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無須敬畏大自然嗎?
作者:梁從誡
文章來源:自然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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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前讀到一篇文章,是《環球》雜誌刊載的中科院院士何祚庥先生的一篇訪談。我看到的文本的標題是:「人類無須敬畏大自然」。
何院士訪談的第一個小標題是「人與自然,以誰為本?」
何院士在訪談中說:「在這裡,我要尖銳地提出一個理論問題:我們在處理人和自然的關係時,奉行的應該是以人為本,還是以環境為本,以生態為本?這是個深刻的哲學問題。我認為,應該以人為本。我絕不反對保護環境和保護生態,但需要弄清楚一個觀念,保護環境和生態的目的是為了人。有的時候我們需要『破壞』一下環境、生態,改變一下環境和生態,但也是為了人」。
何院士「在這裡」提出的所謂「尖銳的理論問題」、「深刻的哲學問題」是什麼呢?原來,無非是國際上早已熟知的,並受到愈來愈多批判的人類中心主義或人類中心論。例如,早在1992年8月,在瑞典烏普薩拉舉行的第九次國際科學哲學大會上,瑞典科學哲學家格斯特隆就曾對造成人類環境破壞的現代科學技術進行過尖銳的批判;我國著名的生命倫理學學者邱仁宗教授也早在1998年就在刊物上發表了題為《脫離人類中心論———關於環境的倫理》的文章。可見,何院士「在這裡」提出的,並不是一個新概念,而只是一個倫理學界長期爭論著的老話題。在他的文章中,「以人為本」和「以人為中心」,可以說完全是同一的概念。
環境倫理學界一直在關注的一個理論焦點是自然的價值。我想任何人都不會否認,人是自然的產物,大自然是人類的母親。那麼,曾經孕育了人類和地球上各種生命的大自然,是僅有其工具價值呢,還是也有其本身的內在價值?人類畢竟與動物不同,對於動物來說,自然界只有兩種東西:能吃的和不能吃的,其他無所謂價值。對自然的價值判斷,是人類在脫離了單純把自然看作生存依托之後,才有可能產生的高級理性思考。而正如前述邱教授的文章裡所說的,如果有人認為自己的生母只有工具價值,那是對母親的污辱,也是對自己的污辱,同理應當可以推及大自然這個人類共同的母親。事實上,人類,特別是我們中國人,早就賦予了大自然以遠超於工具以上的價值,中國古代無數的哲學、文藝作品都以歌頌自然的美和從中所感悟的倫理原則為主題。老子的《道德經》中「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講的就是這個道理。在中國古代文人眼裡,自然不僅是美的,而且是有「德」的。僅僅把自然看作人類的「工具」,歷來不是中國哲學的傳統。
這次爭論的核心,即對於人類來說,大自然是否具有超越工具以上的價值這個問題,其實是兩種世界觀、價值觀之間的根本性分歧。當我讀到何院士所說的「我絕不反對保護環境和保護生態,但需要弄清楚一個概念,保護環境和生態的目的是為了人。有的時候我們需要『破壞』一下環境、生態,改變一下環境和生態,但也是為了人」這句話時,不由得想起幾年前,當許多民間環保人士正在熱衷於保護可可西裡的野生藏羚羊、反對盜獵的時候,北京某著名大學的一位教授竟然當面問我:「就算藏羚羊都滅絕了,又有什麼關係?」我一時語塞,只能反問一句:「那大熊貓都滅絕了,又有什麼關係?」那位教授也無言以對。其實,按何院士的邏輯,大規模獵殺藏羚羊也是「以人為本」的,攫取藏羚羊絨不也是「人」的需要嗎?
由此看來,在這個大本大源的問題上,我們與何院士的分歧不是通過爭辯就可以達成一致的。我們並不企望能「說服」對方。也許,點出彼此分歧的要害,也就適可而止了。
當然,一切爭論的起源,還是因為地球上有了人類這個既能操縱高級科技手段,又能進行高級抽像思維和價值判斷的物種。在這個問題上,人類不得不扮演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雙重角色。其前提本身就隱含著悖論,也就是整個爭論的一個令人尷尬之處。不僅如此,當人們試圖站在「中立」的立場上評價人類對自然所帶來的影響時,卻發現自己也是這個「自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對自然的影響也同時在影響著人類自身的生存條件,因此人們也「中立」不起來。這兩者便構成了我們在討論這個問題時的雙重困境。
《環球》雜誌刊載的對何院士訪談的文章的第二個小標題是「駁『人要敬畏大自然』」。
我的理解,「人要敬畏大自然」這個提法有兩層含意:一,人類應當尊重大自然;二,人類應當畏懼大自然。我想,人類的聰明才智發展到今天,沒有人會把這個命題理解為既然「敬畏」,人類就只能匍匐在大自然腳下而無所作為。事實上,自猿猴從樹上下來變成人之後,就沒有停止過對大自然的改造。中國古話所說的「滄海變桑田」等,就是對這個過程的概括。
問題在於,古代人類的技術能力畢竟有限,在近代工業文明出現之前,人對自然的改造,一般都在自然能夠自我恢復的範圍內(當然,其前提是人類影響自然的活動由於某種原因而中止了):城池、宮殿會湮滅,林木會再生,桑田久被荒廢也會再變為滄海。但是時至今日,人類已經掌握了幾乎是永久性地改變地球本來面貌的科學知識和技術手段,如果人類仍然認為大自然不過是一個可以任由宰割的順從的對象,就可能給地球造成不可恢復的負面影響。因此,人類在實際採用這類技術時,就應格外慎重。
何院士是物理學家,當然比我們更懂得要尊重自然規律的道理,而規律正是大自然最重要的內在品質之一。違反自然規律所造成的長遠後果,往往也正好違背人類的初衷,這就是恩格斯所謂的大自然的「報復」。
回顧人類歷史,特別是近幾十年的中國當代史,我們所做的違反自然規律,從而遭到大自然「報復」的事還少嗎?「大躍進」時代的「豪言壯語」,比如「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石油工人一聲吼,地球也要抖三抖」,「大煉鋼鐵,超英趕美」之類的話及其後果,想來何院士也還不致忘記。誰能保證,我們今後就不會再幹這種蠢事呢?
至於第二點,所謂畏懼,是指當地球上發生自然的或人為引發的大規模災難時,人類的避難逃生本能。而這種本能的依據,就是一個「怕」字。當發生這類災難的時候,我想任何人也不會從容地「挺身而上」。
地球上發生這種災變,既有歷史的記錄,更存在著將來的可能。不提這次印度洋海嘯,僅憑幾十年來的記憶,我們就經歷過1976年瞬間死亡24萬人的唐山大地震,經歷過印度博帕爾農藥廠毒氣洩漏事件和前蘇聯切爾諾貝利核電站的爆炸事故,等等。後兩者死傷人數都以萬計,而它們不都曾被視為人類改造自然的成就嗎?畢竟,人類對於已經掌握的科學技術的長遠後果的預見性,還是很膚淺的。如果像海嘯這樣的自然災害目前還難以準確預報的話,那麼對人為的災難我們是不是應當努力防患於未然?而這種預防的出發點,難道不就是一個「怕」字,怕出事,怕死人嗎?
所以,我個人認為,讓人類敬畏大自然,在大自然面前謙卑一點、謹慎一點,不要那麼自信乃至狂妄,不要認為整個大自然都天然地以人為「中心」,只要我們「一聲吼」,地球就得「抖三抖」,這並沒有什麼壞處,上不到「反科學」的綱上去的。
相反,據我看,這才是對待「科學」真正理性的態度。須知科學技術從來就是一把雙刃劍,當我們到處揮舞它的時候,請留神別傷了自然,到頭來,也傷了自己。
何院士看到最後一句話時,可能會笑著說:「哈哈,怕傷了自己,可見還是『以人為本』呀。」但這個笑並不足以模糊我們與何院士之間「人類中心主義」與「非人類中心主義」這兩種價值觀的原則分歧。能夠超越自己,去思考和追求一種更高的道德原則和精神境界,我想這應當是人類智慧的最高表現吧。
作者:梁從誡
文章來源:自然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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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前讀到一篇文章,是《環球》雜誌刊載的中科院院士何祚庥先生的一篇訪談。我看到的文本的標題是:「人類無須敬畏大自然」。
何院士訪談的第一個小標題是「人與自然,以誰為本?」
何院士在訪談中說:「在這裡,我要尖銳地提出一個理論問題:我們在處理人和自然的關係時,奉行的應該是以人為本,還是以環境為本,以生態為本?這是個深刻的哲學問題。我認為,應該以人為本。我絕不反對保護環境和保護生態,但需要弄清楚一個觀念,保護環境和生態的目的是為了人。有的時候我們需要『破壞』一下環境、生態,改變一下環境和生態,但也是為了人」。
何院士「在這裡」提出的所謂「尖銳的理論問題」、「深刻的哲學問題」是什麼呢?原來,無非是國際上早已熟知的,並受到愈來愈多批判的人類中心主義或人類中心論。例如,早在1992年8月,在瑞典烏普薩拉舉行的第九次國際科學哲學大會上,瑞典科學哲學家格斯特隆就曾對造成人類環境破壞的現代科學技術進行過尖銳的批判;我國著名的生命倫理學學者邱仁宗教授也早在1998年就在刊物上發表了題為《脫離人類中心論———關於環境的倫理》的文章。可見,何院士「在這裡」提出的,並不是一個新概念,而只是一個倫理學界長期爭論著的老話題。在他的文章中,「以人為本」和「以人為中心」,可以說完全是同一的概念。
環境倫理學界一直在關注的一個理論焦點是自然的價值。我想任何人都不會否認,人是自然的產物,大自然是人類的母親。那麼,曾經孕育了人類和地球上各種生命的大自然,是僅有其工具價值呢,還是也有其本身的內在價值?人類畢竟與動物不同,對於動物來說,自然界只有兩種東西:能吃的和不能吃的,其他無所謂價值。對自然的價值判斷,是人類在脫離了單純把自然看作生存依托之後,才有可能產生的高級理性思考。而正如前述邱教授的文章裡所說的,如果有人認為自己的生母只有工具價值,那是對母親的污辱,也是對自己的污辱,同理應當可以推及大自然這個人類共同的母親。事實上,人類,特別是我們中國人,早就賦予了大自然以遠超於工具以上的價值,中國古代無數的哲學、文藝作品都以歌頌自然的美和從中所感悟的倫理原則為主題。老子的《道德經》中「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講的就是這個道理。在中國古代文人眼裡,自然不僅是美的,而且是有「德」的。僅僅把自然看作人類的「工具」,歷來不是中國哲學的傳統。
這次爭論的核心,即對於人類來說,大自然是否具有超越工具以上的價值這個問題,其實是兩種世界觀、價值觀之間的根本性分歧。當我讀到何院士所說的「我絕不反對保護環境和保護生態,但需要弄清楚一個概念,保護環境和生態的目的是為了人。有的時候我們需要『破壞』一下環境、生態,改變一下環境和生態,但也是為了人」這句話時,不由得想起幾年前,當許多民間環保人士正在熱衷於保護可可西裡的野生藏羚羊、反對盜獵的時候,北京某著名大學的一位教授竟然當面問我:「就算藏羚羊都滅絕了,又有什麼關係?」我一時語塞,只能反問一句:「那大熊貓都滅絕了,又有什麼關係?」那位教授也無言以對。其實,按何院士的邏輯,大規模獵殺藏羚羊也是「以人為本」的,攫取藏羚羊絨不也是「人」的需要嗎?
由此看來,在這個大本大源的問題上,我們與何院士的分歧不是通過爭辯就可以達成一致的。我們並不企望能「說服」對方。也許,點出彼此分歧的要害,也就適可而止了。
當然,一切爭論的起源,還是因為地球上有了人類這個既能操縱高級科技手段,又能進行高級抽像思維和價值判斷的物種。在這個問題上,人類不得不扮演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雙重角色。其前提本身就隱含著悖論,也就是整個爭論的一個令人尷尬之處。不僅如此,當人們試圖站在「中立」的立場上評價人類對自然所帶來的影響時,卻發現自己也是這個「自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對自然的影響也同時在影響著人類自身的生存條件,因此人們也「中立」不起來。這兩者便構成了我們在討論這個問題時的雙重困境。
《環球》雜誌刊載的對何院士訪談的文章的第二個小標題是「駁『人要敬畏大自然』」。
我的理解,「人要敬畏大自然」這個提法有兩層含意:一,人類應當尊重大自然;二,人類應當畏懼大自然。我想,人類的聰明才智發展到今天,沒有人會把這個命題理解為既然「敬畏」,人類就只能匍匐在大自然腳下而無所作為。事實上,自猿猴從樹上下來變成人之後,就沒有停止過對大自然的改造。中國古話所說的「滄海變桑田」等,就是對這個過程的概括。
問題在於,古代人類的技術能力畢竟有限,在近代工業文明出現之前,人對自然的改造,一般都在自然能夠自我恢復的範圍內(當然,其前提是人類影響自然的活動由於某種原因而中止了):城池、宮殿會湮滅,林木會再生,桑田久被荒廢也會再變為滄海。但是時至今日,人類已經掌握了幾乎是永久性地改變地球本來面貌的科學知識和技術手段,如果人類仍然認為大自然不過是一個可以任由宰割的順從的對象,就可能給地球造成不可恢復的負面影響。因此,人類在實際採用這類技術時,就應格外慎重。
何院士是物理學家,當然比我們更懂得要尊重自然規律的道理,而規律正是大自然最重要的內在品質之一。違反自然規律所造成的長遠後果,往往也正好違背人類的初衷,這就是恩格斯所謂的大自然的「報復」。
回顧人類歷史,特別是近幾十年的中國當代史,我們所做的違反自然規律,從而遭到大自然「報復」的事還少嗎?「大躍進」時代的「豪言壯語」,比如「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石油工人一聲吼,地球也要抖三抖」,「大煉鋼鐵,超英趕美」之類的話及其後果,想來何院士也還不致忘記。誰能保證,我們今後就不會再幹這種蠢事呢?
至於第二點,所謂畏懼,是指當地球上發生自然的或人為引發的大規模災難時,人類的避難逃生本能。而這種本能的依據,就是一個「怕」字。當發生這類災難的時候,我想任何人也不會從容地「挺身而上」。
地球上發生這種災變,既有歷史的記錄,更存在著將來的可能。不提這次印度洋海嘯,僅憑幾十年來的記憶,我們就經歷過1976年瞬間死亡24萬人的唐山大地震,經歷過印度博帕爾農藥廠毒氣洩漏事件和前蘇聯切爾諾貝利核電站的爆炸事故,等等。後兩者死傷人數都以萬計,而它們不都曾被視為人類改造自然的成就嗎?畢竟,人類對於已經掌握的科學技術的長遠後果的預見性,還是很膚淺的。如果像海嘯這樣的自然災害目前還難以準確預報的話,那麼對人為的災難我們是不是應當努力防患於未然?而這種預防的出發點,難道不就是一個「怕」字,怕出事,怕死人嗎?
所以,我個人認為,讓人類敬畏大自然,在大自然面前謙卑一點、謹慎一點,不要那麼自信乃至狂妄,不要認為整個大自然都天然地以人為「中心」,只要我們「一聲吼」,地球就得「抖三抖」,這並沒有什麼壞處,上不到「反科學」的綱上去的。
相反,據我看,這才是對待「科學」真正理性的態度。須知科學技術從來就是一把雙刃劍,當我們到處揮舞它的時候,請留神別傷了自然,到頭來,也傷了自己。
何院士看到最後一句話時,可能會笑著說:「哈哈,怕傷了自己,可見還是『以人為本』呀。」但這個笑並不足以模糊我們與何院士之間「人類中心主義」與「非人類中心主義」這兩種價值觀的原則分歧。能夠超越自己,去思考和追求一種更高的道德原則和精神境界,我想這應當是人類智慧的最高表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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