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風水林探析
作者:關傳友
文章來源:國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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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西學院 安徽省六安市河西237012)
內容提要 風水林就是古代人們深受風水思想的支配,認為對平安、長壽、多子、人丁興旺、陞官發財具有吉凶影響的人工培植或天然生長並嚴加保護的林木。它是風水意識的產物。風水林主要有村落宅基風水林、墳園墓地風水林、寺院風水林等基本類型。風水林的產生就是古代人基於培護「龍脈」的目的,而進行人工栽植或保護天然生長的林木。村落宅基風水林:此類型風水林是淵源於上古時代的社神崇拜。墳園墓地風水林:該類型風水林是起源於我國早期殷周時期的「封樹之制」。寺院風水林是在宗教和風水意識共同支配下營造和保存下來的寺院林木。風水林培護體現的風水綠化思想:體現了古代人注重林木景觀、推崇綠化環境的風水思想, 體現了倡導植樹的風水綠化思想 ,體現了禁止毀林的風水護林思想。研究和保護風水林具有以下現代意義:風水林表明古代部分地區對林木培護曾發揮過重要作用 ,風水林具有重要的科研價值,風水林是珍貴的歷史文物,具有文化價值,風水林具有旅遊觀光價值。
關鍵詞 風水林,綠化思想,產生,意義
風水林就是古代人們深受風水思想的支配,認為對平安、長壽、多子、人丁興旺、陞官發財具有吉凶影響的人工培植或天然生長並嚴加保護的林木。它是風水意識的產物。古代中國人對風水林的培護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國古代人的綠化思想。這些風水林木長久的生存和發展,對我們今天開展植樹護林、綠化環境、積蓄資源都很有借鑒意義。本文對此作一深入的探討,敬請諸方家指教。
1.風水林的類型
風水林主要有村落宅基風水林、墳園墓地風水林、寺院風水林等基本類型。
1.1 村落宅基風水林: 在村落宅基周圍人工栽培或天然生長保護的風水林木。福建閩西南客家人的山村後面,幾乎都有一片古老的樹木,少則幾畝、多則幾十、幾百畝。這些樹木都是上輩人傳下來的,樹齡已有百年以上,經歷數代人而至今仍鬱鬱蔥蔥、茁壯成長。村落的主人稱之為「風水林」。安徽祁門縣祁紅鄉松潭村有一片三百多年歷史、面積達140餘畝的風水林,宛如一道綠色屏障,庇護著全村的世世代代。又如福建南靖和溪樂土村黃氏家族在建村當時,將村周2000多畝山林定為風水林,現在黃氏祠堂後還有300多畝保存完好,成為罕見的原始森林景觀,被列為國家自然保護區。
村落宅基風水林主要有四類,一是水口林,主要種植在村落的水口處,具有護托村落生氣的風水意義。水口是村落的總出入口,也是一村一族居民盛衰榮辱的象徵。水口常常是三向環山、一向出口。只有在水口處種植大片村落水口「風水林」,才能保護一村生民之命脈,抵擋煞氣(東北風和北風)的侵入。水口林又有「抵煞林」只稱。在村口(即水口)往往建有亭、樓、橋、坊、寺、廟、塔、書院等建築,與水口林共同構成水口園林景觀。二是龍座林,主要是指座落在山腳、山腰的村落或村落後山的風水林。三是墊腳林,主要是種植在村落前面河邊、湖畔的「風水林」。四是宅基林,古代人門在宅基周圍和庭院裡種植的風水林木,主要是護衛居宅和庭院環境。
1.2 墳園墓地風水林: 古代人們在墳園墓地或皇家在陵地周圍人工栽培或天然保護的林木。江西婺源的古杉木群是南宋理學家朱熹於淳熙年間在文公山祖墓所植的風水林,共有16株,是國內較為罕見的古杉樹群。山東曲阜「孔林」是孔子及其家族的墓地,相傳孔子死後,他的弟子各持家鄉異種樹木來植,二千四百多年延續下來,如今方圓二百萬平方米,古木參天,有古樹10萬多株。陝西黃陵縣黃帝陵墓,有古柏林89公頃,古柏樹8萬餘株。這是中國最大的古柏樹林,其中千年以上的古柏約3萬株。
1.3 寺院風水林: 古代僧侶道士們在寺廟宮觀庵周圍人工栽培或天然保護的林木。安徽九華山和齊雲山、四川青城山和峨眉山、浙江普陀山、河南少林寺、江西三青山、湖北武當山等寺院,都有大片的風水林木保存分佈。
2. 風水林的產生及淵源
2.1 風水林的產生:風水林是風水意識的產物,它是受傳統風水觀支配的。所謂風水觀是中國人在長期適應自然生態環境過程中形成的一種思想意識,其目的是追求理想的生存環境。理想的生存環境必須「藏風」、「得水」、「乘生氣」。中國古代人們對居宅、村寨、城鎮、葬地的選擇,都強調地形地貌對「藏風」、「得水」的功用,注重選擇風、水結合和富有「生氣」之地,特別重視對擋風聚氣、藏水聚水的環境選擇。風水理論認為好的風水地不僅形局佳、氣場好,而且山清水秀、環境宜人。林木茂密就是好的風水環境的表現。帛書《周易》「林」卦就記述了周人的這種觀念:「知林,大君之宜,吉」;「禁林,貞:吉」;「甘林,無攸利;既憂之,無咎。」[1] 可見,古代先民們早就認識到林木植被對防止水土流失、調節小氣候的功能,把禁止砍伐森林看作是「吉」的表現,把肆意破壞森林看作是「凶」的行為。因此,風水理論常把「土高水深,郁草林茂」(《葬書‧內篇》)的生態環境看成是理想的風水環境,並且把「氣好---林茂---大吉」相聯於一起。所以古代先民們一方面通過「好氣場」的外部表現,即林木茂盛來尋找理想的生存環境;一方面通過廣植林木或保護林木來獲得好
風水。古代人在風水理論的實踐中常常通過保護龍脈來維持風水,並把它轉化為有目的地保護山、林的實際行動。所謂「龍脈」,即依拒山脈的走向延伸趨勢而確定能給人們帶來吉祥福祉的山脈和山嶺,要求山勢高大綿長,不能有斷山、石山、過山,山上必須林草郁茂,能阻擋北來寒風寒氣。四周林木茂密,則村中不受凶風惡暴。否則就沒有「生氣」、「生機」、「氣不和,山不植」[2]。所以「龍脈」就是「藏風」、「得水」、「乘生氣」的山脈和山嶺。「龍脈」又被冠以風水山之名,山上的郁草茂林就是風水林。風水林則是保護龍脈的龍之毛髮,也是村落藏風得水的關鍵。傳統風水觀中對「龍脈」的培護,實際上就是對風水山、風水林的培護,通過培護風水山上的林木,來防止山上的水土流失,保持風水山的穩固和優美的自然環境。有山有水而無林木,有如人之失卻衣飾與毛髮。山青水秀,人文才能康健發達。故此,風水林就是基於培護「龍脈」的目的,而進行人工栽植或保護天然生長的林木。
2.2 風水林的淵源
2.2.1 村落宅基風水林:此類型風水林是淵源於上古時代的社神崇拜。《禮記‧郊特牲》言:「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可見,「社神」是土地神,是古代社會裡一位非常重要的神袛,它是古代人們的衣食父母。古代人為了捕捉社神的存在,以便祭拜祈禱,用社主作代表的實體,作為社神的依附對像和標誌。社神的標識多種多樣,或以大樹為主稱「社樹」,或以叢木為主稱「社叢」,樹木便成為「社主」的標識。早期的社主大都選用叢林中五大三粗、枝繁葉茂的自然樹木。《墨子‧明鬼下》:「昔者虞夏商週三代之聖王,其始建國營都日,必擇國之正壇置以為宗廟,必擇木之修茂者立以為叢位。」這裡「叢位」就是「叢社」。社必有樹,不同時期不同的社,所植樹木不同。《論語‧八佾》載:「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後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可見,樹木與社不可分地相聯繫於一體,社的神靈當然也就要附於樹上。《漢書‧郊祀志》曰:「及高祖禱豐、枌、榆社。」顏師古注云:「此樹為社神。因立名也。」在長期宗教生活中,社樹就具有社神的宗教意義,如福祿、國祚、國運及宗教祖先、故里親親等內容。所以社樹作社的標識,易為人們所接受,無論是本地人、還是遷徙的流民,多受到樹木的恩惠和庇護。把樹木種植在村邊和宅旁,久而久之便成為村寨和居宅的象徵。村落宅基風水林就是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對社神或氏族祖宗崇拜的延伸與派生,相信他們的好壞會預卜未來的禍福吉凶。培護村落居宅風水林成為封建宗法制度下祖先崇拜的表現,為民間接受倣傚。廣西、湖南、貴州苗族地區在每一村寨中都植有風水林或樹,相信這些樹木支配著人們的命運。雲南滄源班洪地區的佤族人村寨都有「鬼林」(即「神林」)被稱為「龍木依吉」,即樹木之神的意思。[3]
2.2.2 墳園墓地風水林:該類型風水林是起源於我國早期殷周時期的「封樹之制」。積土為墳,封也;種樹以標其處,樹也。西周初期的《周禮‧春官》載:「塚人掌公墓之地,……以其爵等為封丘之度與其樹數。」 塚人是當時管理墳墓政令的官員,可以看出西周時期國家對墓地植樹規定得很具體。晉張華《博物誌》云:「秦穆公時有人掘地得物若羊,將獻之。道逢二童子,謂曰:『此名為 蝹 ,常在地中食死人腦,若欲殺之,以柏東南枝插其首。』由是墓塚皆植柏。墓植柏,自秦始也。」說明秦時墓地開始種植柏樹。但是,在秦以前皆為王家所為。西漢時期儒家強調等級禮儀,對墓地植樹規定更為明確。《禮記》載:「尊者丘高而樹多,卑者封下而樹少。」 「天子墳高三刃,樹以松;諸侯半之,樹以柏;大夫八尺,樹以欒;士四尺,樹以槐;庶人無墳,樹以楊柳。」可見從西漢時期起,除皇家之外,顯貴富豪、平民百姓,也均效仿,開始於祖宗墳地植樹。《漢書‧祭祀志》載:「富者積土成山,列樹成林,台榭連閣,集觀增樓;中者祠堂屏閣,垣闕罘罳。」這些祖廟建築開民間墓地園寢林木之端倪。反映東漢末年發生在安徽潛山縣的焦仲卿、劉蘭芝愛情故事的長詩《孔雀東南飛》,詩中有「兩家求合葬,合葬華山傍。東西植松柏,左右植梧桐;枝枝相覆蓋,葉葉相交通」的詩句。古代人為何於墓地植樹,其原因之一是基於一定的風水觀念,因為古代人認為「木之茂者,神所詵。」在墓地植樹除作死者尊卑標誌外,還基於祖先崇拜的原因。培植風水林自然成為子孫後代和皇親們孝敬祖宗的具體行為,亦是死者亡靈得以安息、生人得庇佑的宗教活動的外延。所以古代人們把祖宗墳墓置於具有良好風水環境景觀的風水山上和風水林中加以保護,或在祖宗墳墓四周依方位種植樹木,作為該家族的風水林或風水樹,並把風水林木長勢的好壞與家族命運好壞結合在一起,風水林(風水樹)和祖宗崇拜融於一體,使其更具有神秘意義。
2.2.3寺院風水林:寺院是我國古代人崇佛敬道和信奉其他宗教的活動場所。寺院風水林是在宗教和風水意識共同支配下營造和保存下來的寺院林木。道教是中國土生土長的宗教,自其產生之時,道教的所謂仙山和世外桃源與人間的名山秀水有廣泛聯繫,把這些「能出雲,為風雨,見怪物」的山林川谷丘壑尊之為神,通過神的點化,進而坐化成仙,是道教徒的信仰和追求。道教徒們自然備加愛護這些覆蓋川谷丘壑的林木,蒔花植竹,以期達到出神入化的神仙境界。佛教是東漢初年從印度傳入的外來宗教,出於教義僧徒們為傚法佛祖、超脫紅塵,潛心修持,達到「智慧福德圓滿成就的、永恆寂靜的、最安樂的」涅槃境界,必須選擇安靜優雅的自然環境,以示不受凡塵干擾。如佛經《坐禪三昧經》云:「閑靜修靜志,結跏坐林間」。《禪秘要法經》亦云:「出定之時,應於靜處,若在塚間,若在樹下,若阿煉若處。」可見,僧侶道徒們對林木都有一種特殊的親情,借此創造出一種修持、靜修的幽靜環境。所以宗教意識中的林木培護一直為僧道徒們繼承發揚,因而寺廟、宮觀、古剎往往林木翳薈、喬樹蔥倩,更顯得宗教勝地幽深、莊嚴肅穆。六朝以後,因受風水意識的影響,在寺院周圍的林木就被僧道徒們冠以保護寺院「龍脈」安全的風水林和風水樹。
3.風水林培護所體現的風水綠化思想
中國古代人對風水林的培護活動主要從三方面體現了中國風水的綠化思想。
3.1 體現了古代人注重林木景觀、推崇綠化環境的風水思想
風水理論主要是相宅術,追求理想的風水環境。宅有陰、陽之分,陽宅是指居宅、村落、城鎮,陰宅則專指墳園塚地。按照風水理論,理想的風水環境都是林木茂密,綠化甚佳之地。風水理論認為:「草木郁茂,吉氣相隨,……或本來空缺通風,今有草木郁茂,遮起不足,不覺空缺,故生氣自然。草木充塞,又自人為。」[4]《宅譜爾言》也有闡述:「鄉居宅基以樹木為毛衣,蓋廣陌局散,非林障不足以護生機,溪谷風重,非常林障不足以御寒氣。故鄉野居址,樹木興則宅必旺,樹木敗則宅必消乏,大欒林大興,小欒林小興。苛不栽樹如人無衣,鳥無毛,裸身露體,其保溫暖者安能在歟。……惟其草茂木繁,則生氣旺盛。護陰地脈,斯為富貴坦局。」[5] 北宋李思聰撰《堪輿總索雜著》書有:「樹木榮盛可征山有氣至,朱侍郎祝禧寺祖瑩,先是植木皆枯,人疑為不祥。乙未前,樹木或皆蔥茜如油,公發大魁。」[6] 可見林草是產生「吉氣」和「生風」的源頭,具良好的林木景觀的綠化環境是形成「吉地」、「龍穴」的必要條件。不吉的凶地是不可居、葬之地。《葬書‧內篇》中說:「山之不可葬者五:氣以生和而童山不可葬也;氣因行來而斷山不可葬也;氣因土行而石山不可葬也;氣以勢止而過山不可葬也;氣以龍會而獨山不可葬也。」這是說無草木的童山不可以葬,同樣斷山、石山、過山、獨山等也不可以葬,認為這些山沒有「生氣」、沒有「生機」,氣不和則山不植。而林木茂密的地方則是後代兒孫顯貴的發祥之基,所以這是古代人在村宅選址時優先考慮的條件。徽州裴氏宗族在村落選址時就注重林木的景觀,譜云:「鶴山之陽,黟北之勝地也,面子而朝印山,美景勝致,目不給賞,前有溪,清波環其室,後有樹蔥蘢蔭其居,悠然而虛,淵然而靜,……惟裴氏相其宜,度其原,卜築於是,以為發祥之基。」[7] 徽州方氏宗族荷村派始祖見此處是:「阡陌縱橫,山川靈秀,前有山峰聳然而特立,後有幽谷然而深藏,左右河水迴環,綠樹陰翳。」遂「慕山水之勝而卜居焉。」[8] 所以,重視林木景觀、講究綠化環境是古代風水理論展示其綠化思想的一大內容,體現了林木景觀與風水環境之間的關係,成為培植和保護風水林的理論基礎。
3.2 體現了倡導植樹的風水綠化思想
由於林木景觀對形成所謂「吉地」、「龍穴」的風水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風水理論注重倡導植樹、培植風水林。表現在陽宅方面有:福建莆田浮山東陽村的村落,「自公卜居後,凡風水之不足者補之,樹林之凋殘者培之」,最後變成了所謂的「真文明勝地」[9]福建龍巖縣的銀澍村在村落背後種有各種樹木,形成了「巒林蔽日」、「翠竹千宵」、「古木蔭蔚」、「茂林修竹」等林木景觀。[10] 建甌縣的古村落則喜歡在水口處廣植樹木,形成大片水口林。因為樹木的種植可起到擋風聚氣的功效,還能改善和維護小環境的生態,使村落小環境在形態上完整,在景觀上顯得豐富和有生機。所以風水典籍對風水林木的種植有如下的規定和要求:「如四應山環局窄,陽氣不舒,不可有樹以助其陰,即或堂局寬平而局外有低山護衛者,亦不可種樹;惟於背後左右之處有疏曠者則密植以障其空;若上手不是障空,不必種樹以閉天門。」[11] 表現在陰宅方面:風水理論強調在墳園墓地周圍種植風水林木護墳,保全生氣。仡佬族人死埋葬後,在墳地栽植楓樹或柏樹作風水林或風水樹。湖南土家族人墓地四周植以松樹。皇家陵園種植風水林更為興盛。明朝十三陵植樹不斷,《明史‧刑法志》載當時朝廷採取植樹贖罪的方法,動用犯人種植皇陵風水林,「發天壽山種樹贖罪者:死罪終身;徒、流各年限;杖,五百株;笞,一百株。」使得十三陵的風水林景觀至今仍鬱鬱蔥蔥,古木繁茂。南京鐘山明孝陵:「孝陵之建,有松十萬株,長生鹿千。」[12] 到「崇禎十年,修孝陵,凡樹有二千九百五十七株,刪枯樹五百八十六株。」(《棗林雜俎》)足見明孝陵當時風水林木之盛況。
風水理論對風水林木的種植都有嚴格的規定,如種植的密度、高度、方位和樹種的選擇等。清人林枚說:「村鄉之有樹木,猶人之有衣服,稀薄則怯寒,過厚則苦熱,此中道理,陰陽務要衝和。」[13] 強調風水林木種植數量要適當,不要過密或過稀。還規定不可在大門前、天井中栽植樹木,主要隔擋陽光、使室內陰氣不易驅除,進出屋不方便。在樹種選擇上,風水理論有:「東種桃柳、西種梔榆、南種梅棗、北種柰杏」;「中門有槐、富貴三世,宅北有李、宅西有桃皆為淫邪」;「門庭前喜種雙棗,四畔有竹木青翠則進財。」[14] 等等,看似無稽之談,實際上都有一定的科學道理,符合樹種的生物學和生態學的特性,又滿足了改善村落和居宅小氣候以及觀賞的要求,還給人以積極的吉祥寓意。
3.3 體現了禁止毀林的風水護林思想
風水理論認為「吉地」雖然「本自天成」,但仍然須輔以人力的保護,否則「龍穴河水一處受傷,則體破氣散,焉能發福。」[15] 《宅譜指要》則說:「每見有村落自來不發者,一旦人旺財興,雙榜聯科,只因宅合元運。樹長林茂,煙霧團結,豈非吉氣鐘於此地者乎?使木盡伐,屋稍解,風吹氣散,又未有不敗者。」[16] 所以風水理論十分重視對風水林木的保護,堅決反對伐樹,即使需要伐樹也只能漸漸除之。正如《陽宅會心集》所言:「鄉中有多年之喬木,與鄉運有關,不可擅伐,……或有高密之樹,當位之不吉而應伐者,……於隨年歲宮交承之際,漸減去之,不可一旦伐清。蓋樹之位吉者,伐則除吉;位凶者,動亦招凶。」[17] 所以古代不僅對村落居宅的風水林、風水樹嚴加保護,禁止砍伐。而且對墳園陵地和寺院的風水林木也嚴加保護,禁止毀壞。在墳園陵地方面,最為嚴厲是對皇家陵園風水林的保護。《明會典》載:「正統二年(1437年),諭天壽山祖宗陵寢所在,敢有剪伐樹木者,治以重罪,家屬發邊遠充軍。命錦衣衛官校巡視、工部同欽天監官,環山立界,界外聽民樵采。」又載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令於天壽山前龍脈相關處所,大書禁地界石,有違禁偷砍樹木者,照例問擬斬、絞等罪。若止是潛行拾柴拔草,比照家屬事例,向發遼東地方充軍。」清東陵、清西陵周圍都樹有層層界樁,並有駐軍看守,界樁內嚴禁樵采,至今陵園內仍樹木常青,如一幅山青水秀的畫卷。
對寺院風水林木的保護,僧道徒們也制定有許多戒規。《五鳳山庵記》中說:「山以五鳳名,……脈發大霞嶺,……銘學二祖因天之時、選地之勝,原建一小庵,……名曰五鳳庵。…左右前後諸峰,林壑尤美,望之蔚然而深秀者,桐茶也、松柏也、各色樹竹也,倘有入山悄伐者,寺僧固不得諉其咎,族人亦不得徇其情。」[18] 浙江《普陀洛迦新志》中強調的禁令更為明確:「凡本寺前後左右山場,不但不可侵漁,且風水悠關,竹木務悠久培蔭,斫石取泥,俱所當慎。」[19] 所以至今寺院的周圍仍古木參天、竹樹蔥倩。
4.研究和保護風水林的現代意義
4.1 風水林表明古代部分地區對林木培護曾發揮過重要作用
風水林是在宗教意識和風水意識共同支配下營造和保護下來的歷時久遠的林木。宗教本身具有嚴格的教義,對風水林的關照和保護髮展在自然和情理之中,並被賦予了特定的宗教意義和迷信色彩。在文明程度不高的古代人看來,這種帶有神秘性的迷信色彩的約束力比世俗的約束力更為有效。從一定程度上說,它對古代部分地區的林木培護立下了汗馬功勞,對這寫地區的林業事業和園林事業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這些地區殘存的風水林是古代人們培護林木、發展林業的歷史見證,對考察和探討地方林業史和林木培護史及園林史,均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4.2 風水林具有重要的科研價值
開展風水林的研究給現代人們在環境科學、生態科學、林業科學等方面以有益的深刻啟迪。風水林的最大成功和最深的教益是重視生態環境的保護,使生態環境達到平衡、達到天人和諧。它是風水理論中科學成份的發明與成功實踐,是古代先民們對環境科學、生態科學和林業科學的重要貢獻,為人類社會提供了一種極具地方特色的環境保護的模式和生態平衡的樣板。現今殘存的風水林木一般都有千百年的生存歷史和得天獨後的生態環境,形成了較為壯觀的古樹群落。它能反映所經歷悠久歲月的自然條件和社會環境的歷史變遷,是研究探索一定區域內的森林資源的歷史變遷和森林植物區系的發生發展以及植物起源、演化和分佈的重要實物;也是考察古代氣候、地質、水文、地理以及人類社會活動的重要旁證和依據。所以研究探討風水林,對豐富和發展環境科學、生態科學、林業科學和園林科學,造福於現代人類社會,無疑是非常有益的重要的科研課題。同時對於制訂一定地區的林業、園林區劃和規劃,發展園林綠化和林業生產也具有特殊的科學研究價值和借鑒作用。
4.3 風水林是珍貴的歷史文物,具有文化價值
風水林歷時久遠,它代表著一定地區的文明和歷史,反映了一個地區的歷史興衰,是綠色的歷史文物,是大自然和古代人們留給我們的寶貴財富和文化遺產,所以具有景觀文化的價值。風水林木和周圍的建築(如寺院、民居、橋亭、塔)達到和諧渾融,還具有景觀美學價值。徽州古村落水口處的風水林為主體組成的水口園林就是典型代表,它反映了風水林木等組成的自然景觀與建築等人文景觀的高度和諧,表現出天人合一的自然哲學觀。
4.4 風水林具有旅遊觀光價值
風水林是風景資源的典型代表.現今留存的風水林木一般枝體蒼勁、奇姿異態,與周圍的建築構成別具一格的園林風貌景觀,集科學、歷史、觀賞、文化價值,吸引了千千萬萬的人們去遊覽飽償,豐富了人們的生活情趣,今日已成為寶貴的旅遊資源,具有旅遊觀光價值。許多保存完好的風水林景觀現已被規劃、建設批准為國家級、省級風景名勝區和森林公園,如陝西黃陵縣黃帝陵風景名勝區、清東陵和清西陵、明十三陵等陵園風景名勝區,徽州地區的歙縣唐模檀干園,黟縣的宏村、西遞村等古民居村落的風景名勝區,安徽九華山、齊雲山,四川峨眉山、青城山,江西三青山,湖北武當山,浙江天童山、普陀山,河南嵩山等宗教寺院為主體的風景名勝區,都是國內重要的風景名勝區。
注 釋
[1] 鄧球柏:《帛書周易校釋》 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 宋黃妙應:《博山篇‧論穴》。
[3] 田繼周、羅之基:《西盟佤族的自然宗教》,載《世界宗教研究》1981年第4期。
[4] 《青烏先生葬經》(題金丞相兀欽仄注)。
[5] 清乾隆年間《宅譜爾言》「陰陽宅樹木》。
[6] 劉沛林:《風水——中國人的環境觀》第170頁,上海三聯書店1995年版。
[7] 徽州《灣裡裴氏宗譜》卷2「鶴山圖記」。
[8] 徽州《尚書方氏族譜》卷3「荷村派基圖小引」。
[9] 福建《莆田浮山東陽陳氏族譜》卷二。
[10] 福建《銀澍王氏族譜》。
[11] 清林枚:《陽宅會心集》捲上「種樹說」,嘉慶十六年刻本。
[12] 陳文述:《秣陵集》,引自羅宗真《明孝陵》,載《東南文化》1997年第1期。
[13] 清林枚:《陽宅會心集》捲上「種樹說」,嘉慶十六年刻本。
[14] 清高見男南:《相宅經篡》卷四「陽宅宜忌」,清道光二十四年刻本。
[15] 徽州《明經胡氏龍井派宗譜》卷首。
[16] 《宅譜指要》卷二「宅基納氣」。
[17] 清林枚:《陽宅會心集》捲上「種樹說」,嘉慶十六年刻本。
[18] 《衡陽宋氏六修族譜》卷一。
[19] 《普陀洛迦新志》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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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 風水林就是古代人們深受風水思想的支配,認為對平安、長壽、多子、人丁興旺、陞官發財具有吉凶影響的人工培植或天然生長並嚴加保護的林木。它是風水意識的產物。風水林主要有村落宅基風水林、墳園墓地風水林、寺院風水林等基本類型。風水林的產生就是古代人基於培護「龍脈」的目的,而進行人工栽植或保護天然生長的林木。村落宅基風水林:此類型風水林是淵源於上古時代的社神崇拜。墳園墓地風水林:該類型風水林是起源於我國早期殷周時期的「封樹之制」。寺院風水林是在宗教和風水意識共同支配下營造和保存下來的寺院林木。風水林培護體現的風水綠化思想:體現了古代人注重林木景觀、推崇綠化環境的風水思想, 體現了倡導植樹的風水綠化思想 ,體現了禁止毀林的風水護林思想。研究和保護風水林具有以下現代意義:風水林表明古代部分地區對林木培護曾發揮過重要作用 ,風水林具有重要的科研價值,風水林是珍貴的歷史文物,具有文化價值,風水林具有旅遊觀光價值。
關鍵詞 風水林,綠化思想,產生,意義
風水林就是古代人們深受風水思想的支配,認為對平安、長壽、多子、人丁興旺、陞官發財具有吉凶影響的人工培植或天然生長並嚴加保護的林木。它是風水意識的產物。古代中國人對風水林的培護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國古代人的綠化思想。這些風水林木長久的生存和發展,對我們今天開展植樹護林、綠化環境、積蓄資源都很有借鑒意義。本文對此作一深入的探討,敬請諸方家指教。
1.風水林的類型
風水林主要有村落宅基風水林、墳園墓地風水林、寺院風水林等基本類型。
1.1 村落宅基風水林: 在村落宅基周圍人工栽培或天然生長保護的風水林木。福建閩西南客家人的山村後面,幾乎都有一片古老的樹木,少則幾畝、多則幾十、幾百畝。這些樹木都是上輩人傳下來的,樹齡已有百年以上,經歷數代人而至今仍鬱鬱蔥蔥、茁壯成長。村落的主人稱之為「風水林」。安徽祁門縣祁紅鄉松潭村有一片三百多年歷史、面積達140餘畝的風水林,宛如一道綠色屏障,庇護著全村的世世代代。又如福建南靖和溪樂土村黃氏家族在建村當時,將村周2000多畝山林定為風水林,現在黃氏祠堂後還有300多畝保存完好,成為罕見的原始森林景觀,被列為國家自然保護區。
村落宅基風水林主要有四類,一是水口林,主要種植在村落的水口處,具有護托村落生氣的風水意義。水口是村落的總出入口,也是一村一族居民盛衰榮辱的象徵。水口常常是三向環山、一向出口。只有在水口處種植大片村落水口「風水林」,才能保護一村生民之命脈,抵擋煞氣(東北風和北風)的侵入。水口林又有「抵煞林」只稱。在村口(即水口)往往建有亭、樓、橋、坊、寺、廟、塔、書院等建築,與水口林共同構成水口園林景觀。二是龍座林,主要是指座落在山腳、山腰的村落或村落後山的風水林。三是墊腳林,主要是種植在村落前面河邊、湖畔的「風水林」。四是宅基林,古代人門在宅基周圍和庭院裡種植的風水林木,主要是護衛居宅和庭院環境。
1.2 墳園墓地風水林: 古代人們在墳園墓地或皇家在陵地周圍人工栽培或天然保護的林木。江西婺源的古杉木群是南宋理學家朱熹於淳熙年間在文公山祖墓所植的風水林,共有16株,是國內較為罕見的古杉樹群。山東曲阜「孔林」是孔子及其家族的墓地,相傳孔子死後,他的弟子各持家鄉異種樹木來植,二千四百多年延續下來,如今方圓二百萬平方米,古木參天,有古樹10萬多株。陝西黃陵縣黃帝陵墓,有古柏林89公頃,古柏樹8萬餘株。這是中國最大的古柏樹林,其中千年以上的古柏約3萬株。
1.3 寺院風水林: 古代僧侶道士們在寺廟宮觀庵周圍人工栽培或天然保護的林木。安徽九華山和齊雲山、四川青城山和峨眉山、浙江普陀山、河南少林寺、江西三青山、湖北武當山等寺院,都有大片的風水林木保存分佈。
2. 風水林的產生及淵源
2.1 風水林的產生:風水林是風水意識的產物,它是受傳統風水觀支配的。所謂風水觀是中國人在長期適應自然生態環境過程中形成的一種思想意識,其目的是追求理想的生存環境。理想的生存環境必須「藏風」、「得水」、「乘生氣」。中國古代人們對居宅、村寨、城鎮、葬地的選擇,都強調地形地貌對「藏風」、「得水」的功用,注重選擇風、水結合和富有「生氣」之地,特別重視對擋風聚氣、藏水聚水的環境選擇。風水理論認為好的風水地不僅形局佳、氣場好,而且山清水秀、環境宜人。林木茂密就是好的風水環境的表現。帛書《周易》「林」卦就記述了周人的這種觀念:「知林,大君之宜,吉」;「禁林,貞:吉」;「甘林,無攸利;既憂之,無咎。」[1] 可見,古代先民們早就認識到林木植被對防止水土流失、調節小氣候的功能,把禁止砍伐森林看作是「吉」的表現,把肆意破壞森林看作是「凶」的行為。因此,風水理論常把「土高水深,郁草林茂」(《葬書‧內篇》)的生態環境看成是理想的風水環境,並且把「氣好---林茂---大吉」相聯於一起。所以古代先民們一方面通過「好氣場」的外部表現,即林木茂盛來尋找理想的生存環境;一方面通過廣植林木或保護林木來獲得好
風水。古代人在風水理論的實踐中常常通過保護龍脈來維持風水,並把它轉化為有目的地保護山、林的實際行動。所謂「龍脈」,即依拒山脈的走向延伸趨勢而確定能給人們帶來吉祥福祉的山脈和山嶺,要求山勢高大綿長,不能有斷山、石山、過山,山上必須林草郁茂,能阻擋北來寒風寒氣。四周林木茂密,則村中不受凶風惡暴。否則就沒有「生氣」、「生機」、「氣不和,山不植」[2]。所以「龍脈」就是「藏風」、「得水」、「乘生氣」的山脈和山嶺。「龍脈」又被冠以風水山之名,山上的郁草茂林就是風水林。風水林則是保護龍脈的龍之毛髮,也是村落藏風得水的關鍵。傳統風水觀中對「龍脈」的培護,實際上就是對風水山、風水林的培護,通過培護風水山上的林木,來防止山上的水土流失,保持風水山的穩固和優美的自然環境。有山有水而無林木,有如人之失卻衣飾與毛髮。山青水秀,人文才能康健發達。故此,風水林就是基於培護「龍脈」的目的,而進行人工栽植或保護天然生長的林木。
2.2 風水林的淵源
2.2.1 村落宅基風水林:此類型風水林是淵源於上古時代的社神崇拜。《禮記‧郊特牲》言:「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可見,「社神」是土地神,是古代社會裡一位非常重要的神袛,它是古代人們的衣食父母。古代人為了捕捉社神的存在,以便祭拜祈禱,用社主作代表的實體,作為社神的依附對像和標誌。社神的標識多種多樣,或以大樹為主稱「社樹」,或以叢木為主稱「社叢」,樹木便成為「社主」的標識。早期的社主大都選用叢林中五大三粗、枝繁葉茂的自然樹木。《墨子‧明鬼下》:「昔者虞夏商週三代之聖王,其始建國營都日,必擇國之正壇置以為宗廟,必擇木之修茂者立以為叢位。」這裡「叢位」就是「叢社」。社必有樹,不同時期不同的社,所植樹木不同。《論語‧八佾》載:「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後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可見,樹木與社不可分地相聯繫於一體,社的神靈當然也就要附於樹上。《漢書‧郊祀志》曰:「及高祖禱豐、枌、榆社。」顏師古注云:「此樹為社神。因立名也。」在長期宗教生活中,社樹就具有社神的宗教意義,如福祿、國祚、國運及宗教祖先、故里親親等內容。所以社樹作社的標識,易為人們所接受,無論是本地人、還是遷徙的流民,多受到樹木的恩惠和庇護。把樹木種植在村邊和宅旁,久而久之便成為村寨和居宅的象徵。村落宅基風水林就是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對社神或氏族祖宗崇拜的延伸與派生,相信他們的好壞會預卜未來的禍福吉凶。培護村落居宅風水林成為封建宗法制度下祖先崇拜的表現,為民間接受倣傚。廣西、湖南、貴州苗族地區在每一村寨中都植有風水林或樹,相信這些樹木支配著人們的命運。雲南滄源班洪地區的佤族人村寨都有「鬼林」(即「神林」)被稱為「龍木依吉」,即樹木之神的意思。[3]
2.2.2 墳園墓地風水林:該類型風水林是起源於我國早期殷周時期的「封樹之制」。積土為墳,封也;種樹以標其處,樹也。西周初期的《周禮‧春官》載:「塚人掌公墓之地,……以其爵等為封丘之度與其樹數。」 塚人是當時管理墳墓政令的官員,可以看出西周時期國家對墓地植樹規定得很具體。晉張華《博物誌》云:「秦穆公時有人掘地得物若羊,將獻之。道逢二童子,謂曰:『此名為 蝹 ,常在地中食死人腦,若欲殺之,以柏東南枝插其首。』由是墓塚皆植柏。墓植柏,自秦始也。」說明秦時墓地開始種植柏樹。但是,在秦以前皆為王家所為。西漢時期儒家強調等級禮儀,對墓地植樹規定更為明確。《禮記》載:「尊者丘高而樹多,卑者封下而樹少。」 「天子墳高三刃,樹以松;諸侯半之,樹以柏;大夫八尺,樹以欒;士四尺,樹以槐;庶人無墳,樹以楊柳。」可見從西漢時期起,除皇家之外,顯貴富豪、平民百姓,也均效仿,開始於祖宗墳地植樹。《漢書‧祭祀志》載:「富者積土成山,列樹成林,台榭連閣,集觀增樓;中者祠堂屏閣,垣闕罘罳。」這些祖廟建築開民間墓地園寢林木之端倪。反映東漢末年發生在安徽潛山縣的焦仲卿、劉蘭芝愛情故事的長詩《孔雀東南飛》,詩中有「兩家求合葬,合葬華山傍。東西植松柏,左右植梧桐;枝枝相覆蓋,葉葉相交通」的詩句。古代人為何於墓地植樹,其原因之一是基於一定的風水觀念,因為古代人認為「木之茂者,神所詵。」在墓地植樹除作死者尊卑標誌外,還基於祖先崇拜的原因。培植風水林自然成為子孫後代和皇親們孝敬祖宗的具體行為,亦是死者亡靈得以安息、生人得庇佑的宗教活動的外延。所以古代人們把祖宗墳墓置於具有良好風水環境景觀的風水山上和風水林中加以保護,或在祖宗墳墓四周依方位種植樹木,作為該家族的風水林或風水樹,並把風水林木長勢的好壞與家族命運好壞結合在一起,風水林(風水樹)和祖宗崇拜融於一體,使其更具有神秘意義。
2.2.3寺院風水林:寺院是我國古代人崇佛敬道和信奉其他宗教的活動場所。寺院風水林是在宗教和風水意識共同支配下營造和保存下來的寺院林木。道教是中國土生土長的宗教,自其產生之時,道教的所謂仙山和世外桃源與人間的名山秀水有廣泛聯繫,把這些「能出雲,為風雨,見怪物」的山林川谷丘壑尊之為神,通過神的點化,進而坐化成仙,是道教徒的信仰和追求。道教徒們自然備加愛護這些覆蓋川谷丘壑的林木,蒔花植竹,以期達到出神入化的神仙境界。佛教是東漢初年從印度傳入的外來宗教,出於教義僧徒們為傚法佛祖、超脫紅塵,潛心修持,達到「智慧福德圓滿成就的、永恆寂靜的、最安樂的」涅槃境界,必須選擇安靜優雅的自然環境,以示不受凡塵干擾。如佛經《坐禪三昧經》云:「閑靜修靜志,結跏坐林間」。《禪秘要法經》亦云:「出定之時,應於靜處,若在塚間,若在樹下,若阿煉若處。」可見,僧侶道徒們對林木都有一種特殊的親情,借此創造出一種修持、靜修的幽靜環境。所以宗教意識中的林木培護一直為僧道徒們繼承發揚,因而寺廟、宮觀、古剎往往林木翳薈、喬樹蔥倩,更顯得宗教勝地幽深、莊嚴肅穆。六朝以後,因受風水意識的影響,在寺院周圍的林木就被僧道徒們冠以保護寺院「龍脈」安全的風水林和風水樹。
3.風水林培護所體現的風水綠化思想
中國古代人對風水林的培護活動主要從三方面體現了中國風水的綠化思想。
3.1 體現了古代人注重林木景觀、推崇綠化環境的風水思想
風水理論主要是相宅術,追求理想的風水環境。宅有陰、陽之分,陽宅是指居宅、村落、城鎮,陰宅則專指墳園塚地。按照風水理論,理想的風水環境都是林木茂密,綠化甚佳之地。風水理論認為:「草木郁茂,吉氣相隨,……或本來空缺通風,今有草木郁茂,遮起不足,不覺空缺,故生氣自然。草木充塞,又自人為。」[4]《宅譜爾言》也有闡述:「鄉居宅基以樹木為毛衣,蓋廣陌局散,非林障不足以護生機,溪谷風重,非常林障不足以御寒氣。故鄉野居址,樹木興則宅必旺,樹木敗則宅必消乏,大欒林大興,小欒林小興。苛不栽樹如人無衣,鳥無毛,裸身露體,其保溫暖者安能在歟。……惟其草茂木繁,則生氣旺盛。護陰地脈,斯為富貴坦局。」[5] 北宋李思聰撰《堪輿總索雜著》書有:「樹木榮盛可征山有氣至,朱侍郎祝禧寺祖瑩,先是植木皆枯,人疑為不祥。乙未前,樹木或皆蔥茜如油,公發大魁。」[6] 可見林草是產生「吉氣」和「生風」的源頭,具良好的林木景觀的綠化環境是形成「吉地」、「龍穴」的必要條件。不吉的凶地是不可居、葬之地。《葬書‧內篇》中說:「山之不可葬者五:氣以生和而童山不可葬也;氣因行來而斷山不可葬也;氣因土行而石山不可葬也;氣以勢止而過山不可葬也;氣以龍會而獨山不可葬也。」這是說無草木的童山不可以葬,同樣斷山、石山、過山、獨山等也不可以葬,認為這些山沒有「生氣」、沒有「生機」,氣不和則山不植。而林木茂密的地方則是後代兒孫顯貴的發祥之基,所以這是古代人在村宅選址時優先考慮的條件。徽州裴氏宗族在村落選址時就注重林木的景觀,譜云:「鶴山之陽,黟北之勝地也,面子而朝印山,美景勝致,目不給賞,前有溪,清波環其室,後有樹蔥蘢蔭其居,悠然而虛,淵然而靜,……惟裴氏相其宜,度其原,卜築於是,以為發祥之基。」[7] 徽州方氏宗族荷村派始祖見此處是:「阡陌縱橫,山川靈秀,前有山峰聳然而特立,後有幽谷然而深藏,左右河水迴環,綠樹陰翳。」遂「慕山水之勝而卜居焉。」[8] 所以,重視林木景觀、講究綠化環境是古代風水理論展示其綠化思想的一大內容,體現了林木景觀與風水環境之間的關係,成為培植和保護風水林的理論基礎。
3.2 體現了倡導植樹的風水綠化思想
由於林木景觀對形成所謂「吉地」、「龍穴」的風水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風水理論注重倡導植樹、培植風水林。表現在陽宅方面有:福建莆田浮山東陽村的村落,「自公卜居後,凡風水之不足者補之,樹林之凋殘者培之」,最後變成了所謂的「真文明勝地」[9]福建龍巖縣的銀澍村在村落背後種有各種樹木,形成了「巒林蔽日」、「翠竹千宵」、「古木蔭蔚」、「茂林修竹」等林木景觀。[10] 建甌縣的古村落則喜歡在水口處廣植樹木,形成大片水口林。因為樹木的種植可起到擋風聚氣的功效,還能改善和維護小環境的生態,使村落小環境在形態上完整,在景觀上顯得豐富和有生機。所以風水典籍對風水林木的種植有如下的規定和要求:「如四應山環局窄,陽氣不舒,不可有樹以助其陰,即或堂局寬平而局外有低山護衛者,亦不可種樹;惟於背後左右之處有疏曠者則密植以障其空;若上手不是障空,不必種樹以閉天門。」[11] 表現在陰宅方面:風水理論強調在墳園墓地周圍種植風水林木護墳,保全生氣。仡佬族人死埋葬後,在墳地栽植楓樹或柏樹作風水林或風水樹。湖南土家族人墓地四周植以松樹。皇家陵園種植風水林更為興盛。明朝十三陵植樹不斷,《明史‧刑法志》載當時朝廷採取植樹贖罪的方法,動用犯人種植皇陵風水林,「發天壽山種樹贖罪者:死罪終身;徒、流各年限;杖,五百株;笞,一百株。」使得十三陵的風水林景觀至今仍鬱鬱蔥蔥,古木繁茂。南京鐘山明孝陵:「孝陵之建,有松十萬株,長生鹿千。」[12] 到「崇禎十年,修孝陵,凡樹有二千九百五十七株,刪枯樹五百八十六株。」(《棗林雜俎》)足見明孝陵當時風水林木之盛況。
風水理論對風水林木的種植都有嚴格的規定,如種植的密度、高度、方位和樹種的選擇等。清人林枚說:「村鄉之有樹木,猶人之有衣服,稀薄則怯寒,過厚則苦熱,此中道理,陰陽務要衝和。」[13] 強調風水林木種植數量要適當,不要過密或過稀。還規定不可在大門前、天井中栽植樹木,主要隔擋陽光、使室內陰氣不易驅除,進出屋不方便。在樹種選擇上,風水理論有:「東種桃柳、西種梔榆、南種梅棗、北種柰杏」;「中門有槐、富貴三世,宅北有李、宅西有桃皆為淫邪」;「門庭前喜種雙棗,四畔有竹木青翠則進財。」[14] 等等,看似無稽之談,實際上都有一定的科學道理,符合樹種的生物學和生態學的特性,又滿足了改善村落和居宅小氣候以及觀賞的要求,還給人以積極的吉祥寓意。
3.3 體現了禁止毀林的風水護林思想
風水理論認為「吉地」雖然「本自天成」,但仍然須輔以人力的保護,否則「龍穴河水一處受傷,則體破氣散,焉能發福。」[15] 《宅譜指要》則說:「每見有村落自來不發者,一旦人旺財興,雙榜聯科,只因宅合元運。樹長林茂,煙霧團結,豈非吉氣鐘於此地者乎?使木盡伐,屋稍解,風吹氣散,又未有不敗者。」[16] 所以風水理論十分重視對風水林木的保護,堅決反對伐樹,即使需要伐樹也只能漸漸除之。正如《陽宅會心集》所言:「鄉中有多年之喬木,與鄉運有關,不可擅伐,……或有高密之樹,當位之不吉而應伐者,……於隨年歲宮交承之際,漸減去之,不可一旦伐清。蓋樹之位吉者,伐則除吉;位凶者,動亦招凶。」[17] 所以古代不僅對村落居宅的風水林、風水樹嚴加保護,禁止砍伐。而且對墳園陵地和寺院的風水林木也嚴加保護,禁止毀壞。在墳園陵地方面,最為嚴厲是對皇家陵園風水林的保護。《明會典》載:「正統二年(1437年),諭天壽山祖宗陵寢所在,敢有剪伐樹木者,治以重罪,家屬發邊遠充軍。命錦衣衛官校巡視、工部同欽天監官,環山立界,界外聽民樵采。」又載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令於天壽山前龍脈相關處所,大書禁地界石,有違禁偷砍樹木者,照例問擬斬、絞等罪。若止是潛行拾柴拔草,比照家屬事例,向發遼東地方充軍。」清東陵、清西陵周圍都樹有層層界樁,並有駐軍看守,界樁內嚴禁樵采,至今陵園內仍樹木常青,如一幅山青水秀的畫卷。
對寺院風水林木的保護,僧道徒們也制定有許多戒規。《五鳳山庵記》中說:「山以五鳳名,……脈發大霞嶺,……銘學二祖因天之時、選地之勝,原建一小庵,……名曰五鳳庵。…左右前後諸峰,林壑尤美,望之蔚然而深秀者,桐茶也、松柏也、各色樹竹也,倘有入山悄伐者,寺僧固不得諉其咎,族人亦不得徇其情。」[18] 浙江《普陀洛迦新志》中強調的禁令更為明確:「凡本寺前後左右山場,不但不可侵漁,且風水悠關,竹木務悠久培蔭,斫石取泥,俱所當慎。」[19] 所以至今寺院的周圍仍古木參天、竹樹蔥倩。
4.研究和保護風水林的現代意義
4.1 風水林表明古代部分地區對林木培護曾發揮過重要作用
風水林是在宗教意識和風水意識共同支配下營造和保護下來的歷時久遠的林木。宗教本身具有嚴格的教義,對風水林的關照和保護髮展在自然和情理之中,並被賦予了特定的宗教意義和迷信色彩。在文明程度不高的古代人看來,這種帶有神秘性的迷信色彩的約束力比世俗的約束力更為有效。從一定程度上說,它對古代部分地區的林木培護立下了汗馬功勞,對這寫地區的林業事業和園林事業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這些地區殘存的風水林是古代人們培護林木、發展林業的歷史見證,對考察和探討地方林業史和林木培護史及園林史,均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4.2 風水林具有重要的科研價值
開展風水林的研究給現代人們在環境科學、生態科學、林業科學等方面以有益的深刻啟迪。風水林的最大成功和最深的教益是重視生態環境的保護,使生態環境達到平衡、達到天人和諧。它是風水理論中科學成份的發明與成功實踐,是古代先民們對環境科學、生態科學和林業科學的重要貢獻,為人類社會提供了一種極具地方特色的環境保護的模式和生態平衡的樣板。現今殘存的風水林木一般都有千百年的生存歷史和得天獨後的生態環境,形成了較為壯觀的古樹群落。它能反映所經歷悠久歲月的自然條件和社會環境的歷史變遷,是研究探索一定區域內的森林資源的歷史變遷和森林植物區系的發生發展以及植物起源、演化和分佈的重要實物;也是考察古代氣候、地質、水文、地理以及人類社會活動的重要旁證和依據。所以研究探討風水林,對豐富和發展環境科學、生態科學、林業科學和園林科學,造福於現代人類社會,無疑是非常有益的重要的科研課題。同時對於制訂一定地區的林業、園林區劃和規劃,發展園林綠化和林業生產也具有特殊的科學研究價值和借鑒作用。
4.3 風水林是珍貴的歷史文物,具有文化價值
風水林歷時久遠,它代表著一定地區的文明和歷史,反映了一個地區的歷史興衰,是綠色的歷史文物,是大自然和古代人們留給我們的寶貴財富和文化遺產,所以具有景觀文化的價值。風水林木和周圍的建築(如寺院、民居、橋亭、塔)達到和諧渾融,還具有景觀美學價值。徽州古村落水口處的風水林為主體組成的水口園林就是典型代表,它反映了風水林木等組成的自然景觀與建築等人文景觀的高度和諧,表現出天人合一的自然哲學觀。
4.4 風水林具有旅遊觀光價值
風水林是風景資源的典型代表.現今留存的風水林木一般枝體蒼勁、奇姿異態,與周圍的建築構成別具一格的園林風貌景觀,集科學、歷史、觀賞、文化價值,吸引了千千萬萬的人們去遊覽飽償,豐富了人們的生活情趣,今日已成為寶貴的旅遊資源,具有旅遊觀光價值。許多保存完好的風水林景觀現已被規劃、建設批准為國家級、省級風景名勝區和森林公園,如陝西黃陵縣黃帝陵風景名勝區、清東陵和清西陵、明十三陵等陵園風景名勝區,徽州地區的歙縣唐模檀干園,黟縣的宏村、西遞村等古民居村落的風景名勝區,安徽九華山、齊雲山,四川峨眉山、青城山,江西三青山,湖北武當山,浙江天童山、普陀山,河南嵩山等宗教寺院為主體的風景名勝區,都是國內重要的風景名勝區。
注 釋
[1] 鄧球柏:《帛書周易校釋》 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 宋黃妙應:《博山篇‧論穴》。
[3] 田繼周、羅之基:《西盟佤族的自然宗教》,載《世界宗教研究》1981年第4期。
[4] 《青烏先生葬經》(題金丞相兀欽仄注)。
[5] 清乾隆年間《宅譜爾言》「陰陽宅樹木》。
[6] 劉沛林:《風水——中國人的環境觀》第170頁,上海三聯書店1995年版。
[7] 徽州《灣裡裴氏宗譜》卷2「鶴山圖記」。
[8] 徽州《尚書方氏族譜》卷3「荷村派基圖小引」。
[9] 福建《莆田浮山東陽陳氏族譜》卷二。
[10] 福建《銀澍王氏族譜》。
[11] 清林枚:《陽宅會心集》捲上「種樹說」,嘉慶十六年刻本。
[12] 陳文述:《秣陵集》,引自羅宗真《明孝陵》,載《東南文化》1997年第1期。
[13] 清林枚:《陽宅會心集》捲上「種樹說」,嘉慶十六年刻本。
[14] 清高見男南:《相宅經篡》卷四「陽宅宜忌」,清道光二十四年刻本。
[15] 徽州《明經胡氏龍井派宗譜》卷首。
[16] 《宅譜指要》卷二「宅基納氣」。
[17] 清林枚:《陽宅會心集》捲上「種樹說」,嘉慶十六年刻本。
[18] 《衡陽宋氏六修族譜》卷一。
[19] 《普陀洛迦新志》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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