根本大法——神聖的憲法,這個民族最大的面子都可以不講,都可以不在乎她存在的尊嚴,那你說我們中國人還有面子嗎?!
14.一種真正的科學的公正的法律產生,首先必須源於一種真正的科學的公正的法律程序。
15.一個人真正的全部的社會性尊嚴,就是源於國家憲法及法律賦予給他的全部權利、責任和義務。
16.法律的權威,是靠法官們的職業道德來維繫的。如果一個法官不具有這種職業道德,法律的權威就會被矮化,而其他的道德也就不要侈談。道理是,作為一個最講究法律莊嚴公正的釋法者或執法者來說,他的法律職業道德都不到位,那麼就會殃及與損傷所有人的道德,其結果就會使大家都面臨一種社會公德的淪喪。
17.一個國家與民族,如果她沒有一種滲透自己骨髓的法律道德精神文明的布道,是不要妄談什麼其它的道德精神文明建設的。試問,一個被我們國家與民眾建立起的最神聖的憲法及法律,並由此而確定了人們社會生活的各種行為準則,我們都可以輕視她、蔑視她甚至還可以遭塌她。那麼,那些不受法律制約的各種社會道德準則,你還會有發自內心深處的一種敬仰嗎?
18.當大家一致從內心深處公認,這屆政府是法律意義上的最好的僕人,那人民就可以驕傲的宣佈,自己此時是這個社會的最好主人了。
19.我們需要自由,但不需要自由散漫;我們需要法律,但不需要法律無序。一個真正成熟的民族,是懂得沒有真正的法律強大,就沒有真正的自由強大。
20.中國最富有的傳統文化,就是無以復加的官場文化。中國最稀缺的現化文明,就是博大精深的法律文明。因此,儘管這個民族有幾千年的文明歷史,但站在現化文明的角度上來說,她肯定得了一種文化上的貧血症。
21.當你面對一位領導,不管他是一位職務多麼高的領導,你一旦發現他沒有什麼法律的思想與法律的道德意識,你基本上可以認定,這是一位古代的大人。如果他成為了一個清官,那是一個奇跡;如果他成不了一個清官,那也是一個神話;一個古代人來領導當代人進入現代的歷史進程,這本身就是一個神話。
22.法治主要是指法律程序的產生,法制主要是指法律條例的實施,但前者永遠高於後者。因為,沒有前者的公正科學的產生,那麼就永遠沒有後者公正科學的實施。
23.你可以在任何領域中張揚叛逆,但在法律面前你一定要循規蹈矩。這就好比你是個孫悟空行者,縱然你有七十二變之法術並可大鬧天空,但你終究要接受唐僧的緊咒大法。否則,你一旦突破了這個底線,你又如何能過渡到西天取得真經。
24.權威者他尊重大家的法律,權貴者他蔑視大家的法律,這就是公僕與老爺的根本區別。
25.人類——這個動植物界中最凶殘的動物。看看他們自己在如何的互相殘殺就知道了,還不要說是如何千方百計的在對付我們。好在人類中還有些自知之明者,制定了不少保護動植物的法規法律。與其說他們能開始這樣善待我們,還不如說他們是在開始善待自己。但這畢竟是一個良好的開端。請允許我——人類最忠誠的朋友狗狗,向你們表示最深深的敬意!
—— 小狗貝貝如是說
26.無論是公私法人還是自然人,只要你能遵法經營並依法納稅,就是最好的為國家為人民服務。同理,無論是稅務部門還是政府,只要你能按法收稅並管好用好這筆財富,就是最好的為社會為民族服務。否則,你為人民服務的調子喊得再高也都是一種費話。
27.人治、法治、德治這是人類的歷史進程中的幾個必然階段。但是,我們如果不能夠成功地跨越好這個法治的歷史階段,我們是永遠不可能進入下一個更好的德治的歷史階段的。道理很簡單,你今天都不能遵守大家一致通過制定的遊戲規則,人們還會企望你明天骨子裡會對大家講道德規範嗎?
28.大家似乎都傾向這麼一種認識,打官司是一件很丟臉面的事情。但事實上是,由於你的不是或違法而被人家訴諸法律,實際上是人家對你的一種最好的尊重。因為他把自己也同時置身於法律之中了,他自己同樣也要受到法庭的質疑。而最可惡的是這麼一種人,當法律對他有利時他還講講法律。但一旦法律對他不利時,他就只講權力與霸道了。因此,一個真正正直的人,無論當他面對法律之時是有利還是無利,他的內心深處都是永遠親和與服膺法律的。那他就是一個光明磊落的人了。
29.「衙門一擺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這好像也成了一種傳統美德。因此,為了讓弱勢的人們也能感受到法律的陽光,我們不但需要利用各種法律援助小組給予支持,而且還要在網絡中建立模擬法庭,並隨機在網絡中抽點哪些最優秀的法官、檢察官、律師、陪審團人員組成開庭接受訴訟及審判。這不但能給那些弱勢的人們一種法律的人道的精神的援助,而且也是我們大家的一種學習法律知識與法律精神的受益過程。
30.對內講法治與民主;對外講合作與競爭;對大自然講和諧與共享,這就是中國人站在新世紀對「修身治國平天下」的最好的詮釋了。
31.一個沒有讓法治及法律常青之樹充分植被好的國家與民族,其社會與人民的資源大規模的水土流失是不可避免的,其國家與公民要遭遇的各種社會性災難最終也是不可避免的。還不說這裡面也包括了自然界的被破壞與水土流失。
32.尊重憲法,就是最好的愛國;尊重法律,就是最好的民主。我們只有站在憲法這個社會總契約精神的前提下,我們暢論左派與右派之爭才是有意義的。否則,這真是種偽問題。無論是對過去的保皇派、造反派還是逍遙派的歷史總結與認識;還是對今天左派與右派及沉默派之爭的反對與擁戴;他首先應該是一個尊憲派、維憲派、護憲派,才好意思去暢談自己的政治立場傾向的。為什麼?因為這個與每個人的生存命運與生活環境息息相關的社會總契約——國家最神聖的憲法,我們都有可以讓束之高閣,我們都可以去置之不理,那我們還奢談什麼其它的道德與文明呢?我們還侈說什麼自己偉大的思想與立場呢?所以,尊憲護法就是我們每個人最大的愛國與民主!而我們的執政者就更應該首當其衝地做出自己示範的榜樣!
33.護法守法,從日常維權做起。那些為了幾元幾角甚至是幾分錢的電話費、公廁費等等多收費用,不屈不撓打地官司的人;那些為了打假防假及抵禦揭露各類偽劣商品的事情,契而不捨地訴諸法律的人;那些人就是我們這個社會的當代英雄。那是他們為每一個消費者的正當權益而在進行的一種英勇奮鬥。這些平凡而偉大的人,我們不向他們行注目禮那還該向誰行注目禮呢?那我們不全成了光眼瞎了嗎!
34.記住!對於那些違法亂紀的權勢者,用法律抗爭,因為我們不是暴民;用法律訴諸,因為我們不是刁民。這就是當下中國人的最佳的非暴力批判。這就是我們民間的政治文明。
35.有朋友言說,中國人博大精深的傳統文化中最稀缺的就是一種法治文化。因此,中國人是一個最不善於接受法治普及與遵守法律遊戲規則誠信辦事的人種了。但我到發現了這麼一種有趣的現象後而不敢雷同他的觀點了。那就是在人們日常生活裡的麻將遊戲中,人們一旦把打牌的規矩確定下來,無論輸贏,一般來說各方都是能做到遵守規則,講究誠信的。那麼,把這麼一種麻將的「規則一定,立竿見影。誠信無欺,六親不認。」的遊戲精神,移植到我們社會的各個領域中,特別是移接到法律這個最講究誠信的層面上,是否可以說中國人實際上,也是個很喜歡也很善於講究法治精神與規則誠信的民族了呢?當然,我這樣說有些不嚴肅還帶點搞笑,但我希望的是你能看到這裡面的一種合理內核,一旦把它放大對我們這個國家的法治當中,是有一種多麼好的現實意義呀。
36.一個沒有英雄的時代,固然是人們的一種悲哀;但一個沒有公民的時代,那就是全體人民的一種共同悲哀。當然,有些人會渾然地沒有這種感覺,因為他從來就不知道憲法的神聖精神,就是讓每一個公民活得有一種英雄般的尊嚴。
37.千萬不要忘記,我們這個國土上有一個最古老而又最龐大的群體——那就是農民。在當下,無論是城裡人的各界社會芸芸精英,還是旮旯角落的區區百姓,我們一般來說不過三代都是來自那個群體。但很為遺憾的是,我們一切努力建設的五十多年,不但沒有減少這個群體,還使她由四.五個億增加到九個億的翻倍。(全世界可能就只有中國如此了)如果說我們這些來自這個群體的後裔,還有那麼一種感情反饋,還有那麼一絲贖罪的意識的話,我們就要盡自已的良知為他們吶喊,為他們的國民待遇,不,為他們的公民權利而吶喊。那就是讓憲法離他們最貼近而且親和,讓違憲的惡法與政策在他們的面前永遠消失。否則,我們作為城裡人不但沒有任何優越感可言,而且我們會覺得自己很可恥。因為我們的優越,就是用一種不公的違憲的法律與政策置他們於一種不幸與被動的境地,從而使他們絕大多數的人,永遠處於一種無法具備與所謂城裡人競爭的最起碼的公平的起跑線上。
38.二十世紀四九年的那場中國革命的勝利,實際上是一場農民革命的勝利。這也許已得到了歷史的一致公認。(農村包圍城市)但這場農民革命並沒有由於她的勝利就獲得一場有效的歷史轉型。儘管她吸納了西方文明的某種思想體系,而擁有一種新生的土壤並產生理想,但她在整體上仍是一場農民式的革命並導致了一場農民式的建設。(她主觀上也許並不會這麼認為)所以由於這種歷史的局限,她始終沒有找到有效的方法,解決這個給她們的勝利有哺育之恩的農民與其及問題。而且在和平建設期的開端不久後,就連續不斷地傷害與束縛他們。(儘管她開始主觀上也是好的)另外,曾幾何時她由於始終游離於法治文明建設之外,而又多次地被現代化歷史進程的一種規律所懲罰。(因為任何革命只要是為了進入一種現代化的歷史進程,就不管她是信奉那種主義建國,都離不開一種現代社會文明的必備基石——法治。)然而這種懲罰又是與農民被束縛被傷害及法律的嚴重缺位息息關聯的。這個問題只到了上個世紀的八十年代,在新的當政者手中才開始有了一定的改觀,並隨著一種上下互動的認識與覺悟在不斷的改進。但法治的春天真正來了嗎?套用孫中山先生的一句話自勉吧:「法治仍沒成功,公民還需努力。」
39.中國大陸的社會,從來就不應該有什麼城裡人與鄉里人之說。因為,一個真正的城市就必須是一個真正的市民社會。而一個真正的市民社會是不會用任何方式,拒絕農民兄弟用任何一種自由的行為進入市民社會的;而一個真正的市民社會是不會用任何一種方式,來嚴重束縛農民人身自由而使自己獲得某一種自由與優越的。因此,站在這個歷史意義上來說,中國只有鄉里人與城市鄉里人之分。如果我們今天意識到這個問題,在二十一世紀前十年還不能獲得一種根本性的改觀的話,(徹底消除悖法的政策與違憲的法規壁障及他們對城裡人的人身依附。)那麼可以這麼說,這不但是農民繼續的悲哀,也是我們的繼續悲哀,同時還是我們所謂城裡人的繼續可恥。
40.一個義務教育法,一個未成年人保護法;一個婦女保障法;一個老人保障法;一個殘疾人保障法。我們好好的用心身去做好這一些事吧。硬性的法律上我們還做不到這一些,那麼軟性上的道德上的那些東西我們就少說點吧。什麼尊老愛幻,敬婦扶殘,傳統美德呀,說多了人會臉紅的,除非我們已經完全厚顏無恥。無論城鄉,我們能真正的做好以上的這麼幾條法律,(政府從宏觀著眼,市民從微觀入手。)我們實際上就是在弘揚一種很偉大的道德。但這也就夠了,她比說什麼漂亮話都好。
41.如果你只用權力的眼光看待憲法,你就只會看到自己的權力。如果你只用權利的眼光看待憲法,你就會既看到自己應有的權利,同時也會看到人家應有的權利。
42.法治與專制都有一個共同之點,那就是在這個裡面都會含有一種強制性的束縛。而它們往往的不同之處卻是在於:而法治是針對任何人也包括針對自己的,專制是只針對別人而絕不會針對自己的。所以前者更能體現一種政治文明。
43.當我們集體有意識地成功地產生了一種成文的國家憲法時,然後又成功地將她轉換成一種集體無意識的非成文的國家憲法精神時,我們才可以完全自豪地向世人宣稱:我們這個民族在開始走向成熟了。我們中國人民真正站起來的時刻已經來臨!
44.我們可以很莊嚴的產生憲法,因為憲法畢竟是人類社會的進步的必然產物。但我們也可以很輕易的背棄憲法,因為那不過就是理論上的一張紙嘛。是的,那是我們手中理論的一張紙,甚至是連黃草紙都不如的一張紙。但一當我們真這麼做了,社會地震般地強烈懲罰,就會再次不可避免地降臨到我們身上了。不信,我們又再試試看,再準備好又交幾次特大的學費,反正我們民族地大物博,永遠有的是財富而且經得起折騰。誰說我們一窮二白?
45.平等是人與人之間最好的尊敬。但只有讓法的陽光滲入到每一個人的內心深處,我們才可以完全自然而然地做到這一點。
46.憲法被感冒,國家就發燒;憲法被騷擾,社會就發顫;憲法被自虐,人民就招殃。如果一個民族不能用憲法思想武裝自己的頭腦,不能用法律意識體現自己的行動,不能用法律道德造就自己的靈魂,她永遠站不起來,就是站起來了也是跛腳的!
47.作為一個當代的人,無論任何人所做的一切,都將永遠的記錄在歷史的社會的人民的檔案中了,而最後如何給他蓋棺定論,只有放在法律的天秤上——結論才是比較公正的。
48.無論是官方還是民間,大家只有共同擁抱憲法的尊嚴,那他們之間的社會關係才是平等和諧的良性互動的。否則,任何一方的缺失與損害,不但會使自己滑向違法的深淵,同時也會拖累和殃及他人的正當權益。
49.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之下,任何形式上的千姿百態才是可愛的;而一旦在法律框架之上,任何形式上的五彩繽紛都是噁心的。
50.任何人都是從人之初開始就是崇尚自由的,這似乎是人的一生中的一種不可逆轉的天性。但是,這種社會自由必須是建立在社會法律公正的基礎之上。所以可以這麼說,沒有健全的真正的法律,就沒有健全的真正的自由。
51.自由就是一種制約。而能恰到好處的體現這種自由,那就是一種恰如其分的法律制約。這就像設置在十字路口中的紅綠燈一樣,是為了一種交通的管制,但更是為了一種交通的自由。但人們必須警惕的是,一旦出現永遠只讓一方紅燈閃爍或者只讓一方綠燈閃爍的社會交通設置故障時,那就只會永遠有一方的自由,而對另一方就是一種永遠束縛了。那就成了另一種社會交通遭難了。
52.也會我們永遠弄不清楚,什麼是一種制約,什麼是一種束縛;什麼是一種自由,什麼是一種散漫。但只有站在法律的分水嶺上,我們才能看得清它的經緯分明與得失流向。
53.小時候望著天空發呆,隨即便與小夥伴們爭論:上天誰的法力最高,權力最大?最後大家理所當然的一致結論是:佛祖如來!你看我們那幼小心靈中最敬佩的神猴孫悟空,縱然有七十二變的法術,也能一個筋頭就飛騰十萬八千里之遠,但他再怎麼翻騰也無法跳出如來佛祖的手心。於是就心中就老發奇想,要是佛祖能賜我們一種法力就好了,那怕只有孫猴子的一丁點兒也行,我們要用這種法力來掃平人世間的一切不平事!長大後的有一天,我們在夢境中來到了一棵菩提樹下,便深深地鞠躬叩問佛祖:佛祖大愛,賜給我們一種力量吧。佛祖拈花含笑:我早就賜給了你們這種力量了。我們忙追問那是種什麼樣的法力?佛祖舉目遠視:那就是你們人世間的法治。然後他在茫茫的蒼穹上寫下了這麼幾個大字:你們心中有法,你們便有了力量與光明。這大愛之聲如醍醐灌頂,豁然驚醒了混沌中的我們。現在該輪到我們自己追問自己了:我們既然擁有了這種法力,那我們憑什麼又要放棄呢?我們就是歷經唐僧那樣的八十一難,我們也要讓這西方的真經永駐手中呀!
54.當憲法不能體現一種她應有的國家與社會的最高尊嚴時,「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便是成了一種永遠的空談。
55.玩物喪志,主要的還只是傷害自己;玩德殺人,主要的還只是傷害別人;玩法喪國,那就是到頭來這個國家的人誰都會傷害的,只是深度多少的問題了。
56.「有權不用,過期作費。」那是一種對權力的異化,公僕的悲哀。「有法不用,如同花瓶。」那就是一種對權利的自虐,更是廣大公民的一種真正的悲哀。
57.真正的國家憲法本身就含有全社會最大最好的道德。是全體社會成員比較公認一致的國家的大經大法。人們如果鄙視她輕蔑她或遭塌她,特別是作為一個國家的領導階層來說,那就真是「天作孽,尤可違;自作孽,不可活。」了。
58.「天作孽,尤可違;自作孽,不可活。」一個作賤自己國家制定的憲法的民族與個人,那從道義上說她不可活,是一點也不過份了。如果那還可以活的話。那我們自己苟活的同時就還會不斷地高叫著,「痛,但快樂著!」那就是一種很酷逼的自虐了。
59.法律判定你有罪便是有罪。而其它任何的判決是無法確定你有罪的,頂多也只能確定你不道德。如果我們把不道德視定為悖法有罪的話,(如過去的把有偷情史的人遊街示眾並打入牢獄)而把悖法有罪卻視為不道德,(如過去的那種不是請客吃飯的革命中的打砸搶抄的行為)那我們就更不道德而有罪了。
60.如果最高的法律總綱——國家憲法都無法有效地落實到社會的每一個層面,那麼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並在各個方面的肆無忌憚橫行無阻也就不足為怪了。
61.憲法及其精神是國家及社會世俗權力中的一種最高的入世宗教。我們只有在所有的社會生活中內心都真正朝拜她,我們才能真正找到人世間的神明。
62.人們只有敬畏憲法,而不是僅僅只敬畏政府,那才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治國家了。所以,人們更希望的是在人民深深敬仰憲法的同時,也希望那個人民的政府也在深深的敬仰憲法,那這個社會就是在真正的健康文明了。
63.憲法卻不是牌坊。如果我們讓憲法成了一種牌坊,那我們自己也就全成了一種婊子,而且就是說自己是婊子,還玷污了那些所謂的風塵女性呢?
64.一個自稱有幾千年文化文明史的民族,從跨入現代歷史進程以來,已經經歷了好幾個歷史的憲法成文階段了。可是,這個民族無論是上層還是下層;無論是政府還是人民;卻從來就缺乏對憲法及法律的一種親和感,缺少一種對法律道德的服膺感與權威感。(現在好了一些)這實質就是我們「五四」吶喊科學與民主以來,新文化運動在中國布道的一種最大的悲哀!
65.人們希望中國能接受傳統文化中的和而不同,而不是那裡面的同而不和。而這個社會的共同之和——那就是國家憲法。在這個憲法大旗下面的和而不同,那就是大家都有共同之和的尊嚴與精神,而又都能保持各自不同的自由與價值。
66.憲法的產生,不僅僅只是為了制約人民的所有社會行為規範的;而且更主要的是為了制約政府所有社會行為規範的。只有如此,人民才能獲得最大限度的自由。而政府也才能真正擺正了自己正確的行政的位置。否則,國家憲法的產生後並在她的實施中,如果僅僅的主要的只是為了制約人民,那她就不但是在走向一種異化,而且是在走向一種反動了。
67.中國傳統文化中的「一諾千金。民無信而不立。言必信,行必果。」等等的美德誠信,如果今人還不能在憲法精神中發揚光大,這個所謂的文明古國還奢談什麼繼承傳統文化中好的一面,那就真是一件令人顫笑得滿地去找脫髮的戲談呢。
68.一盤散沙式的個人主義者是不可取的,因為那樣不能體現一種整體的活力;一種強制性的集體主義者也是不可取的,因為那樣不能體現一種個體的張揚。而只有在法治框架治理下的個人主義者和集體主義者,才是能真正充滿個體張揚與整體活力的。並且她們付出的社會性成本也將是最低最小的。
69.當國家公僕成了法律之上的權貴,成為奴僕的就不僅僅只是人民。所以說任何進入現代化歷史進程的國家與民族,她那偉大的道德律照耀大地的關愛,最主要的是源於她那偉大的法治律滋潤人心的布道。那樣,權貴與奴僕就會同時消失在這片古老的國土上了。
70.你的意識深處只有真正地在虔誠朝拜憲法,那你的靈魂深處就是在真正地朝拜神明了。腳踏五步有法律,舉頭三尺有神明,也就是說的這種道理嗎?
71.我很另類,但我卻不非憲。我幾乎在任何領域裡可以都很另類叛逆,但我在法律面前卻永遠是個乖孩子。一個少年的如是說。使我這個小時候曾經就只想做共產主義的接班人來說,聽了後為他由衷地感到高興十分,但同時也深深覺得自己無地自容。
72.把憲法精神溶化在血液中落實在行動上,那你的下意識也就會有一種真正懂得社會公正的遊戲規則的本我了。而一個下意識裡都有憲法精神磁場的民族,可以肯定的說是一個理性的堅強的成熟的民族。
73.尊憲講法,那你就是一個高尚的人。尊憲護法,那也是一種愛國與民主。用我們的心身去完全的擁抱憲法。這不但是為了這個社會各個階層與方方面面的利益,也是為了捍衛每一個公民自己的最神聖的權利!憲法如果不完善固然是件不理想的事,但不理想或不完善的憲法我們不敬重她甚至蔑視她,我們就會永遠不可能使她更完美與更成熟!最後被遭遇災難與痛苦的還是我們國家與人民自己!
74.我們要怎樣做人?那個社會之道謂:道德是上線,法律是下線。你的道德上線可以不封頂,你有多高我們就會對你有多高的讚美;但你的法律下線卻萬萬不可打破,只要你沒去打破,我們同樣心儀你。你成不了君子,但你至少不是小人。這比那些明打著道德標高大旗飛舞,卻在暗底裡不斷悖離法律下線的所謂君子要偉大的多。
75.一切凌架於憲法法律之上的任何權力與權威,都是一種可恥與可惡的東西。因為,那些人首先就打倒了人民,也包括打倒了他們自己親自參與制定的國家的大經大道——那個最高尚最神聖的憲法。所以人民最需要警惕的是,隨時要防止那些人對憲法與法律的越軌。
76.真正能在社會的各個層面中體現的是一種憲法精神的話,是對整個社會運作成本的一種最小的支出。儘管這個社會仍不時會有新的問題產生,但由於能有一種憲法的理性一直在支配著人們,而不是被一種革命的激情與政治的運動支配著人們,所以不管怎麼樣,她耗損的社會成本開支仍是最低最小的。當然,儘管這樣做會時常的顯示出一種呆板,但這種不能體現英雄激情的時代更是個有活力生命的時代。因為我們每個國民在國家憲法精神的治理下,自己都將努力地成為一個有理性而且又有個性的真正公民。
77.憲法與法治也是一種社會契約。她既保護多數社會成員的權益,也保護少數社會成員的權益。她保護這個全體社會的所有的一切成員的權益,並且也包括那些曾觸犯了她並還在被法律懲罰的成員的權益。她的最偉大而又最神聖之處就是:她既確定了全體社會成員的共同的權利、責任及義務;也確定了這個社會的不同人群與團體成員的各自的權利、責任及義務。如果我們還不能從內心深處尊敬她,親和她,服膺她,我們活得一點都不尊嚴,就完全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了。
78.作為一個國家,最大的失信就是對最神聖的憲法的失信;作為一個民族,最大的失信就是對至高無上的法律權威實施的失信。這既是一種最大的悲劇,也是一種最大的不道德。
79.法律及法律條文似乎看來是種最枯燥無味的東西了,但她實際上又是最生動豐富的一道社會風景防線與社會基本保障了。因為她與我們的生存的一切都是最息息相關的。她不但能使我們豐富多彩的社會生活,獲得一種最大的社會安全感;而且由於她具有一種最神聖的尊嚴,我們才可能絢麗多姿地活得更有尊嚴。只有真正在神聖憲法精神的大旗下,我們才能真正做到和而不同,同而不黨;黨而不私,私而合法;法而有責,責而共利;利而各享,享而盡義。這也是憲法之神那雙慧眼最願意看到的一種美好生動活潑的社會局面。
80.曾聽有些人大代表說過:中國的農民根本就不知道憲法為何物。是的,我們農民兄弟姐妹中許許多多的人,的確就不知道這個國家憲法為何物的。問題是,我們國家產生憲法的人民代表都成了一種舉手機器。那麼,農民知不知道國家的憲法為何物又到底有什麼意義呢?這不反過來說明,農民對憲法沒有切身感,尊嚴感,親和感?責任不恰恰就出在我們這些所謂有先進性文明性革命性的城裡人身上嗎?出在我們這些城鄉精英群體的民意代表們有意無意的喉舌身上嗎?哦,我們這些可恥而又優越的城市鄉里人呀,我們與農民兄弟姐妹根本就不在同一條的起跑線上,卻往往就是我們首先就破壞與褻瀆這個社會的總遊戲規則與總行為標準,還好意思說什麼農民們根本就不懂憲法為何物的話語呢?難怪乎有人深刻的指出,中國農民們中千百年來的傳統小農意識固然可怕,但更可怕的卻是中國這個所謂城裡人的領導階層與精英團體的小農意識了。而他們當中的根深蒂固地小農意識往往是與現代社會的法治思想格格不入的,他們有時的表現首先就是使國家的最神聖不可侵犯的憲法成了不知為何物的東西了。
81.憲法是是什麼?是法律的最高總則,是公正的最深淵源,是國家的大經大道,是社會的最大人道,是民眾的最廣人權。但是,我們中國人到底又對她有多少的親和力呢?曾幾何時,中國人簡直到了對她可以不屑一顧,置之不理的橫蠻而又可憐的地步了。我們可以把她視為一片黃草紙,一塊遮羞布,一張什麼也不能討說法的黑字白紙。於是,國家憲法的遭難我們不會為之悲憤,社會法律的蒙羞我們不會為之哭泣;但後來我們看那些所謂歷史劇等文藝作品中的什麼帝王將相時,他們的不幸遭遇我們可以為之歎息,為之痛哭,為之不安,為之惋惜。甚至看到了影視劇中的那些奴才們對皇帝的伏地跪拜,也能獲得心理上的一種極大地滿足,就好像自己也經歷了一番皇恩浩蕩似的寵幸似的!為什麼會這樣?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一種中國文化的歷史偏愛呢?也許是我們每個人身上都有那麼一種古老傳統的文代基因吧。而我們真正缺少的偏偏卻是一種現代的最起碼的公民意識。我們個個心中都擁有一種帝王思想,我們人人心中都少了一種公民意識。這也許是可以稱之為一種歷史宿命與思維短路的東西吧。那麼,我們對那十年內亂的等等的歷史教訓,從來就沒有一種整體的法律上去認知與總結也就不足為怪了。為什麼會這樣?因為現實生活中與我們的生存命運息息相關的國家憲法從來好像就沒有一種密切的關係呀!真的沒關係嗎?當然有,大大的有!正由於有,一旦憲法女神她離我們遠去,就知道這會給我們帶來了多大的恐怖與傷害。可真有關係的話,那麼人大這個國家的最高權力機構,這個產生最神聖憲法的最神聖地方,又為什麼有時成了一塊橡皮圖章呢?那怎麼會這樣呢?是國家憲法本身的原因,還是制定國家憲法的人的原因呢?當然是人的原因了。有什麼樣的人民覺悟,便有什麼樣的憲法實施。人可以使憲法至高無上,也可以使憲法蒼白無力。但有一點我們卻永遠無法去否定,那就是我們中華民族只要還想真正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現代化國家的話,那麼憲法就永遠是我們心中的最愛!她永遠是最神聖的殿堂!那怕我們曾經玷污或強姦過她。由此可以得出這麼一個結論:生活在當代的中國人,你可以盡情的去仰拜那些歷史上的帝王將相們,但你卻對國家的現代的最神聖憲法,卻從來就沒有一種發自內心的敬仰感!那就可以這麼說,中國人要好蠢就有好蠢啊!有人說中國人為什麼這麼蠢?我看就蠢在這個地方了。你不承認?那好,作為一個公民你捫心自問一下,你內心深處根本就不知道,憲法在自己心中有何種崇高的地位,你根本就從來沒有對她的神聖,懷有一種任何人都不可去侵犯的警惕之心,你說你還有一種什麼樣的現代的智慧喲。你說是嗎?
82.在當代的一個人治的社會,左右之爭也許還算是個很重要的話題;但從人治社會過渡到法治社會的這個歷史階段,在網絡上的左右之爭,不應該成為我們一個很重要的話題。而遵憲與悖憲,護法與違法才是我們最主要的首選話題。否則,左右的雙方之爭都是在「揀到芝麻丟掉西瓜」,而陷入了一種偽論戰的泥坑中難已自拔了。如果,我們爭來爭去卻爭不到那個神聖憲法所賦予的權利平台,我們雙方都會最終獲不到什麼真正的自由的話語權利的。所以,爭論憲法的公正實施與得失優劣,才是我們首要去著力的方向與地方。為此,很企望地看到這麼一種場面的,網絡上的左右之爭的論戰與博弈,能互動有效地成為推動政府朝著法治的康莊大道堅強行走的一種合力。有網民把左派的立場視為弱勢群體謀利的代言人,把右派的立場視為公民個體自由的代言人,我不知道這種劃分對不對。但我知道他們如果都能從法律上去維護民眾與個人的利益,那民眾與個人就可以更能聽到雙方的聲音,更能感受雙方的關愛。同時,雙方也首先從法治中找到了自己真正的歸宿與位置。
83.真正的法治,既是對自由的保障,也是對自由的制約。但無論是保障還是制約,她最終所要體現的對每一個人公正的原理就是:平等自由正義。
84.中國真是個很有悠長的歷史的泱泱文化大國呀。什麼菜文化呀,酒文化呀,茶文化呀,煙文化呀,詩文化呀,畫文化呀,歌文化呀,舞文化呀,江湖文化呀,造反文化呀,等等等等,美不勝收啊。特別是那個豐富多彩的源遠流長的無以復加的,至今就根本沒有一點斷層裂縫的博大精深的官場文化呀,那就更不要說了。真是應有盡有呀,香火不斷呀。但我們中國就是獨獨少了一種法律文化(包括法律道德文化)。當然,中國古代也有法家,但那與真正的法律文化體系無關,更與真正的法律道德文化體系無關。所以,中國要想真正的與時俱進,要想真正的成為一個當代意義上的文化大國。那種博大精深地潛移默化的法律文化,就一定要成為我們這個社會生活文明的首要主流的。否則,我們根本就沒有什麼資格說自己是什麼文化大國呀!也更就沒有資格說自己是個什麼很懂禮儀很懂道德的偉大國家了!
85.歷史老人告訴我們,特別是在計劃經濟時代的中國大陸,除了農民兄弟姐妹外,(由於他們一方面早已被國家的某種政策設置於法內而被束縛。而另一方面卻是不能被法律所保護而生活在法外。)我們這些的所謂城裡人,就都曾經或多或少地的集體的強暴過那神聖的至高無上的憲法女神。現在我們正從計劃經濟朝市場經濟過渡,而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那麼,我們要健全地邁出這個歷史性的決定性的一步,是該輪到我們向那個國家憲法女神懺悔與贖救的時候了。啊,那至愛而神聖的憲法女神啊,我們曾卑鄙的傷你而去,卻又最終傷害了自己。但最終我們既不能繞過你那大智大德的關愛,又不能也不會再一次棄你而去的地走向深淵,那你就再一次寬怒我們這些有一種原罪的子民吧。
86.談中國的國情特色,就千萬不能離開我們國家人口太多了的這個話題。因為這就是我們中華民族的最大的國情特色了。所以,我們面臨的失業與就業問題這麼的突出,不能不說與我們的人口過多有一種極大的干係。但問題的另一方面還並不在這,在市場經濟與現代化進程裡的所有經濟中,僅僅只是勞動是不夠的了。勞動最光榮也受到了一種法律的質疑了。如果你所幹的是低品質的多餘的成復的污染環境的勞動;你幹的是需要國家不斷投入又不斷虧損的勞動,那麼這種僅僅只是勞動就夠了嗎?那還會有一種整體社會意義嗎?如果你幹的勞動是沒有國家執照與許可的,是一種生產假煙、假酒、販賣偽劣藥品的等等勞動,你說這種勞動還光榮嗎?還合法嗎?既然,勞動有合法與不合法之分,那就引伸出這麼另一個問題,失業也有合法與不合法之分了。因此,僅僅只是失業還並不是最可怕的事情。因為一個要有生存質量的民族,要躋身於世界的現代化前列,就必須學會內外競爭,就必須學會揚優汰劣,所以失業也就不可避免。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的是,我們人口眾多,蛋糕做大又有限,還要按市場經濟規律辦事,所以失業也就更不可避免了。但問題的關建是,根據憲法的規定,我們人人都有勞動的權利。我們又如何面對呢?所以我們要合法的勞動才感到光榮,我們要合法的失業才可被接受。最可怕的是那些通過不正常的非法的各種手段,而導致的不正常的非法的各種失業,那才是最令人擔憂的事情啊。試想一下,一個好端端的國有企業被國家的代理者人為地搞垮了,或被國家的一些代理者人為地讓企業資產流失了,那麼國家與人民(納稅人)除了出資給這個代理人的一份奉祿,還要被這個代理者戲弄玩耍並把公產轉換為他的私物,最後國家與人民還要為他這個代理人破財遭怨的做冤大頭呢;那些廣大的國企職工們努力工作了一生,還要遭受這種非正常失業的打擊與傷害;這難道還不是一件很疼心而又滑稽的事情嗎?所以,國家用法律來保護每個國民的就業權利與失業保障,就成為我們社會生活與工作的法律議事日程上的大事了。那麼請問,勞動法、工會法、公司法、反對不正當競爭法等等的法律,構成了這麼一種法律體繫了嗎?我們通過這些法律體系,能保護我們每一個公民正當合法的勞動權利與失業保障嗎?我們問憲法女神,她站在那萬山叢中的大地上回眸微笑:你們生活在法處,我便把了你們;你們不生活在法處,我便沒有把你們;這還要看你們該如何的用法去爭取呢?
87.我們每個國民,由於來自各種不同的社會階層與處置各個不同的生存環境,我們每個人的利益與境遇及訴求是及其不一樣的,我們很多的思想認識與精神追求是很難一致的。但是,有一點卻是無論如何要永遠共同的:那就是永遠的守望憲法精神,那就是永遠的維護憲法的尊嚴。守望憲法精神就是守望一個國家與民族的精神,維護憲法尊嚴就是維護每個團體與每個群眾的尊嚴。生活在二十一世紀的中國人應該莊嚴的向世人宣告:神聖的國家憲法的神聖的不可侵犯性,是我們每個中國國民生來俱有的一種最神聖的感情與操守。
88.在現代化的歷史進程中,一個能真正地較好地做到為人民服務的合格政府,她首先就是一個依法辦事的政府。我們深知,一個有良知與負責任的政府,沒有一個不是真正希望自己治理下的民眾,能過上一種自由幸福而且很有安全感的生活。但是,我們又是一個處在不斷地置身於充滿矛盾與新生問題複雜化的歷史進程之中,(如沙斯的突然爆發,政府某些職能部門又不能及時地事實求是的公示民眾或沒有及時地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這就涉及到職務瀆職方面的問題了。)這也就不可避免會使政府與人民處在一種非人為的對立的張力關係之中了。為此,人民有權利首先要求政府做好這麼一點的就是:當法律對政府有利而對民眾不利時,政府要依法辦事;當法律對民眾有利時而對政府不利時,政府也要依法辦事;當法律已經不能體現公平與正義及合理時,或需要產生新的法律來體現公平與正義及合理時,政府首先要做好的還是要依法辦事。否則,世上多刁民與暴民,主要責任就是在政府身上了。因為,政府首先不能依法行政,就會導致更多的不平等的事情的產生。當然,政府拼打經濟很大的程度是為了民眾的,但是去悖法的拼打經濟,其過程中民眾遭遇的痛苦和留下的社會隱患也是千萬不可忽略的。為了避免這種拼打經濟而又去損傷另一方面的群眾的切身利益,人們寧願看到某些方面的經濟步伐放慢一點,某些方面的經濟指標訂得低一些,也要讓民眾活得更順氣一些呀!以人為本也就是這個道理吧。
89.貧富兩極的分化,如果在一個法治的社會並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為什麼這樣說?因為在一個法治的社會裡,法律可以使那些合法的財富上不封頂的;法律可以使那些不合法的財富無處可藏並追交國庫的;法律可以使那些在貧困線上掙扎的人們有了最低的社會生活保障的;法律可以使那些無錢讀書的孩子能受到完整的九年制的義務教育的。所以說,只要你的財發得合法,你能發多大的財你就發多大的財吧;如果你發了大財以後又能不斷地投入合法的再生產之中,不斷地擴大投資規模與勞動規模,那你就真的成了民眾的最愛了,那怕你最後又失敗了。但實際上你也已經為這個社會做出了貢獻。而那些生活在底層的人們,由於他們的最低生活保障,他們的小孩受的教育,他們面臨的老弱病殘等等,這些最實際具體的主要日常的問題,就要依靠政府與社會統籌解決了。(政府通過徵收各種納稅人[主要是企業的納稅]的稅收又反饋給他們)這樣,通過政府的調節與平衡,很多不平等的客觀上的社會問題就有了較大的合理的撫平。所以有人說,富,不怕你富,但上富不封頂;窮,真怕你窮,但下窮要保底。所以就有人說,政府最主要的要做好的事情,就是管好國家環境與社會治安、民眾吃住、後代教育、老弱病殘這幾大塊的問題。這幾大問題的底線解決好了。民眾想通過正當的行為去競爭也好,想去自我折騰拚搏發財也好,想通過自己的努力奮鬥過上好日子也好,那都是民眾自己的事情了。你想富裕也好或做不到富裕也好,你想避免貧窮也好或避免不了貧窮也好,那也都是民眾自己的事情了。但你的底線國家給保護好了,民眾既算遭遇那種不突破底線的貧窮也會氣順多了,民眾既算遭遇國家法律認可下的貧富兩極分化後的認可度也大得多。因此,國家與政府只要管好法律規則的公正運用與依法行政就行了,做好依法裁判讓民眾遵守規則地參與競爭就行了。有為與無為的區別也許也就在這裡吧。當然,古人說的「治大國如烹小鮮」,這在現代的社會生活中並不是那麼簡單的一件事情。但是,作為一個政府盡自己的努力朝這個方向去做,是應該無論如何沒做錯的。
90.你若愛國,你那能無憲;你若愛華,你那能無法。新世紀給每一個中國人的最好的歷史的啟示就是:中華民族的歷史恥辱之柱,將要被永遠的吊綁在那上面的一些人,就是那些弒憲的悖法者。
91.在商品化的社會中,似乎人們只認識錢就不認識其它的東西了。其實不然,真正的商品化社會,首先最主要的認識就是法與法律。如果這個社會真正的沒有法與法律的到位,錢在每個角落散發出的只是一種銅臭也就不足為怪了。因此,完全可以這麼說:法的精神不說是我們生命支撐點的全部,但至少也可以說是我們社會生活裡與精神家園中的極其重要的部分。
92.一個將邁進現代化的國家,她的理性強大與否,最主要的就是體現在她真正的法治的強大與法律的權威上!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法治是強國之本,法律是強民之路!因為一個國家與民族越是有法律感與法律道德感,她就越開放文明而且自由有序,她就越充滿著一種理性的激情。那麼,她的那些頭腦一熱,呼隆而上;貌似熱烈,實為外強;無序散漫,各自為私;同而不和,只善內傷;瞎指揮為氣概,亂折騰似積極;表是齊心協力,內是傷筋動骨;以革命的名義殘酷鬥爭,以群眾的訴求無情打擊;等等非理性式的張揚就會要少得多。而法治下的張揚你再怎麼做,她付出的社會與歷史的成本都將是最小的。因而她本身所擁有的法治存在,就是一種真正的理性強大與精明的歷史算盤。
93.自從有了人類社會以來,人類面臨的社會分工將越來越細,也將越來越複雜。特別對於一個世界上人口最多,又特別喜歡講究社會關係的民族來說更是如此。人,與其說是一種社會的總和,還不如說是一種社會關係的總和。而法又是這種社會關係總和中的總體規範,管理網絡,行為準則。因此,唯有法律的程序正義,公正實施,設置科學,分佈合理,才能真正最大限度地做到使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人與自然之間,處於一種科學的互動的最佳的整體關係狀態之中。法為大綱,律為所張,綱舉目張,關係正常。也只有這樣,青年孫中山先生的所言:人盡其才,地盡其利,物盡其用,貨暢其流。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成為中華民族中的現實。
94.現在中華大地的武俠小說,影視文藝,也真是氾濫的夠可以了。我問一位朋友,中國的古代真的有俠客嗎?他搖了搖頭說,「從來就沒有。」我說你憑什麼這樣說?他說真正的俠客是必須還具備這麼兩個要素的。「其一,俠不與朝。用現代的語言說,是俠客就必須與政府保持一定的距離,並從不與政府一起行動,那怕他們有時主持正義的目的是一致的。其二,俠不團體。也就是說俠客的仗義除暴,替天行善。從來都是一路孤行,單獨行義,自個擔負的。」我說古龍的武俠小說不是可見到這種俠客的蹤影嗎?他飲了一口酒笑了笑說,「可那只是小說裡的故事呀。」我緊接著問,「那麼當下的中國社會有嗎?」他反問了我一句,「你說呢?」我說有吧。「那天一位小女孩幫你擦皮鞋,你給了她五塊錢說聲不要找了。這不就是一種俠嗎?你鄰家的一位賣肉的小業者,一位離了婚的又有病的下崗女工每次到他那裡稱肉,他都要多稱一兩給那位女人,這不就是一種義嗎?人不能以善小而不為呀!」朋友搖頭笑了笑說,「那只是一種盡力而為吧,可以說與俠有點緣喲,但遠遠稱不上你說的那種俠客精神的。真正稱之為俠客的人,還要具備一種能行俠的能力呀。特別是大俠這類的人,那就更要具備一種行大俠的能力啊。」我說這真是千里難覓呀!他接著說當下就有啊,「遠在天邊,近在眼前。對面的那個法院大門出來的律師與法官就有可能成為的呀!法律賦予他們的一種法的權力,不就是他們的武功與武器嗎?而他們的能力就是公正的用好這種武功與武器的呀。」我說,「你這種說法真有些他。。。。。。(痞話沒好意思說出來)牽強附會呀。」他說一點都不呢,「你想想,司法獨立於政府之外,這合符俠客的第一要素。他們的眼裡沒有任何團體而只有法,這符合俠客的第二要素。法律的權威(古代也可稱之為道義)很大一方面是靠他們的個人休養與職業道德來維繫與體現的,這就是他們的俠了。也是俠客的第三要素而且是最重要的要素了。鐵嘴辨善惡,秉筆判是非。就是這種道理啊!」我想了想又說,「那麼法律的死角呢,有些惡人能藏身於法律之外而逃避了法律的制裁,這公正吧?看來一旦有法律不能到懲罰惡人的地方,是不是要出現一個當代大俠用自己的方式,去正義的而又非法律的行動來懲罰這種惡人呢?」朋友擺了擺手說,「你用詞不當呀,道德化了呀。在沒有法律證據之前,你不能說任何人是惡人的。我們在法律面前可以說個個都是犯罪嫌疑人。當然,現實生活中肯定有一種犯了罪而又逃避了法律的制裁的人。但我們中間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有權力去繞過法律而代表正義去懲治他呢。你真要那樣做,那你又陷入了另外一種不義了。你不能說你為了主持正義就可以非法的去正義的行動呀!那樣你同樣的就沒有俠了。你真要仗義行俠,你就只有去搜集那犯了罪人的犯罪證據,而最終通過法律去懲罰他呀。」我沉默了一下又說,「按你當下的理解,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法就是俠,俠就是法啊。可他們又真正的在哪裡呢?」「但你也是可以這樣的理解的,那法與俠無處不在呀!」朋友舉起了小酒杯飲了一口又說,「這小杯子酒裡面就有法與俠呀。如果這是一種假酒,就說明有人在違法生產,這就涉及到法了。而你喝了這種假酒不生氣,不憤怒,不保留證據,不去舉報,不去追究,那你還有俠嗎?「民以食為天」呀!我們真能等閒視之嗎?你能說那被假酒傷害的甚至中毒身亡的就不是我們的親人嗎?你能說你放棄這種無處不在的法與俠,下次的不幸就不會發生在我們及我們的親朋好友身上嗎?」
95.一八四零年,有一個曾到過中國的英國人,在他的國家議會中慷慨陳詞,力主對中國動武。因為「大清王朝她是聽不懂自由貿易的語言,她只聽得懂大炮的語言。」其結果是大清帝國只好被動地小心翼翼地開放國門,並被迫地恥辱地簽訂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條約,被迫地痙攣陣痛地步履艱難地走向共和。。。。。。一百多年後的今天,我們又聽到了另一種類似的聲音,而與這種聲音不同的卻是來自我們的同胞。他們說,中國人素質太差,文化太低,不懂文明,所以對他們是不能講民主的。只能講一種權威與革命的集中,甚至還有人提出軍刀下的國家現代化呢,因為我們中國人只懂得皇威浩蕩啊。在這裡我們姑且不論造成這種現象的產生是什麼原因所致。但你要生存發展,你就總不能踏步不前,你無工具過河又想到達彼岸,你就總得下水學會游泳。那路徑在那裡,辦法在何處呢?那麼,從法律的武裝切入民主,從法律的方向走入民主,難道不可以說,是不失為一種社會成本最小付出的最佳的社會選擇嗎?以法律促進民主,以民主完善法律。難道不是我們一種可現實的理想、路徑與辦法嗎?當然,這裡而還有一個歷史時間窗的問題,一個民族一旦過了那個有效的歷史時間窗,那她面臨崛起的困難會要大得多難得多。但我們畢竟還要生存還要發展,那麼從法制切入民主就不能不說是一條可選擇路徑。只要我們中國人真正的能上上下下的達成這種共識,互愛互契地一步一個腳印的實實在在的朝這個方向走去,那個憲法框架下的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人民的社會積極性就可以成為現實。而只有在憲法大道上迸發出的廣大人民群眾的社會積極性,才是科學的人道的正常的穩定的協調的可持續發展的。
96.有這麼一種聲音在不斷地追問我們:生為國家之人,你到底為這個國家做了些什麼?也還有這麼一種聲音在不斷地反問我們:生為國家之人,這個國家到底為我做了些什麼?於是便有了「天下興亡,捨已報國啊!」的無私;於是便有「我愛國家,國家愛我嗎?」的苦悶。這種兩種不同的追問似乎從來就很難同一起來。但我知道這麼一個「大河有水小溪滿,小溪有水大河淌。」道理啊。國家與個人的關係從根本上來說,就應該是一種互動的互惠的互愛的動態關係呀!大河無水小溪如何滿?小溪無水大河如何淌?人民是國家之本,國家是人民之質。個人是集體之源,集體是個人之泉呀。誰也離不開誰,誰也不可或缺。一榮俱榮,一傷俱傷啊。因此,站在一個國家與人民的憲法大法之旗下說,國家只要能真正地按憲法精神依法辦事,她什麼也不給我們也就真正的給了我們。因為她知道自己在如何正確的履行自己應有的權力、責任與義務。這就足夠了。同理,個人只要能真正地按憲法精神依法行事,我們什麼也不給國家也就真正地給了國家。因為我們知道自己在如何的履行自己應有的權利、責任與義務。這也就足夠了。這就是一種真正的相互看重與相互關愛啊,所以,應該這麼說,以人為根的民道之法,以人為本的國道之法,是應該真正地烙印在我們群體中的每一個人的靈魂上的。
97.「人是萬物的尺度」。那麼,「法就是社會的圓規」。人作為萬物之靈,以他的本身作為人的進化、需要及要求,就會以法的限度來規定的自己的行為準則與道德底線。而我們也只有在這個法治的社會圓規裡面,才能真正找到一種合符人性發展尺度的法道、人道、理道及情道的坐標。所以有人說,沒有法的真正的全社會的到位,便沒有國家現代化的完美實現。哦,還有這麼的一種說法,這真是聞所未聞啊。問題是我們這個民族偏偏就對法的感受,是並沒什麼親和感與切身感的呀!而現在大家都覺得經濟的發展才是一切。是的,經濟的發展不說是一切,但至少是及其基礎與重要的。但這個經濟巨人站起來時,當他沒有一個法的大腦良好與法的心臟正常支配自己,他就是一個畸形的跛腳的巨人,隨時都有迷失方向或轟然倒地的時候。這就像澎湃不息的河流一樣,如果沒有河堤與兩岸水土的有效地保護與防患,它隨時就會氾濫成災或消失的無影無蹤的。為什麼說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也是這個道理吧。
98.有這麼一個虛構故事中的虛擬情節,在一個陽光的日子裡,一位叫諸君的隱者很鄭重其實對我說:「君諸兄弟,如果海那邊的阿水先生,那一天只要一旦在正式的公共的集會場所上向世人宣告台灣省獨立,我就會在場立即給他一粒子彈。」「。。。。。。」,我一時驚愕地說不出話來。他望著我一臉的愕然,又緊接著地說:「你不相信?!」我跟著說:「。。。。。。我就是太相信,才一時語結呀!」他直逼視我的目光:「是更相信我的決心,還是更相信我的能力!?」我顫抖地點燃了一根煙:「。。。。。。就是正因為你個人有這種力量做成這件事,我才。。。。。。」他很快地打斷我說的話:「為什麼你會這麼看?只更相信我的後者?」我苦澀地吐了一口煙說:「你是個很敬仰法律的人啊!」他伸手摁滅了我手上的煙說:「看來我把你陷入了一種不法不義的境地了。」我點了下頭:「是的,我不去舉報,我便成了你的同謀者,這畢竟是在幹一件違法的事,在違反兩岸的法呀!我的對你實施的認同,不也在違法嘛。這裡面實際上已涉及到國家安全法了。」我嚥了下喉頭:「我去舉報嗎,我不是在出賣一個你這麼好的朋友嗎?這世上有幾個你這麼知我的朋友啊。這不是讓我不義嗎?何況你要做的事還本身就有一種正義在裡面呀。」雙方一時沒有了話語,只有一陣陣地沉默。我忍不住又問,「你為什麼會下這麼大的決心來幹這件事?」他落出了一種痛苦的目光:「我不願意看到兩岸的同胞互相殘殺呀!我不願意!我不願意!」諸君憤怒地揮著雙手踱著腳步,他推開了窗戶指著外邊說,「你知道的,你的內心深處比我更明白,也比我更擔憂的也就是這一點啊。阿水先生那一方一旦正式宣佈台灣獨立,就會把大陸這一方逼進一種絕地,絕地就是沒有退步了,絕地就意味著絕地反擊,那就是兩岸戰爭的爆發!而兩岸戰爭的一旦爆發,就是意味著大規模的人口死亡!但那死去的是誰呢?難道不是你我的骨肉同胞,父老鄉親,兄弟姐妹嗎!?中華民族這個國度,已經足足有近二十多年來沒有發生過較大規模性的內戰與內亂了。我作為一個中國人,我再也不願意看到那種互相殘殺自己同胞與互相滅亡自己同胞的事情發生了。我作為一個華夏子孫,
- Aug 07 Thu 2008 02:39
一個中國公民擁抱憲法精神的言說一百條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
禁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