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學術結合權力
作者:高一飛
文章來源:公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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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政壇流星,成都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高勇因涉嫌巨額受賄正在受審,從87年本科畢業到2004年8月出事前的 17年間,他除了在政治上不斷進步一直到逐漸墮落、東窗事發,發達與犯罪的軌跡令人矚目之外,我還注意到了他的學術歷程。他的正式的學術研究可以從他1991年研究生畢業開始算起,因為是他是在職碩士研究生,此間邊工作邊學習,而且還沒有取得研究生學歷,應當還不算正式的學術生涯。這樣一來,從1991年7月到2004年8月違法犯罪事發為止,其業餘學術生涯應當為13年。
在這 13年間,高勇在各類刊物上公開發表論文317篇,參編書籍17部,單獨著書5部,完成研究課題44項。在此期間,他取得了研究員職稱,並成為西南財經大學、四川大學和涼山西昌學院的兼職教授。他從91年起任四川省政府辦公廳任秘書, 1993年,他開始在母校的工業經濟系攻讀在職博士。讀到第二年時,四川省委的正處級秘書,1996年7月,高勇博士畢業,出任涼山彝族自治州副州長,主管經濟工作, 3年中進行了一系列被稱作 「 涼山現象」的資本運作和資產重組,引資 4800萬元。 1999年至2002年,高勇先後任中國證監會成都證管辦黨委副書記、副主任,中國證監會貴陽特派辦黨委書記、主任兼證監會成都稽查局副局長。2002年4月至6月,任中國證監會貴陽特派辦黨委書記、主任(正廳級)。2002年6月起,高勇任成都市委常委,後任宣傳部部長。
也就是說,這位政壇明星在一直擔任重要崗位的行政工作,而且工作十分出色、繁忙的同時,每年完成了約24篇以上的論文(即每個月 2篇)、0.4部個人專著、參編1.3部書籍、承擔3.4個科研課題。按他的認罪書,這段時間,他「身邊最多的朋友就是各種類型的大小老闆、企業家,幾乎每一個工作階段,身邊都有這樣的朋友。我喜歡同他們交往,喜歡和他們一起喝茶、吃飯、聊天」,業餘生活也十分豐富。就他的科研工作量來看,大學專門從事科研工作的人員,如果能達到這個工作量,恐怕每天工作12小時也難以完成。難道他有分身之術?至於科研項目,現在申請項目非常困難,一年申請成功並完成3.4個科研項目對一般人來說,必須付出全部的精力。而且在科研資源有限的開發部下,要申請成功這麼多項目也難以想像:我想,在這麼大的中國,即使是院士和著名學者,一生中能申請成功、完成44個項目的又有幾個;37歲已經是正高職稱,在高校和科研單位,即使是專職從事教學科研工作,一定也只是少數難得的學術精英。那麼,真是因為他是學術超人嗎?不是。
我一點也不否認,他可能具有學術天賦,如果專門從事學術研究,可能是學界英才。但現在他所取得的學術成績和學術地位,顯然已經超過了一個正常人所為。那這一切又是怎麼來的呢?無非是以下兩種情況:一是侵佔他人成果,大部分著作和論文由他人代筆或者在別人已完成的成果上署上自己的名字;二是利用職權申報科研項目,自己只是起到一個掛名的「領導作用」。就是這麼一位已經在領導崗位上平步青雲的人,實際上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在瘋狂地掠奪其他自願的或者不自願的人的學術成果的人,居然還敢說「 在我的思想深處,一直有一種錯誤認識:一定不要沾公家一分錢,只要不拿國家的錢就沒事,而且朋友之間的事,別人怎麼會知道呢?殊不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我怎能不出事呢?! 」,把自己描述成一個單純、講義氣、道德高尚的人。學術上這麼貪婪,面對金錢的誘惑,還會有什麼「錯誤認識」嗎?一個早已熟諳人情世故,摸透了政界行情和學界行情,時時利用國家給的權利待價而沽的政界敗類、學術流氓,還在這裡為了減輕罪責、獲取不瞭解內情的人們的同情而去捏造一個虛假的所謂「思想深處」,可以說是厚顏無恥。
一般的人可能難以理解,政治上這麼順利,何必還要去在學術界不正當地去擠占資源呢,這對大多數又從事學問、又「權為民所用」的正直官員可能如此,但對於有些人來說,權力可以輕而易舉獵取學術資源,而利用學術資源拉幫結派、整合政治資源,何樂而不為呢?因為純粹學者奮鬥一輩子才能得到的學術地位,濫用權力者垂手可得,權與學結合是大有可為的。當今不少有權力的學者不正是這樣做的嗎? 貪者自貪,他是不論金錢、地位、女色和其他名利的,所以我們沒有必要去糾纏於個體的偶然與必然。問題是,貪污受賄有黨紀國法加以制裁,今天的高勇貪污受賄金錢財物可以被送上法庭,接受審判,但是對於他的學術掠奪又可以根據什麼法律對他進行審判呢?還有那些沒有貪財,只是利用權力進行學術掠奪的人,他們仍是風光的官員學者、學者官員,我們已經習以為常。專事學術的學者們有的只有同流合污、不得不苟且屈就,從他們的手上去分得一杯羹;有的保持自己的風骨,但不得不忍受學術資源和學術評價上的不平等待遇。學術體制之弊,使這種現狀能夠維持,使高勇們有用武之地。學者們早已經口誅筆伐,可是我們又採取了哪些得力的措施呢? 看看當今的學術腐敗,科研項目的申請和審批沒有遵循匿名、迴避的制度,職稱評審和學術評價缺少公正的評價機制,已是有目共睹的嚴重社會問題。我想正是因為高勇位居要職,利用了這種不合理的學術體制,一張條子、一個電話就解決了項目申請問題,才成功獲得了44個科研項目;別人要自己掏錢才能解決的出版問題,他也許就可以利用權力,用公費出版,或者直接向出版社找個熟人就解決了問題。從高勇的案件,我們不僅看到了錢權交易的問題,也看到:不合理的學術規範、學術體制、職稱評審體制、出版壟斷體制不得不進行改革了。要不然,廣大從事學術、技術、教育、新聞、文化等事業的人們就必然遭受不公正、不平等的待遇,這本身就是社會不正義的表現,是社會不文明的一種;而且在結果上也會妨礙科學技術的發展、精神文明的建設,從而阻礙整個社會的進步。
2004.5.22,美國丹佛大學
作者:高一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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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政壇流星,成都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高勇因涉嫌巨額受賄正在受審,從87年本科畢業到2004年8月出事前的 17年間,他除了在政治上不斷進步一直到逐漸墮落、東窗事發,發達與犯罪的軌跡令人矚目之外,我還注意到了他的學術歷程。他的正式的學術研究可以從他1991年研究生畢業開始算起,因為是他是在職碩士研究生,此間邊工作邊學習,而且還沒有取得研究生學歷,應當還不算正式的學術生涯。這樣一來,從1991年7月到2004年8月違法犯罪事發為止,其業餘學術生涯應當為13年。
在這 13年間,高勇在各類刊物上公開發表論文317篇,參編書籍17部,單獨著書5部,完成研究課題44項。在此期間,他取得了研究員職稱,並成為西南財經大學、四川大學和涼山西昌學院的兼職教授。他從91年起任四川省政府辦公廳任秘書, 1993年,他開始在母校的工業經濟系攻讀在職博士。讀到第二年時,四川省委的正處級秘書,1996年7月,高勇博士畢業,出任涼山彝族自治州副州長,主管經濟工作, 3年中進行了一系列被稱作 「 涼山現象」的資本運作和資產重組,引資 4800萬元。 1999年至2002年,高勇先後任中國證監會成都證管辦黨委副書記、副主任,中國證監會貴陽特派辦黨委書記、主任兼證監會成都稽查局副局長。2002年4月至6月,任中國證監會貴陽特派辦黨委書記、主任(正廳級)。2002年6月起,高勇任成都市委常委,後任宣傳部部長。
也就是說,這位政壇明星在一直擔任重要崗位的行政工作,而且工作十分出色、繁忙的同時,每年完成了約24篇以上的論文(即每個月 2篇)、0.4部個人專著、參編1.3部書籍、承擔3.4個科研課題。按他的認罪書,這段時間,他「身邊最多的朋友就是各種類型的大小老闆、企業家,幾乎每一個工作階段,身邊都有這樣的朋友。我喜歡同他們交往,喜歡和他們一起喝茶、吃飯、聊天」,業餘生活也十分豐富。就他的科研工作量來看,大學專門從事科研工作的人員,如果能達到這個工作量,恐怕每天工作12小時也難以完成。難道他有分身之術?至於科研項目,現在申請項目非常困難,一年申請成功並完成3.4個科研項目對一般人來說,必須付出全部的精力。而且在科研資源有限的開發部下,要申請成功這麼多項目也難以想像:我想,在這麼大的中國,即使是院士和著名學者,一生中能申請成功、完成44個項目的又有幾個;37歲已經是正高職稱,在高校和科研單位,即使是專職從事教學科研工作,一定也只是少數難得的學術精英。那麼,真是因為他是學術超人嗎?不是。
我一點也不否認,他可能具有學術天賦,如果專門從事學術研究,可能是學界英才。但現在他所取得的學術成績和學術地位,顯然已經超過了一個正常人所為。那這一切又是怎麼來的呢?無非是以下兩種情況:一是侵佔他人成果,大部分著作和論文由他人代筆或者在別人已完成的成果上署上自己的名字;二是利用職權申報科研項目,自己只是起到一個掛名的「領導作用」。就是這麼一位已經在領導崗位上平步青雲的人,實際上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在瘋狂地掠奪其他自願的或者不自願的人的學術成果的人,居然還敢說「 在我的思想深處,一直有一種錯誤認識:一定不要沾公家一分錢,只要不拿國家的錢就沒事,而且朋友之間的事,別人怎麼會知道呢?殊不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我怎能不出事呢?! 」,把自己描述成一個單純、講義氣、道德高尚的人。學術上這麼貪婪,面對金錢的誘惑,還會有什麼「錯誤認識」嗎?一個早已熟諳人情世故,摸透了政界行情和學界行情,時時利用國家給的權利待價而沽的政界敗類、學術流氓,還在這裡為了減輕罪責、獲取不瞭解內情的人們的同情而去捏造一個虛假的所謂「思想深處」,可以說是厚顏無恥。
一般的人可能難以理解,政治上這麼順利,何必還要去在學術界不正當地去擠占資源呢,這對大多數又從事學問、又「權為民所用」的正直官員可能如此,但對於有些人來說,權力可以輕而易舉獵取學術資源,而利用學術資源拉幫結派、整合政治資源,何樂而不為呢?因為純粹學者奮鬥一輩子才能得到的學術地位,濫用權力者垂手可得,權與學結合是大有可為的。當今不少有權力的學者不正是這樣做的嗎? 貪者自貪,他是不論金錢、地位、女色和其他名利的,所以我們沒有必要去糾纏於個體的偶然與必然。問題是,貪污受賄有黨紀國法加以制裁,今天的高勇貪污受賄金錢財物可以被送上法庭,接受審判,但是對於他的學術掠奪又可以根據什麼法律對他進行審判呢?還有那些沒有貪財,只是利用權力進行學術掠奪的人,他們仍是風光的官員學者、學者官員,我們已經習以為常。專事學術的學者們有的只有同流合污、不得不苟且屈就,從他們的手上去分得一杯羹;有的保持自己的風骨,但不得不忍受學術資源和學術評價上的不平等待遇。學術體制之弊,使這種現狀能夠維持,使高勇們有用武之地。學者們早已經口誅筆伐,可是我們又採取了哪些得力的措施呢? 看看當今的學術腐敗,科研項目的申請和審批沒有遵循匿名、迴避的制度,職稱評審和學術評價缺少公正的評價機制,已是有目共睹的嚴重社會問題。我想正是因為高勇位居要職,利用了這種不合理的學術體制,一張條子、一個電話就解決了項目申請問題,才成功獲得了44個科研項目;別人要自己掏錢才能解決的出版問題,他也許就可以利用權力,用公費出版,或者直接向出版社找個熟人就解決了問題。從高勇的案件,我們不僅看到了錢權交易的問題,也看到:不合理的學術規範、學術體制、職稱評審體制、出版壟斷體制不得不進行改革了。要不然,廣大從事學術、技術、教育、新聞、文化等事業的人們就必然遭受不公正、不平等的待遇,這本身就是社會不正義的表現,是社會不文明的一種;而且在結果上也會妨礙科學技術的發展、精神文明的建設,從而阻礙整個社會的進步。
2004.5.22,美國丹佛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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