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渴求



作者:陳端洪
文章來源:公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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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一度,農民問題成為三月中國政治對話的主題之一。在此我將對該問題提供一種道德心理的解釋。在我看來,農民問題的本質是農民的新「公共」渴求,中國正面臨新的「公共」建構任務。政治家志在「解決」,可在理論者的眼中,這個過程剛剛拉開序幕。
  我們已經習慣於談說「農民」。農民是什麼?農民是一個職業,一個經濟階層。他們被貧困所逼,被對新生活的渴望所激勵,盲目地走向夢鄉--城市。他們一來到城市就變成定義了,下定義的是城裡的人。他們在城裡幹的是傳統定義中工人的活,人們稱其為「民工」,農民是他們永恆的定語、終身的咒。當大批農民從鄉下來到城裡的時候,這個人流被稱為「民工潮」。因為他們既沒有邀請人也沒有遊山玩水的心情,他們不能被稱為來訪者或遊客,而被稱為「盲流」。他們背井離鄉,來到一個燈紅酒綠的世界,可是他們對於這個「天堂」沒有權利,一切需要城裡人的政府的「特許」:「打工證」、「暫住證」,所有城裡人政府要求的證件。一切的福利和他們無緣,他們和城市的唯一的聯繫就是「打工」,可是因為他們是另類--民工,狡猾的城裡老闆肆無忌彈地拖欠工錢,拖欠到他們等不起、找不著,不了了之。
  然而,農民不是農民的一切。農民首先是人,然後是共和國的公民,其次才是農民。農民在農民中間是人,離開農民他還是人,他需要人的尊嚴。共和國是中國人民的共和國,共和國公民的大多數是農民,為什麼他們的公民權利在共和國主權範圍內不能同等有效?
  農民畢竟進了城。他們一旦進了城,城鄉二元的分離、封閉結構就注定不可回復地被打破了,民工就構成了中國 「公共」問題。傲慢的城裡人把民工的公共現象解釋成公共衛生、公共治安的破壞源,他們呼籲加強警察職能。可是,不管是覺悟地還是被逼無奈地,民工必然產生對「公共」的渴求。
  那麼,什麼是民工的新「公共」渴求呢?
  第一、「公共身份」認同。1860年代,美國經歷了建國後第一次大的公共危機--黑人身份危機。南北內戰結束後,解放黑奴,通過了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使他們從白人農場主的財產變成了與白人平等的公民,重構了共和國的基礎--「我們人民」,從而維護了國家憲法根本原則與價值。21世紀的今天,中國必須尋求農民和城裡人共同的身份認同的基礎,那就是「公民」, 認真對待這個早就寫在詞典上和法典上的概念。公民資格不是空洞的概念,也不是一個過時的貴族頭銜,它包括了一系列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當然也包括了義務)。戶籍制度的局部改變、收容遣送制度的改革從最基本的方面提出了公民在國法下平等的主張,但這還僅僅是一個開端。
  第二、「公共資源」的分享。一旦我們尊重民工的公民身份,那麼我們就必須尊重他們對於國家公共資源的利用權。為什麼他們辦暫住證要繳費?為什麼民工子弟在城裡上學要交那麼多的贊助費,而且還不能在城裡參加高考?為什麼除了體力活之外,幾乎所有的工作都要本市戶口?諸如此類的問題,似乎沒有一個簡單的解決方案。開放可能導致公共資源危機,不開放又構成一個憲法爭議。
  第三、「公法與公共機構」的保護。不能把民工僅定義為公共秩序的危害源,他們也是公共秩序的參與者和消費者,同樣需要保護,可是,城裡的公共機構能平等地為他們提供保護嗎?他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幾乎全部廢棄,如何使他們變成積極的公民?他們有無可能被政治組織起來?他們的工資、保險、醫療如何保障?如果我們再把視野放寬到整個農村地區,那麼我們就可以預見中國需要一個新的公法體系,因為我們存在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問題。
  社會主義最注重「公共」:公共的經濟、公共的生活、公共的思想意識與標準化的政治話語、公共的權力、公共的事業與理想,等等,總之,「天下為公」。然而,計劃經濟時代的「公共」是一種封閉的城鄉二元結構,隨著經濟改革的深化,這個二元結構在渙散、衝撞、變形,逐漸相互開放。如何建構一種開放的、多元的、平等的「公共」空間,建設基於公民資格的「公共道德」與公法秩序,這是當代中國人面對的根本問題之一。英國柏林布魯克有句名言,「一旦有了印刷出版社,民主就不可避免」。我想說的是,一旦農民踏上田坎,走進城,中國的公民文化就獲得了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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