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式轉換與傳統「近代」「現代」概念檢討



作者:陳向陽
文章來源:社會科學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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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歷史研究範式目前正在從「局部史範式」向「總體史範式」轉換,或者說從「小歷史範式」向「大歷史範式」變更。這種範式轉換在近史研究領域的具體表現,大體就是人們所說的從「革命(史)範式」轉向「現代化(史)範式」。範式轉換不僅要求我們反思舊範式的理論、價值、邏輯和方法,對舊範式概念的檢討也不可避免。作為舊範式的基本概念,傳統「近代」、「現代」概念內涵偏狹,未能深刻揭示近世歷史的本質。隨著新範式取代舊範式,傳統「近代」概念無論作為歷史時代概念、還是歷史時間概念,都宜退出歷史舞台;而傳統「現代」概念只有更新概念內涵,才能作為一個歷史時代概念繼續存在下去。
關鍵詞 範式轉換 「近代」 「現代」



當下中國的歷史研究乃至整個歷史學科無疑正在發生重大變革。這種變革的集中體現和最大成果,就是歷史研究範式的轉換。「範式」(paradigm,或譯為「規範」、「范型」等)概念源於自然科學,意指科學研究中一種公認的研究模型或模式。一種研究模型或模式就是一種研究範式。在這個模型或模式中,人們擁有共同的科學研究世界觀、信念、價值、邏輯、理論、方法、標準、定律、範例、語言、概念、符號、儀器乃至團體組合等。所謂範式就是上述各種科學研究要素的集合或整體。隨著科學研究的發展和「科學革命」的發生,必然導致科學研究範式的改變和轉換,於是新範式取代舊範式。1這就是範式轉換。實際上,範式和範式轉換概念不僅適用於自然科學,也適用於社會科學乃至人文學科。因為社會科學和人文學科研究同樣存在範式和範式轉換現象。當今中國幾個主要的人文和社會科學的學科就正在經歷或已然發生重大的範式轉換歷史科學或歷史學科亦不例外。
對於當今中國的歷史學科而言,範式轉換不是一個是否發生和有無必要的問題,而是一個已然發生並正在進行的既有事實,只是這一過程目前尚未全部完成。現在的問題是如何界定、概括和評價這種範式轉換。就是說,現下中國歷史學科所發生的範式轉換究竟是從什麼範式向什麼範式轉化,這種範式轉換屬於什麼性質,具有什麼意義。對此,人們各有不同的看法。筆者認為,當下中國的歷史研究乃至整個歷史學科的範式轉換儘管存在各種不同的具體表現,概括起來就是從以階級鬥爭史、革命史、政治史或政權史等局部史為主要內涵的舊範式向以總體社會變遷和社會發展為主要內涵的新範式的轉變,即從「局部史範式」轉向「總體史範式」。也可以說是從「小歷史範式」向「大歷史範式」轉換。具體而言,就是傳統的以階級鬥爭、政治(政權)問題和暴力革命為核心的歷史和史學理論、概念、範疇、價值、邏輯、方法以及組織、體制等作為一個整體正在逐步解體和淡出,而以總體、綜合、系統的社會變遷和社會發展問題為核心的歷史和史學理論、概念、範疇、價值、邏輯、方法以及組織、體制等作為一個整體則正在逐步成型和成熟。兩相比較,不難看出,「總體史範式」較之於「局部史範式」,無論研究對像、範圍、視角、方法和心理等,都更加廣闊、綜合、包容、客觀和理性。正因為如此,現下無論是古史研究還是近史研究,無論是中國史研究還是世界史研究,無論是專門史研究還是通史研究,都在不同程度上出現了從「局部史範式」向「總體史範式」轉換和變革的趨向。這無疑是一個必然和可喜的趨勢。

不過,「局部史範式」這個舊範式作為整體雖然正在淡出,但並非舊範式中的所有要素和內容都要被否定。其中的某些要素和內容還可以繼續保留,只是需要在「總體史範式」這一新的和更合理的分析平台上重新定位、重新解釋或重新調整其地位和關係。比如,舊範式中的階級分析理論和方法,在新的「總體史範式」中仍有其某種合理性,仍是我們進行社會歷史分析的一個重要視角,但已不是最主要的理論和方法,更不是唯一和絕對的理論和方法。可見「總體史範式」中的階級分析與「局部史範式」中的階級分析已不可同日而語;又如有關革命問題的概念、理論、方法和價值等問題在「總體史範式」中也將被重新解釋、認識和定位。
在中國近史研究領域,這種範式轉換表現得尤為鮮明和突出。近二十多年來有關近世中國社會歷史的研究,無論是微觀研究、中觀研究還是宏觀研究,無論是史料搜集、實證研究還是理論研究,都是在史學研究範式轉換這一宏闊的背景下展開的,都與史學研究範式的轉換存在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繫,或者說它們本身就是史學研究範式轉換的具體表現。如對於鴉片戰爭、洋務運動、戊戌變法、義和團運動、清末新政、辛亥革命以及五四運動等晚清和民國時期若干重大歷史事件及其相互關係的重新評價和進一步深入研究,對於近世中國社會發展基本線索和根本趨向問題的重新認識,對於近世中國社會形態和社會性質問題的重新探討,經濟史、文化史、社會史、日常生活史等專門史研究的日趨活躍,技術史、組織史、制度史研究的開始出現,晚清史、民國史與傳統「近代史」、「現代史」的相對分離和獨立等,其背後大多折射出範式轉換的影子,都表現了不同範式之間的矛盾、衝突、轉化和重新整合,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史學研究和近史研究理論、概念、範疇、價值、邏輯、方法以及組織、體制等方面的某種變革和轉化,其基本趨向概括起來就是從以革命史、階級鬥爭史和政治史為主要內涵的「局部史範式」轉變和更新為以總體、綜合、系統的社會變遷和社會發展為主要內涵的「總體史範式」。或者說從「小歷史範式」轉變為「大歷史範式」。當下人們常說的從「革命(史)範式」向「現代化(史)範式」的轉換和變革,大體上可以說反映和代表了這一過程。或者說,從「革命(史)範式」到「現代化(史)範式」,就是目前從「局部史範式」到「總體史範式」這種範式轉換在近史研究領域的主要表現。對此,越來越多的學者持認同和肯定態度。只是人們大多沒有注意「革命(史)範式」、「現代化(史)範式」與「局部史範式」、「總體史範式」之間的區別和聯繫,沒有注意到它們之間是一種具體範式與一般範式的關係,沒有把具體的「革命(史)範式」和「現代化(史)範式」進一步上升到一般意義的「局部史範式」和「總體史範式」層次。

當然,也有學者「未敢苟同」「以『現代化』作為更主要的視角來建構近代史研究『新範式』的理論框架」,進而「不認為有用『新範式』代替『舊範式』的必要」。2這種觀點頗具代表性。在範式轉換和變革過程中出現不同觀點是一件十分自然的事情,可惜有關這一問題的討論未能正常和自由地展開。任何範式都有其存在的理由,任何人也都有堅持自己的研究範式的權利。當然,範式的新舊交替和多元並存,也存在一個學術「市場」選擇、承認、包容和淘汰的問題。



我們注意到,隨著史學研究範式的轉換,隨著近史研究領域「總體史範式」或「大歷史範式」(目前主要以現代化[史]範式為代表)的確立,那些在舊的「局部史範式」或「小歷史範式」(以革命[史]範式為代表)中居於主導或核心地位的理論、價值、邏輯、方法以及許多概念等,不是被重新解釋、調整或改造,就是被逐步淡化,有的甚至已退出歷史舞台。如以階級鬥爭為綱的理論觀點、價值邏輯和概念表述不僅在字面上已基本消失,在實際的學術研究中其影響也日漸式微,只是在教科書上似乎還餘音未了。階級分析的理論和方法雖然還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並將繼續存在,但已不是絕對和唯一的理論和方法。可以說「唯階級論」的理論和方法已逐步淡出;與此相適應,「唯革命論」觀點也已大為淡化。3階級鬥爭、暴力革命不再是評價歷史人物、歷史事件和歷史進程的唯一標準和絕對標準。改革的歷史實然性、邏輯必然性和價值合理性也開始受到人們的正視、理解和認同。
然而,我們同樣也注意到,舊範式中的某些概念儘管業已過時,更新在急,至今卻依然故我,無所觸動,並在新範式中繼續延續其傳統角色。它們幾乎沒有受到什麼質疑和挑戰。這一現象值得省思和玩味。如作為舊範式基本概念的「近代」、「現代」概念以及由此衍生出來的「近代史」和「現代史」、「近代社會」和「現代社會」等概念組合在當下的「濤聲依舊」,就是一個突出的例證。傳統「近代」、「現代」概念及其概念群,其名稱、基本涵義、適用範圍及其相互關係在舊範式中是如此,在新範式中依然如此。這確實有點「匪夷所思」。

長期以來,我國學術界把近世歷史劃分為「近代」、「現代」兩個不同時代或兩個不同階段,於是就有了「近代史」、「現代史」兩個先後相繼的斷「代」性通史。它們與位於此前的「古代史」構成了一個完整的通史序列。如在中國史領域,以往把從鴉片戰爭到五四運動稱為「近代」,這段歷史稱為「近代史」;把從五四運動到共和國成立乃至以後稱為「現代」,這段歷史稱為「現代史」。近來,人們又把「近代」、「現代」的分界從五四運動往後移至1949年共和國成立。此前為「近代」,此後為「現代」。界標的改變,反映了劃分「近代」、「現代」標準的某種變化,但把近世中國歷史劃分為「近代史」和「現代史」兩個不同歷史時代的「兩分法」依然沒變。其理論依據和根本的劃分標準也沒有改變,這就是單一的階級分析和階級鬥爭理論,以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五形態」歷史階段劃分標準。顯然,作為舊範式的兩個基本概念,「近代」、「現代」概念以及由此衍生出來的相關的概念群,是有其具體而獨特的歷史內涵的,其概念含義遠非字面意義那樣簡單和隨意。

隨著學術研究的發展,尤其是伴隨歷史研究範式的轉換,舊理論、舊價值、舊邏輯、舊方法以及其它舊概念都已受到質疑並被重新認識,作為其外在表徵和集中體現的傳統「近代」、「現代」概念及其概念群沒有理由不受到質疑和反思。我們說,舊範式是一個完整的整體,傳統「近代」、「現代」概念及其概念群乃是其中極為重要的組成部分,而且是舊的理論、價值、邏輯和方法的高度濃縮和典型反映。繼續在傳統意義上使用「近代」、「現代」概念及其概念群,把它們不加反省和改造地完整帶入新範式,必然會導致近史研究理論、價值、邏輯、方法的抵牾和混亂。而最為外在和直觀的混亂就是概念本身的混亂。如我們可以經常看到或聽到諸如「近代現代化」、「近現代現代化」、「近代現代化史」、「近現代現代化史」、「現代化與近代中國」、「現代化與近現代中國」、「近代史研究的現代化範式「、「近現代史研究的現代化範式」等這樣錯亂的概念表述。諸如此類的概念表述和搭配不僅使人如墜霧中,更讓人對歷史研究的嚴肅性、科學性和規範性發生懷疑。歷史學作為一門主要以時間和時代為研究特色的學科,在最基本的時間和時代概念問題上卻表現得如此混亂,不能不令人遺憾和迷惑。眼下的近史研究之所以處在一種又舊又新、不舊不新的狀態,概念混亂是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要改變這種局面,為使近史研究範式轉換不致半途而廢,當務之急就是要重新檢討「近代」、「現代」等屬於舊範式的舊概念及其概念群。就是說,有必要以「總體史範式」或「大歷史範式」為觀照,從現代化發展的視角展開對傳統「近代」、「現代」概念及其概念群的反思和檢討。



如果單純從語詞角度看,「近代」、「現代」這樣的語詞在不同的時期、不同的地方、為不同的人們多所使用。如清末和民國時期,就出現了「近代」、「現代」語詞,但同時也使用與「近代」、「現代」語詞同義和近義的「近世」、「現世」語詞。至於它們的含義及相互關係,並無確切和統一的界說。一方面,在時間含義上,它們與我們今天許多人所說的「近代」、「現代」不無相似和相通之處。另一方面,在實質含義上又存在明顯的區別;又如日本也普遍使用「近代」、「現代」語詞,其含義也多與我國現下流行的「近代」、「現代」概念形同而神不似。對此,已故著名現代化問題專家羅榮渠先生在比較「現代化」和「近代化」概念時,曾有過一段較為深入和細緻的論述和評議。4我們這裡所要討論和批評的,不是這些所說不一、並無定見的「近代」和「現代」語詞,而是指具有特定歷史內涵,即以「唯階級論」和「唯革命論」為絕對標準並用以指代近世以來宏觀歷史時代的「近代」、「現代」概念。這組概念是舊的「局部史範式」即革命(史)範式的基本概念,近幾十年來一直佔居絕對和排它的統治地位。我們暫且把它們稱之為「傳統『近代』、『現代』概念」。

傳統「近代」、「現代」概念的局限和短絀是顯而易見的。首先,傳統「近代」、「現代」概念實際包容的內涵比較偏狹,未能全麵包納近世廣博、多樣和複雜的歷史萬象,無從體現近世社會的豐富性、綜合性和整體性。歷史的內涵本來就是豐富多彩、多層次和多樣性的,涵括社會的方方面面,如技術、經濟、制度、政治、文化、觀念等。社會歷史的發展本質上也具有綜合和整體的特徵,是包括上述各個方面綜合整體的發展。因此,作為具體歷史時代指代的近代、現代概念,無論就其本身字面意義上看,還是從邏輯上講,無疑都應該是一種綜合性和整體性的歷史時代概念(如果作為歷史時代概念的「近代」概念能夠成立的話)。就是說,無論「近代史」還是「現代史」,都應是包括了技術史、經濟史、政治史、制度史、文化史和觀念史等專門史在內並相互融合的綜合史、總體史,即是通史而非專門史。

然而,多年來,「近代(史)」、「現代(史)」概念卻被賦予了專門史的內涵,被當作一種具有特殊意義、為革命史和階級鬥爭史所專有的歷史時代概念。如在中國史研究領域,「近代」曾長期被用來指代「舊民主主義革命」歷史時代或時期,「近代史」也就是「舊民主主義革命史」;「現代」則長期被用來指代「新民主主義革命」歷史時代或時期,「現代史」就是「新民主主義革命史」。這樣,「近代(史)」就成了革命史的近代(史),「現代(史)」成了革命史的現代(史)。而這種革命史又具有至高無上的壟斷地位和很強的排它性。它不僅排斥了通史,最終還取通史而代之。由此造成的後果可想而知。一方面是專門史、革命史的底子,卻打著近代史、現代史等通史或綜合史的牌子;或者說,一方面是通史、綜合史的牌子,包裝的卻是專門史、革命史的底子。在這種革命史框架中,固然也在一定程度上安排了經濟史、文化史等所謂非革命史、非政治史的內容,但它們都是用來解釋和服從階級鬥爭、暴力革命的價值和邏輯唯一合理性的,並用以證明革命(史)範式即「局部史範式」的唯一合理性。其偏差和錯漏顯然所在多多。從中我們並無法真正客觀、準確、真實、全面地瞭解和把握當時的經濟、文化狀況以及總體的社會發展狀況,顯然不可與真正的通史和綜合史同日而語。凡是閱讀過這種文獻和教材的人,凡是親身經歷過這種情境的人,恐怕都不難獲得這一印象。而且其影響深厚而久遠。即使當下所謂通史意義上的「中國近代史」和「中國現代史」,其體系不少也仍然是一種機械的革命史框架+經濟史+文化史的拼盤,而不是一個真正有內在歷史關聯、邏輯聯繫、價值呼應和完整意義的歷史有機體。這種情形在教材編寫上表現尤為明顯。儘管有的教材作了形式上的改革,但仍擺脫不了在理論、概念、價值、邏輯等方面多所衝突、矛盾和混亂的窘境。與真正和標準意義上的通史和綜合史的要求相比還有相當的距離。

其次,傳統「近代」、「現代」概念內涵也未能深刻而準確地揭示近世社會的本質特徵。傳統「近代」、「現代」概念以通史和綜合史的面目包裝革命史這樣的專門史,確切地說包裝的是革命鬥爭史或革命運動史。其偏差不僅表現在「量」或橫向方面所包納的內容過於偏狹;還表現在「質」或縱深方面未能深刻揭示近世社會自身的歷史本質。

社會歷史的本質一般通過以下兩個方面表現出來:從社會歷史發展的動態、縱向、過程和趨勢來看,就是社會歷史發展的根本趨向;從社會歷史發展的靜態、橫向、狀態和結果來看,則是一定的社會形態和社會性質。對於近世以來中國社會發展的根本趨向以及社會形態和社會性質變革的狀況,從上個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開始直至當下,學術界的認識大體上經歷了一個從「半殖民地半封建化」到「資本主義化」、再到「近代化」,直至「現代化」的過程,經歷了一個從「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到「資本主義社會」、再到「近代社會」,直至「現代社會」的過程。5應當說,這一認識是不斷深化,不斷接近於歷史的真實和本質的。儘管人們對這一問題至今還存在不同看法,有關近世中國現代化發展問題的理論研究和實證研究也還較為粗淺,但越來越多的人傾向於把現代化視作近世以來中國社會歷史發展的根本趨向。越來越多的微觀研究、中觀研究和宏觀研究也證明近世中國的確在朝向現代社會的方向發展。筆者幾年前就提出了近世中國社會性質屬於「早初現代社會」的觀點。6

反觀傳統「近代」、「現代」概念,無論是1919年分界論,還是1949年分界論,由於其實際指代的是革命史這樣的局部史和專門史,其內涵因而都還停留在把近世中國社會發展根本趨向僅僅理解為「半殖民地半封建化」、把近世中國社會性質完全或主要解釋為負面性質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狀態和意義上。儘管這一概念在某種場合下不無合理性,但作為一個總體、綜合的社會形態或社會性質概念,其局限顯而易見。因為這一認識嚴重割裂了1949年前後現代化這一中國社會一以貫之的最本質的歷史聯繫,顯然不如「現代化」和「現代社會」概念準確、全面和深刻。在學術日益發展、認識不斷深化、研究範式正在轉換的今天,不加反省和改造地繼續保留和聯袂使用只具有革命史意義並屬於「局部史範式」的傳統「近代」、「現代」概念及其概念群,顯然已不合時宜。

毫無疑問,殖民地化和准(半)殖民地狀態是近世中國現代化產生和發展以及社會形態轉型和社會性質變革過程中的最大特點和最重要的歷史時代背景,在近史研究中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和意義。我們對此應有充分和清醒的認識。有關殖民地化與近世中國社會發展根本趨向以及社會形態和社會性質關係問題的研究,也還有待在更廣闊的歷史視野和更客觀的實證研究的基礎上展開。但有一點是必須始終堅持的,這就是對列強各國侵略罪行的嚴厲批判和否定。然而,殖民地化和准(半)殖民地概念本身在邏輯內涵上畢竟不屬於嚴格意義上的社會發展以及社會形態和社會性質概念範疇。7何況在近世後期,殖民地化趨向也已開始弱化,而獨立趨向則明顯強化,並取得了一定的實效。如1940年代中期中國以大國身份、獨立地位成為聯合國創始國,為後來和今天的中國作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的地位奠定了基礎。很難說這時的中國的國際地位還一如19世紀後期到20世紀前期的「半殖民地」。因此,這種在內涵上以「半殖民地半封建化」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作為整個近世中國社會發展根本趨向和社會性質的傳統「近代」、「現代」概念,很難在新範式中繼續存在並佔據主導地位。既然「現代化(史)範式」這種「總體史範式」以其前所未有的綜合性、總體性、客觀性、超脫性、合理性和本質性,為越來越多的人所認識和接受;既然把近世中國社會發展的根本趨向和社會性質概括和理解為「現代化」和「(早初)現代社會」更具合理性;既然近世歷史不再被僅僅看作是一部狹隘的階級鬥爭史或革命史,或者說人們不再以屬於局部史的階級鬥爭史、革命史和專門史指代近世通史和綜合史,這種以「半殖民地半封建化」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為實質內涵的傳統「近代」、「現代」概念組合及其概念群,也就沒有理由在原來的意義上繼續在新的「總體史範式」中存在和使用下去。8
也許有人認為,傳統「近代」、「現代」概念流行已久,使用廣泛,不宜棄用,也不必棄用。何況現今不少人同時使用「近代化」和「現代化」概念。其中又包括兩種情形。一是把「近代化」概念與「現代化」概念等同互換、交相混用。「近代化」即「現代化」,「現代化」即「近代化」;一是把「近代化」和「現代化」視為指代前後兩個不同而又相繼階段的不同概念。因此,繼續使用傳統「近代」、「現代」概念並無大礙。即使不在「半殖民地半封建」意義上使用「近代」、「現代」概念,至少也可以在「近代化」和「現代化」意義上繼續使用這兩個概念。筆者認為,這個理由難以成立,這種用法也不妥當。
人類認識社會歷史的能力和水平是不斷提高和不斷發展的,是一個由淺到深、由現象到本質、由偶然到必然的過程。與此相關的概念也必然有一個汰舊換新或重新解釋的過程。如前所述,有關近世中國社會發展根本趨向問題的認識,學術界經歷了一個從半殖民地半封建化論到資本主義化論和近代化論再到現代化論的不斷深化的過程。就是說,在現階段和現有條件下,「現代化」是到目前為止有關近世以來中國社會發展根本趨向問題最高層次的抽像、最本質的概括和最恰當的概念表述。儘管現下「近代化」概念還為不少人使用,但無論從邏輯上看,還是就事實而言,「現代化」概念都是作為「近代化」概念的替代概念身份出現的。無論哪個意義上的「近代化」概念都正在被「現代化」概念所替代,也必然被「現代化」概念所替代。有鑒於此,基於「近代化」和「現代化」概念組合之上的「近代」、「現代」概念組合的合理性也就失之無據。

在這裡,有必要就現代化問題以及「現代化」概念與「近代化」概念的關係問題再作進一步的申論。作為一個世界歷史過程,現代化大約源起於17、18世紀,至今已有二、三百年的歷史。然而,明確提出現代化概念並在此基礎上展開系統的現代化理論和歷史的研究,卻是上個世紀的事。關於現代化概念的定義,

人們的說法不盡一致。概括起來,大體是指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的變革和轉化。筆者認為,「傳統社會」概念不是一個正規和嚴格意義上的歷史時代概念,不如以「古代社會」概念替代。因此,現代化概念的恰當表述應是從古代社會向現代社會變革和轉化的趨向、過程和狀態。具體而言,現代化主要包括機器化9、工業化、民主化、法治化等。它們使人類社會技術形態從手工社會向機器社會變革和轉化,社會經濟形態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變革和轉化,社會政治形態從專制社會向民主社會變革和轉化,社會制度形態從人治社會向法治社會變革和轉化。概括起來,就是總體社會形態從手工——農業——專制——人治社會向機器——工業——民主——法治社會變革和轉化。進而導致社會性質從古代社會向現代社會變革和轉化。十這是一個縱越幾個世紀至今未輟並橫跨全球的連續、總體和普遍的過程。在中國,現代化過程的正式展開大約起始於19世紀中葉。一百多年來,蜿蜒起伏,連綿不斷,直至當下,迄未終止。當今世界和中國仍處在這樣一個過程之中。儘管在這個過程中出現過各種不同的現代化類型,也發生了多次反覆;儘管各國和各地的具體表現各各不一,但機器化、工業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的基本趨向是共同的和不可逆轉的。如果把這一過程和現象表述為「近代化」,那豈不是說我們今天還處在「近代化」過程中,還屬於「近代社會」?顯然,這既不符合語言邏輯,更不符合客觀現實。兩相比較,還是現代化概念較為合理。儘管現代化概念也不無紕漏,但在目前沒有更好的概念表述情況下,現代化概念可以說具有最大的合理性。上述過程既不能表述為近代化,那種把近代化概念與現代化概念等觀混同的觀點當然就不能成立。 (
不僅如此,那種認為在現代化之前還存在一個近代化階段的觀點同樣是站不住腳的。因為在手工——農業——專制——人治社會形態與機器——工業——民主——法治社會形態之間,我們實在看不出、事實上也並不存在一個獨立和並列於上述兩個社會形態之間的中間社會形態。因而也概括不出一個與「古代」社會性質和「現代」社會性質並列和獨立的「近代」社會性質,也就不存在一個近代化過程和階段。至於那種把「近代化」理解為「資本主義化」的觀點,按其邏輯推導,「現代化」勢必就成了「社會主義化」。由此造成的概念混亂和邏輯混亂可想而知。實際上,羅榮渠、周積明等學者早就對「近代化」概念提出過質疑和批評。○11既然無論上述哪種意義上的「近代化」都不存在,以此為內涵的「近代」概念就變成了無本之木、無源之水。如果說以「半殖民地半封建」為內涵的「近代」概念業已過時,以「近代化」為內涵的「近代」概念則根本不能存在。事實上,「近代化」概念的使用遠沒有「現代化」概念普遍,而且市場也在日益萎縮。而與「近代」概念的命運不同,傳統「現代」概念由於與現代化意義上的「現代」概念在文字和語詞上的同一性,形式上仍可以保留下來,只是其內涵必須重新界定。
還有一種觀點把「近代化」當作現代化在1949年以前的一種變形或特殊稱謂,或者以「近代化」指代從古代向現代的過渡、轉型階段,也有人直接把「近代化」稱為「早期現代化」。如此看來,「近代」概念似乎還有存在的可能和必要。我們說,對於現代化的過渡性、早期性、原初性、變異性、特殊性等,我們完全可以用很多不同的概念表述,如早期現代化、初級現代化、早初現代化、過渡期現代化、晚清現代化、民國現代化、殖民地化時期現代化、畸形現代化等。然而,不管那種情形,所指代的不過是現代化的不同階段、不同層次、不同情形和不同表現,它們都統屬於現代化這個大的範疇,也只能用現代化概念來表述。如果使用「近代化」、「近代」這樣的概念,勢必造成混亂。使人聯想在古代社會性質和現代社會性質之間,還存在一個完整、獨立和具有單一社會性質意義的歷史時代或歷史階段;在手工——農業——專制——人治社會形態與機器——工業——民主——法治社會形態之間還存在一個完整、獨立和與之並列的社會形態。對此,我們在上文已給予明確的否定。總之,對於古代社會性質向現代社會性質的過渡時期、手工——農業——專制——人治社會形態向機器——工業——民主——法治社會形態的轉型階段,既可把它們歸入古代後期,更宜歸入現代早期,而不可以、也沒必要獨立劃分出一個所謂「近代」的歷史時代。
不過,儘管在近世社會性質和社會形態變革和轉型的實際歷史過程中,並不存在一個過渡性的「近代化」歷史時代或歷史階段。但在近史研究範式的轉換和變革中,在「總體史範式」即現代化(史)範式確立的過程中,由於歷史的習慣和認識的局限,「近代化」概念倒的確在事實上充當了一個過渡性概念的角色。在這個意義上,我們不能不承認「近代化」概念在學術史上出現和一度存在的客觀事實及其必然性和某種「合理性」。只是其歷史使命即將完成,「近代化」概念正在為「現代化」概念所取代。 (
或許還有人認為,「近代」概念至少可以作為一個單純時間概念保留下來吧。事實上,過去和現在、學術圈內外很多人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使用「近代」概念的,或者說他們使用的「近代」概念是兼具時間意義的。這既是「近代」概念多年來為人們普遍接受的一個主要「理由」,也是現今人們難以反思傳統「近代」概念的一個重要原因。我們認為,所謂「代」這個概念,其內涵所指的是時代而非時間或朝代。而時代概念從其宏觀角度看就是指社會性質。當然。時代要以時間為基礎,但時代概念決不等於時間概念。時代概念抽像,指歷史本質;時間概念具體,指歷史刻度。二者的區別顯而易見。如果說以前對此區分不夠,我們現在就應有清醒的認識。其實,傳統的「近代」、「現代」概念雖然內涵有誤,但在概念邏輯上一直主要是一個時代概念,只是兼具一定的時間意義。既然作為學術概念的傳統「近代」、「現代」概念本來就主要指時代而非時間,既然使用傳統「近代」、「現代」概念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誤會,我們又何必把它當作時間概念堅守不放?何況還有更多更好的時間概念可以指代這一歷史時段。如有關1840至1949年歷史時段的表述,既可籠統的表述為「近世」、「晚近」等,也可具體的表述為晚清、民國;還可徑以19世紀後期、20世紀上半葉、19世紀中——20世紀中等自然時間概念或公元紀年時間概念來表述。總之,對於1840——1949年間的中國歷史,從歷史時間角度,可稱為「近世史」,或簡稱為「近史」;從歷史時代角度,則應納入「現代史」範疇。
我們注意到,一些人把古史後期稱為「近世」,以與「上世」、「中世」相區別。這種用法在某些區域和領域比較流行,在一定範圍內似乎也不無合理性。因為現代史研究的歷史比較短,以往也比較薄弱,甚至不被認同為學術研究和獨立的分支學科。在那種情況下,歷史就是古代史,古代史後期便被稱為「近世」。但隨著現代史研究和學科的崛起,就出現了古代與現代在歷史時間和歷史時代概念表述上如何銜接的問題。我們注意到,一些人使用了「上世」、「中世」、「近世」、「近代」和「現代」這樣的概念組合,其中的混亂是顯而易見的。為何前面用「世」而後面用「代」?為什麼後面不接續使用「現世」、「當世」概念?「世」與「代」是不同概念還是相互等同和可以換用的概念?筆者認為,古代、現代是歷史時代概念,以往所謂「上世」、「中世」、「近世」則屬於歷史時間概念,實際指的是古代先後不同的三個階段,宜表述為「上古」、「中古」和「近古」。事實上後一表述現在更為普遍和流行。另一方面,在19世紀末到20世紀上半葉,以「近世」指代晚清或從19世紀下半葉到20世紀初這一時期的用法日益增多。近年,把「近世」概念作為指代1840年至1949年歷史時段的單純時間概念的用法也時有所見。
史學研究範式的轉換是一個包括理論、概念、價值、邏輯、方法乃至組織、體制等在內的全方位和整體的變革。概念變革即使不先行,也不應該緩行,應保持與理論變革和價值變革等的同步和配套。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概念變革乃是整個範式轉換的集中體現和外在標誌。具體而言,概念變革的方式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概念的進入和退出;二是概念的重建和更新;三是概念的分拆和再組。對於傳統「近代」、「現代」概念來說,二者的命運並不完全一樣。「近代」概念無論作為歷史時代概念還是歷史時間概念,其唯一的選擇就是退出。取代它的就前者而言是「現代」概念,就後者而言則是「近世」等概念;「現代」概念在形式上還將繼續作為歷史時代概念使用,只是其內涵與舊範式的「現代」概念將不可同日而語。而作為歷史時間意義上的「現代」概念也宜退出,以讓位於現世、現下、現時、當世、當下等專門性的時間概念,或徑以公元紀年概念和相關朝屬概念來表述。 (
果如是,有關近世歷史的時代概念和時間概念將可以既清晰地區分開來,又合乎邏輯地連接在一起。上述那些頗感彆扭的概念表述在邏輯上也將變得合理,表達上變得順暢。如「近代現代化」和「近現代現代化」可表述為「近世現代化」、「當世現代化」、「近當世現代化」等;「近代現代化史」和「近現代現代化史」可表述為「近世現代化史」、「當世現代化史」、「近當世現代化史」等;「現代化與近代中國」和「現代化與近現代中國」可表述為「現代化與近世中國」、「現代化與當世中國」、「現代化與近當世中國」等;「近代史研究的現代化範式」和「近現代史研究的現代化範式」可表述為「近史研究的現代化範式」、「當世史研究的現代化範式」、「近當世史研究的現代化範式」等。
註釋:
1美國學者托馬斯。庫恩於1962年在《科學革命的結構》一書中首先提出和使用了「範式」概念。但他對範式概念有多種界定。如「公認的模型或模式」、「公認」或「共有的範例」、「公認的科學成就」、「一個科學共同體的成員所共有的東西」等。此後,範式概念風行學術界。參見托馬斯。庫恩著,金吾倫、胡新和譯:《科學革命的結構》,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1月,第21、9、168、158頁以及「序」之第4頁。
2吳劍傑:《關於近代史研究「新範式」的若干思考》,載《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2期。
3筆者在《應當重視清末新政研究》(載《社科信息》,1995年第9期)一文中,提出了「唯階級論」和「唯革命論」概念,並對這兩個概念進行了一定的分析。 ( 4羅榮渠:《現代化新論——世界與中國的現代化進程》,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4—7頁。
58對於「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概念的反思和檢討早在20世紀80年代初即已展開。近二十多年來有關這一問題以及近世中國社會形態和社會性質問題的討論,可參閱劉振嵐:《近代中國社會性質討論述評》,載《近代史研究》,1994年第2 期;陳向陽:《近年來近世中國社會性質與社會形態問題研究述評》,載《教學與研究》,2001年第12期。 ( 6陳向陽:《現代化研究與晚近中國社會再認識》,載《華南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99年第4期。
7參閱陳向陽:《近年來近世中國社會性質與社會形態問題研究述評》,載《教學與研究》2001年第12期。
9陳向陽:《機器化與工業化概念辨析》,載《社會科學報》,2001年4月19日第3版。
十陳向陽:《近史宏觀研究若干概念的混亂》,載《近代中國網》,2002年10月13日首發。
○11參見羅榮渠:《現代化新論——世界與中國的現代化進程》,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7—8頁;周積明:《最初的紀元——中國早期現代化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16—19頁。


作者單位:華南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來源:《社會科學評論》200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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