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馮友蘭客觀辯證法思想
作者:劉俊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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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必仇到底」與「仇必和而解」之辯
——論馮友蘭客觀辯證法思想
內容提要:馮友蘭先生把馬克思主義辯證法通俗易情地轉述為「仇必仇到底」,學界認為這是對馬克思主義辯證法的誤解,視「仇必仇到底」為「鬥爭哲學」。本文認為「仇必仇到底」不等同於「鬥爭哲學」。馮友蘭充分肯定了「仇必仇到底」在革命時期的理論和實踐意義,指出在禮會主義制度確立之後,仍然走「仇必仇到底」的路線的危害性,提出這時應當走「仇必和而解」的路線,並對「仇必和而解」進行了理論闡釋。有些學者片面理解「仇必和而解」,認為「仇必和而解」就是取消矛盾和鬥爭。本文認為「仇必利而解」是客觀辯證法思想,它對於構建社會主義和晰禮會有著重要的理論價值。
關鍵詞:同一 鬥爭 矛盾 仇到底 和而解
馮友蘭先生認為,客觀辯證法只有一個,但人們對它的認識,可以因條件的不同而有著差別。於是,產生了「仇必仇劍底」與「仇必和而解」這兩種根本對立的矛盾理淪。
一、馮友蘭先生對馬克思主義矛盾理論的解讀
1、仇必仇劍底的含義就是鬥爭的絕對性和以鬥爭為主
馮友蘭在《中國現代哲學史》中指出,客觀辯證法有兩個主要範疇:一個是統一,一個是鬥爭(對立)。統一和對立就是矛盾。矛盾有兩種基本屬性:同一性和鬥爭性。關於同一性與鬥爭性的關係,馮友蘭認為,馬克思主義的辯證法主張矛盾鬥爭是絕對的,無條件的;同一是相對的,有條件的。
馮友蘭這樣理解馬克思主義辯證法,有其充分的根據。
1915年,列寧在《談談辯證法問題》一文中講:「對立面的統一(一致、同一、均勢)是有條件的、暫時的、易逝的、相對的。相互排斥的對立面的鬥爭則是絕對的,正如發展、運動是絕對的一樣」。毛澤東繼承了列寧的這一思想,並做了進一步的闡釋和發揮。他認為,矛盾的同一性之所以是相對的,是因為同一性是有條件的,在一定的條件下矛盾雙方才能共居,也才能夠轉化;矛盾的鬥爭之所以是絕對的,就在於它存在於事物發展過程的始終,並能夠促使這一過程向另一過程的轉化。
馮友蘭總結列寧和毛澤東的辯證法思想的核心點在於:「把矛盾鬥爭放在第一位。」 ?基於這點,馮友蘭把馬克思主義的矛盾辯證法的實質用中國傳統哲學話語轉述為「仇必仇到底」。他說:「客觀辯證法只有一個,但是人們對於它的認識和瞭解可以有很多,至少有兩個。一個統一體的兩個對立面是矛盾的統一,這是都承認的,但是一種認識可以以矛盾為主,另一種認識可以以統一為主。後者認為『仇必和而解』,前者認為『仇必仇到底』。這是兩種辯證法思想的根本區別。」?由此可以看出,馮友蘭轉述的「仇必仇到底」意在突出以鬥爭為主。
「仇必仇到底」不是馬列主義經典作家的原話,它是馮友蘭用中國傳統哲學的表達方式來對馬克思主義的矛盾辯證法所作的一個中國式的概括。為了讓人們更容易理解,馮友蘭作了這樣的說明:馬克思主義不會說仇必和而解,「它怎麼說呢?我還沒有看到現成的話可以引用。照我推測,它可能會說:『仇必仇到底』。」 ?
對此人們可能會產生疑問:馬克思主義何以要主張「仇必仇到底」呢?馮友蘭進行了這樣的分析:馬克思和毛澤東是革命家,他們所組織和領導的革命政黨要進行的無產階級革命就是要破壞資本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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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友蘭:《中國現代哲學史》,第250頁。
?馮友蘭:《中國哲學史新編》下冊,第152—153頁。
?馮友蘭:《中國現代哲學史》,第251頁。
社會或殖民地、半殖民地社會的那個統一體,必然會將革命進行到底,因此,主張「仇必仇到底」是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的。馮友蘭的分析是合乎馬克思主義的。馬克思主義哲學有著鮮明的無產階級性質,它要為無產階級的革命鬥爭服務。無產階級要取得革命鬥爭勝利的目標,反映在哲學上就是主張鬥爭性的絕對性,從而取得鬥爭的徹底勝利,也就是所謂的「仇必仇到底」。
2、仇必仇到底並非「鬥爭哲學」
有些學者認為,馮友蘭指出的「仇必仇到底」就是「鬥爭哲學」。如張翼星同志的觀點是:「仇必仇到底』,其實也就是過去習慣說的『鬥爭哲學』。」?
筆者認為此種說法是有問題的。
首先,要搞清楚什麼是「鬥爭哲學」。恩格斯曾經批評過的「童稚之見」就是指的「鬥爭哲學」。他說,「自然界中死的物體的相互作用包含著和諧和衝突;活的物體的相互作用則既包含有意識的和無意識的合作,也包含有意識的和無意識的鬥爭。因此,在自然界中絕不允許單單標榜片面的『鬥爭』。但是,想把歷史發展和錯綜性的全部多種多樣的內容都包括在貧乏而片面的公式『生存鬥爭』中,這是十足的童稚之見。」 ?由此可以看山,所謂的「鬥爭哲學」是指「單單標榜片面的『鬥爭」』。片面的鬥爭就是只承認矛盾鬥爭性的一面,否認同一性的一面,顯然是形而上學的錯誤觀點,是要予以否認的。
第二、「仇必仇到底」思想的核心含義。結合馮友蘭在《中國現代哲學史》中引剛的毛澤東關丁同一性和鬥爭性相互聯結、相互滲透的有關論述看,他所說的馬克思主義主張「仇必仇到底」是指馬克思主義把鬥爭看成是絕對的、第一位的,同一是相對的、第二位的。由此可見,「仇必仇到底」並沒有否認和忽略矛盾的同一性。
鑒此,「仇必仇到底」不具備「鬥爭哲學」的特徵。
第三,馮友蘭從未把「仇必仇到底」視作「鬥爭哲學」。據筆者所知,「仇必仇到底」是馮友蘭在《中國哲學史新編》第五冊和《中國現代哲學史》(即《中國哲學史新編》第七冊)提出的,在這兩個文本裡,他都沒有把「仇必仇到底」界定為「鬥爭哲學」。在其他地方馮友蘭是否有過這種表述,我們尚不知道,而認為「仇必仇到底」是「鬥爭哲學」的同志也沒有指出馮友蘭在何種文本中有過如此的表述。
3、馮友蘭對馬克思主義辯證法的解讀是正確的,不是誤讀
張翼星同志在《馮友蘭先生對辯證法的反思》一文中指出:馮友蘭先生說馬克思主義主張「仇必仇到底」,而「我覺得這裡馮友蘭先生對馬克思主義辯證法的分析,多少有些誤解。」 ?其主要理由是這在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著述中找不到根據。的確,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從來就沒有講過「仇必仇到底」。但是,馮友蘭認為馬克思主義主張「仇必仇到底」的觀點還是能在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那裡找到其理論上的依據的。
筆者在本文前面引用的列寧和毛澤東關於鬥爭性是絕對的,同一性是相對的那兩段話,馮友蘭認為這是把鬥爭放在第一位,其實質就是中國傳統哲學所說的「仇必仇到底」。就表明「仇必仇到底」是對馬克思主義矛盾辯證法的正確解讀,而不是誤讀。與此同時,馮友蘭還認為無產階級革命家在革命時期必然主張「仇必仇到底」,這也就正確揭示了鬥爭性是絕對的,同一性是相對的矛盾辯證法為無產階級革命鬥爭服務的性質。
「仇必仇到底」思想:主張鬥爭是第一位的,同一是第二位的;馬克思主義辯證法思想也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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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仲德編:《馮友蘭研究》第一輯,第398頁。
?恩格斯:《自然辯證法》,第283—284頁。
?蔡仲德編:《馮友蘭研究》第一輯,第398頁。
的。因此,把「仇必仇到底」理解成否認同一性,只講鬥爭性,這才是對馮友蘭原意的誤讀。
4、「仇必仇到底」存在的問題是把以鬥爭為主絕對化
從上述中我們可以看出,馮友蘭認為,馬克思主義主張「仇必仇到底」在無產階級革命年代有其合理性,因為無產階級革命理所當然地主張「仇必仇到底」。這是從價值取向的角度來分析的。馮友蘭又認為,強調鬥爭性的「仇必仇到底」是否在無產階級革命取得勝利之後仍然有著其重要的價值。對此他堅決予以否定。「仇必仇到底」的問題就出在把它套用在任何歷史階段,把「仇必仇到底」絕對化。
馮友蘭對此作了這樣的分析論述:「仇必仇到底」的「底」是有限度的:當革命勝利了,作為革命對象的那個舊的統一體被破壞了,共處於這個統一體中的兩個對立面就同歸於盡了,這樣就到「底」了;於是「作為新的統治者,他們的任務就不是要破壞什麼統一體,而是要維護這個新的統一體,使之更加鞏固,更加發展」。?
然而,世界上不少社會主義國家仍然踐行「仇必仇到底」哲學,結果導致了嚴重的挫折。我國在這方面也走了一段時間的彎路。五十年代,社會主義制度在中國建立之後,還堅持「以階級鬥爭為綱」,搞階級鬥爭擴大化,在全國範圍內造成了嚴重的內亂,嚴重地影響了經濟及社會的發展。馮友蘭正是洞察到了這一點,所以提出要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從『仇必仇到底』的路線轉到『仇必和而解』的路線。」?
二、馮友蘭先生的一種哲學主張:仇必和而解
「仇必利而解」是我國北宋張載提出的一個哲學命題。馮友蘭在治中國哲學史過程中,對此予以充分肯定,並內化為自己的哲學思想。
1、「仇必和而解」的實質是維持兩個對立面的統一體
馮友蘭在《中國哲學史》中認為,張載的「仇必和而解」就是指「復歸於太虛」。在《中國哲學史新編》中,馮友蘭進一步對張載所講的「太虛」作了解釋,指出「太虛」是指散而不見,好像是極細微的物質或「物質結構」。這種物質就是「氣」,因而「太虛」就是氣散而無形的狀態。因此,「復歸於太虛」的「仇必和而解」實際上就是指復歸於原初統一體的物質狀態。
在《中國哲學史新編》第五十三章中,馮友蘭已經開始明確講「仇必和而解」就是以「統一為主。」?在《中國現代哲學史》中,馮友蘭把「仇必和而解」就是維持統一體的思想凸顯出來了。他說:「顯而易見,『仇必和而解』的思想,是要維持兩個對立面所處的那個統一體。」?他還著重指出:革命勝利了,作為新的統治者,其任務就是要維護這個新的統一體。
馮友蘭是從辯證矛盾的視角來認識統一體的。在他看來,「一個統一體的兩個對立面,必須先是一個統一體,然後才成為兩個對立面。這個『先』是邏輯上的先,不是時間上的先。」?馮友蘭又從矛盾的鬥爭和統一之間的關係來突出統一性的重要性。他指出,張載「仇必和而解」思想就是強調同一性,把統一放在第一位的典型表現。因為「仇必和而解」的實質是維持對立面的統一體,所以,客觀辯證法的兩個對立面統一的局面(即矛盾對立的雙方同處於一個統一體中),這就是「和」。?
2、「仇必和而解」的不同層次結構
馮友蘭對於「仇必和而解」在不同時期有著不同的理解,這種理解的不同基於理解對象的不同而決定的,由此形成了「仇必和而解」的層次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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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友蘭:《中國現代哲學史》,第251—252頁。
?馮友蘭:《中國現代哲學史》,第252頁。
?馮友蘭:《中國哲學史新編》下冊,第153頁。
?馮友蘭:《中國現代哲學史》,第251頁。
?馮友蘭:《中國現代哲學史》,第250頁。
?馮友蘭:《中國現代哲學史》,第253頁。
第一,「仇必和而解」的宇宙層面
馮友蘭是這樣解釋張載《正蒙‧太和篇》裡所講的「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的:「陰陽交感,則氣升降飛揚,聚而有象而成為物。有一物必有與之相反者以對之。此與之相反者,與之立於仇敵之敵位。就相反之物,亦能相成。及氣散則相反相仇之物,又復同歸於太虛,此所謂『和而解』者也……同出於太虛,終亦復歸於太虛。」?他認為,張載所說的「太虛」就是宇宙的物質結構,「太和」是指宇宙的精神面貌。「一個矛盾統一體,就是一個『和』。宇宙是一個最大的統一體,所以這個『和』稱為『太和』。」?
第二,「仇必和而解」的社會發展層面。馮友蘭指出:「一個社會的正常狀態是和。」 ?因此,社會正常狀態的「和」就是維持社會的統一體。
第三,「仇必和而解」的社會發展總過程中的每一個階段的層面。馮友蘭認為,一種革命到底了,就一個社會說,這是社會總發展的一個段落,隨之而來的是社會發展的另一個段落,這時一個統一體就轉化為另一個統一體,丁是需要把原來的「仇必仇到底」的路線轉移到「仇必和而解」的路線。
3、和而不同
有的同志認為,「仇必和而解」就是取消對立和鬥爭。筆者認為,這種觀點是不能成立的。在馮友蘭看米,仇必和而解的「和」與「同」不一樣,「『同』不能容異:『和』不但容『異』,而且必須有『異』,才能稱其為『和」?「異」是什麼?馮友蘭指出,「兩個對立面矛盾鬥爭,當然不是『同』,而是『異』。」?從這裡可以看出,馮友蘭的「和中有異」或「和而不同」就是指統一性的和諧之中有著矛盾鬥爭。這也是馮友蘭反覆強調的一個基本觀點。他在解釋張載《正蒙》「太和所謂道」時講:「太和」並不是沒有矛盾,而是有矛盾又有統一?。他在解釋《系辭》「一陰一陽之謂道」時說,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在一個階段內,陰佔優勢,在另一個階段內,陽佔優勢,佔優勢者並不能完全消滅它的對立面,這大概就是張載所說的「仇必和而解。」?馮友蘭這句話既有「和」是指佔優勢之意,又有「和」中存在著對立面的鬥爭之意。
4、「仇必和而解」是宇宙的一種普遍規律
馮友蘭指出,張載所說的「仇必和而解」的「和」是其哲學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範疇。《正蒙》第一篇的題目是「太和」。這又是從《周易》來的。作為宇宙最大的統一體和宇宙演變的總過程的「太和」,是宇宙發展的普遍規律,這就是張載在《止蒙》的「太和」篇所講的「太和所謂道」。馮友蘭在《中國哲學史新編》第五十三章講,這個「道」就是規律,這個規律就是客觀辯證法,就是矛盾的統一。這實際上就是說,維持統一體的「和」就是普遍規律。既然如此,所以馮友蘭借用張載的話說,無論在整個宇宙中還是在人類社會中都要維持一個和,「和」是宇宙的止常狀態,也是人類社會的正常狀態。
5、「仇必和而解」是現代社會發展的主要趨勢
馮友蘭在《中國現代哲學史》中講,「仇必和而解」作為客觀辯證法是現代社會的發展所遵循的,現代社會的歷史發展的方向就是「仇必和而解」,人們不會再走「仇必仇到底」的道路。
三、馮友蘭先生「仇必和而解」思想評價
由上觀之,馮友蘭認為,「仇必仇到底」和「仇必和而解」之間既有區別,也有共同點。其共同點是:二者都認為矛盾對立的雙方既統一又鬥爭,它們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與此同時,贊成矛盾的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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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下冊,第231頁。
?馮友蘭:《中國哲學史新編》下冊,第144頁。
?馮友蘭:《中國現代哲學史》,第252—253頁。
?馮友蘭:《中國現代哲學史》,第253頁。
?馮友蘭:《中國現代哲學史》,第253頁。
?參見馮友蘭著:《中國哲學史新編》下冊,第151頁。
?參見馮友蘭著:《中國哲學史新編》下冊,第152頁。
性和鬥爭性相互聯結,不可分割。這就堅持了馬克思主義矛盾辯證法的基本觀點,並且充分肯定了馬克思主義主張的「仇必仇到底」在革命時期的合理性和重要價值。
馮友蘭關注的重點不是闡釋「仇必仇到底」和「仇必和而解」的相同點,而是指出二者的區別。它們之間的區別究竟表現在哪些方面?我們從他的論述中可以看出,「仇必仇到底」和「仇必和而解」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一是前者要破壞矛盾雙方的統一體,後者是要維持這個統一體;二是前者把鬥爭性看成是絕對的,第一位的,同一性是相對的,第二位的,而後者與之不同,認為同一性是第一位的,主要的;三是前者在革命時期有著重要的價值,後者對於革命階級取得統治地位後,鞏固完善和發展新的社會制度這個統一體有著重要價值。所以,他認為在革命階級建立了新的社會制度後,仍堅持「仇必仇到底」的路線不僅是錯誤的,而且是有害的。
馮友蘭認為,革命時期堅持「仇必仇到底」的路線,而在革命勝利了,建立新的社會制度後,便不能再堅持「仇必仇到底」的路線,要走「仇必和而解」的路線。
綜合起米看,馮友蘭認為鬥爭不只是絕對的,也具有相對性;統一或同一不只是相對的,也具有絕對性。二者都有絕對和相對的關係。這一思想符合列寧的觀點。列寧在《談談辯證法問題》中指出:「在(客觀)辯證法中,相對和絕對的差別也是相對的。對於客觀辯證法說來,相對中有絕對。對於主觀主義和詭辯論說來,相對只是相對的,是排斥絕對的。」?鬥爭和同一都是絕對性和相對性的統一,這是客觀辯證法本身所具有的。但是,不同時代的人們根據自身的需要,可以對其進行不同的價值取向,或以鬥爭為主,或以統一或同一為主。
我們認為,馮友蘭對「仇必和而解」的價值認定不僅是正確的,而且有利於社會主義制度的鞏固與發展,有利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還有利於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
但是,馮友蘭的認識還有著一些不足之處。譬如:沒有全面而深入地闡釋「仇必仇到底」和「仇必和而解」之間的關係,也沒有深入論及「仇必和而解」中的「和中有異」,與此同時,他對自己提出的在革命階級建立新的社會統一體後,要走「仇必和而解」路線的這一具有獨到見解的觀點,包括「把統一放在第一位」的觀點缺乏系統的理論支持,而只是對張載提出的「仇必和而解」的命題思想進行解釋。因此受到一些學者的批評,也由此引起人們的一些誤解。馮友蘭尚未解決上述諸多問題,有待於我們加以深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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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參考文獻
馮友蘭著,2000年:《中國哲學史》(下冊),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
馮友蘭著,1999年:《中國哲學史新編》(下冊),人民出版社
馮友蘭著,1999年:《中國現代哲學史》,廣東人民出版社
列寧著, 1956年:《哲學筆記》,人民出版社
毛澤東著,1970年:《毛澤東的五篇哲學著作》
蔡仲德編,1997年:《馮友蘭研究》第一輯,國際文化出版公司
列寧:《哲學筆記》,第408頁。
- Jun 22 Mon 2009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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