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克·德裡達與法律:一次訪談



作者:鄭戈 譯
文章來源:中國現象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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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哲學家和解構主義者雅克·德裡達是巴黎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ecole des Hautes etudes en Sciences Socials in Paris)教授。在過去10年間,他是卡多佐法學院的常客。卡多佐法 學院授予他「卡多佐傑出學人」的頭銜,以這個身份,他不時在這裡舉辦講座。這些講座成為卡多佐法學院與新學院大學(New School University)聯合主持的「法律與人文主義」系列講座的重要組成部分。趁德裡達教授於1998年10月再次光臨紐約之機,本院悉尼·L·羅賓斯人權講座教授邁克爾·羅森菲爾德訪問了他。本訪談涉及德裡達與法律之間的關係以及他關於當代國際政治事件的省思。

  羅森菲爾德:德裡達教授,非常感謝您同意我代表《卡多佐生涯》對您進行這次訪談。

  我注意到您同卡多佐法學院之間的關係已經保持了10年之久。您的第一次光臨是在我們舉辦「解構與正義之可能性」學術會議的時候,那次會議是我們主辦的最偉大的會議之一。您當時所提交的論文——「法律的力量」——後來發表在《卡多佐法律評論》上。

  我想瞭解您同法律之間的關係。您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有興趣把法律作為一個課題來探究的?

  德裡達:我對法學的興趣由來已久,雖然在嚴格意義上我從未研習過法律。首先引發我興趣的是與文學創作相關的法律問題——與「作者」這一名稱相關的法律約束和版權等等。很久以前,我在耶魯大學開設了一次關於版權(主要是作者權利)及其歷史的討論課。當然,這兩個話題具有表面上的相似性。那時,我專門研究了法國和英國的版權史。我尤其感興趣於17世紀時國王、圖書館員與版權享有者之間的關係以及法國大革命給這種關係帶來的變化。

  同時,我也感興趣於文學創作與法律的司法創製過程之間的相似性。當解構理論受到一系列倫理和法律問題的衝擊時,我感到有必要對這些問題作出回應,這正是我在「正義之可能性」研討會上所作的事情。那次會議對我來說是一次值得回憶的絕佳機會,使我得以向法學家們介紹我關於建構法律與建構正義理念之間關係的思考 。

  羅森菲爾德:我覺得,同其他法學院相比,卡多佐法學院的獨特性在於它擁有許多致力於交叉學科研究的教授。我們的許多教授在法學之外還受過哲學、文學和政治理論的專門訓練。我的許多同事很久以來一直關註解構理論,試圖瞭解它在何種程度上可以幫助我們進行法律分析和從事法律理論研究。因此,你的到來對我們來說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機會。

  德裡達:卡多佐法學院的盛情對我來說是值得珍視的。在過去10年間,我在這裡參加的研討(我們迄今只提到其中的一次)拉近了我與法學界同仁之間的距離。我剛剛意識到,這些研討都涉及到「責任」這一一般性問題。我們關於秘密、證據和好客精神的研討,以及今天關於寬恕的討論,都關涉到個人對他人的責任。

 羅森菲爾德:可不可以這樣說:您對關於法律和正義的實踐性問題的興趣來源於你的結構理論?據我觀察,在過去15或20年間,哲學家們對法律、司法問題和法律正義問題的興趣呈現出與日俱增的趨勢。您是否同意這一 點?如果同意,您如何理解這種興趣的性質?

  德裡達:我記得我第一次正式談及法律問題是在一次關於卡夫卡的「在法律面前」的講座中。我區分了一般意義上的法和嚴格意義上的法律。這種區分體現在法語中的兩個單詞上,也就是le droit和 la loi。當一個人用法語談到le droit的時候,她不一定是在談法律,而可能是在談一般意義上的正義或公正。

  現在讓我回到你剛才的問題上。我們在當今的民主社會中觀察到的一個重要現象就是法律在解決政治問題方面享有越來越大的權威——這種權威有時是以僭越的方式來發揮作用的。這種情況出現在意大利、法國,也出現在美國。如今,我們都有這樣一種感覺:司法獨立是檢驗民主的一項關鍵指標。因此,每一位對倫理和/或政治感興趣的哲學家都必然會回到法律問題上。隨著民主制度在真正意義上的全球化,哲學家必定要真正面對法律和司法問題,這是一個無法逃避的現實。  德裡達:真正應當感到榮幸的是我。首先,我同卡多佐法學院之間的關係是非常特殊的。這一點可能是無需多言的:我在卡多佐法學院找到了許多氣味相投的同仁,他們是知名的法律專家,但同時也有志趣從事文學、聖經闡釋以及/或者哲學等方面的研究。因此,我在這裡可以找到許許多多切磋的機會。我偶爾也會造訪其他一些法學院。12年前,當我在耶魯大學講課的時候,我曾應一所法學院之邀去討論我的一篇關於康德的論文。就在昨天,拉瑞·克萊默邀請我去紐約大學法學院主持一個研討班。我在紐約大學講課的歷史已經有十年,這是第一次受到那裡的法學院的邀請。

  在法國,我們曾經試圖同一些來自大學法律系的同仁一起組織會議、討論或研討班,但是,迄今為止,這些努力都沒有取得成功的結果。因此,對我來說,卡多佐法學院是一個可以學習新知的地方,也是一個使我有機會討論我所感興趣的法律問題的地方。

  當我閱讀您的作品以及亞瑟·雅各布森的作品,這種感覺就十分強烈。在過去十餘年間,我們之間的熟悉程度和共同前提都在不斷增長。按照我個人的看法,卡多佐法學院一直都在改變,並且是在朝著最好的方向改變。

  羅森菲爾德:我知道您出生並成長於阿爾及利亞的一個猶太人社區當中(我不知道這是不是一個廣為人知的事實)。您可否簡要地描述一下這一經歷對您的智識發展有著什麼樣的影響?

  德裡達:歸屬於一個殖民國家中的一個少數族裔群體,這種認同感是使我對法律敏感的許多原因之一。阿爾及利亞的猶太人群體早在法國殖民者到來之前就已經居住在那裡。因此,阿爾及利亞猶太人一方面屬於被殖民的民族,另一方面又為法蘭西民族所吸收。

  在納粹佔領期間,阿爾及利亞沒有德國駐軍。只有法國人和維希政權在那裡制定並推行著壓迫性的法律。我被迫輟學。我的家人也失去了公民資格,這是一項法律事件。即使是一個孩子,也能夠理解失去公民身份的含義。當你處在這樣一種邊緣的、不安全的、飄搖不定的狀態當中時,你就會對法律授權的問題多一些關注。這時,你是一個身份和權利受到威脅的主體,而這種身份和權利是由一種法律來界定的。

  羅森菲爾德:我知道您曾經訪問過南非,並且專門瞭解過「真相與諒解委員會」(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和它的工作。您能否告訴我們您是如何對諒解和寬恕這一主題產生興趣的?

  德裡達:我在去年開設了一門關於諒解和寬恕的討論課,這一主題包含若干法律維度。隨後,在去年夏天,我訪問了南非。當時,「真相與諒解委員會」正開始撰寫它的報告。到處都在討論它的工作。我作了若干次關於寬恕和諒解的講座,並閱讀了一些相關文獻。我還有機會會晤了該委員會的若幹成員,並得以瞭解該委員會運作過程的許多側面:它是如何組成的?它如何變成爭議的焦點(任何一方的任何一個人都不完全認同它的工作)?它是如何在緊迫狀況下解決那些隨時可能破壞非國大與白人政府之間關係的問題的?「真相與諒解委員會」其實是非國大與白人政府之間的一項共識的產物,這項共識就是:只有赦免而不是報復才是解決問題之道。

  我尤其感興趣於被他們稱作「刮骨療傷」(healing away)的那種程序,這是一種政治治療的方式。我感興趣的是這樣一種政治治療如何以及在何種程度上能夠兼容於純粹寬恕這一哲學理念。我有機會傾聽兩方面的證詞以及「法官」(委員會成員)的觀點。因此,我學到了許多東西,並得以瞭解南非的歷史。

  正像你或許知道的那樣,在南非,憲法承認的官方語言有11種之多。任何向「真相與諒解委員會」匯報的人都可以任選一種官方語言來作為表述的媒介。這就導致了一個嚴重的問題:因為所有的證詞最後都會被翻譯成英語,一種基督教的、西方的語言。例如,有人告訴我,「原諒(forgiveness)」這個詞在好幾種官方語言中都找不到嚴格的對應詞。於是,人們質疑只使用一種特定語言作為最終譯本所用語言的方式。我越來越對「真相與諒解委員會」所遭遇的語言學問題感興趣,並且為「表達悔意的語言」這樣一個概念所吸引。當我用英語說「I beg your forgiveness(我請求你的原諒)」或你用英語回答「I forgive you(我原諒你)」的時候,這種表述對承載著其他文化、習不慣於用別種語言來表述的人們有著什麼樣的意義?

  羅森菲爾德:這真是太有趣了。作為一個說英語的人,我對「真相與諒解委員會」的事實陳述和裁決的理解可能會不同於、甚或迥異於其他並非以英語為母語的人們對同一文本的理解。

  德裡達:正是如此。在南非,被期待表達諒解的受害者主要是黑人,而非國大也必須向委員會匯報。黑人大多對委員會的工作感到失望,因為他們對諒解不感興趣,他們需要正義,或者至少需要討回一種說法,知道在自己的親人身上究竟發生過什麼事情。他們希望繼續為親人哀悼,而不是表達諒解。當委員會開庭的時候,常規法院也在繼續工作。雖然委員會寬恕了某些人的政治過失,但刑事犯罪無法得到寬恕。因此,被迫向委員會報告的人們往往會辯解:因為這是一場政治較量,他們承認自己是失敗者,將會接受並遵從委員會的命令,但他們不會承認有罪。

  羅森菲爾德:我們能不能這樣說:「真理與諒解委員會」賦予人們這樣一種能力,使他們都以封存南非的這一部分歷史,儘管是基於不同的個人原因?

  德裡達:這的確正是「真相與諒解委員會」的目標——封存。終結一個非如此便會永遠循環往復下去的復仇過程,終結哀悼並開始為未來而籌劃。曼德拉和他的同道們希望南非能夠生存下去。他們知道:如果南非作為一個國家要繼續存在下去,如果黑人和白人要繼續在這同一片領土上共存,他們就必須共享哀悼的心情,以便分擔共同的使命。

  羅森菲爾德:您提到尼爾森·曼德拉,不知您能否評價一下他在這一過程中所發揮的作用?他曾經被長期囚禁,是種族隔離制度的受害者,後來則成為這個國家的領導人。他是通過什麼來扮演自己的特殊角色的:是示範還是勸說?他的作用是無可替代的嗎?如果是別人而不是曼德拉成為南非的領導人,這種「治療」是否就 沒有存在的可能性?

  德裡達: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但我無法給出簡短的答案。當然,曼德拉個人的確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沒有人會怎麼樣?我不知道。但事實是的確有這麼一個人,他在監獄裡呆了27年,離開那裡後,他沒有在自己的公共角色中表達出任何使別人能夠覺察出的個人怨恨。是他決定組建這麼一個委員會,其唯一目標是幫助實現諒解。我瞭解到,當他開始同白人政府進行談判的時候,他在某些時刻,某些方面,背叛了自己的團體,自己的同事。他在這樣做的時候並沒有與自己的同仁協商。他在這一過程上打上了顯著的個人印記。

  羅森菲爾德:現在我想請您就一個較為世俗的、但在美國引發了大量關注、評論和討論的話題發表自己的看法。我所指的是與克林頓總統、他的被彈劾以及他作為一個總統在這一事件中的責任相關的問題。作為一位來自於另一個國度、另一種文化的知識分子,從哲學的而非政治的角度來觀察這一事件,您有什麼樣的見解可以同我們分享?

  德裡達:這可能並非三言兩語所能表述。不過,還是讓我給出幾段短評吧。第一個是我的直覺性反應——也是許多美國之外的其他國家的人士,尤其是法國人很可能分享的反應,那就是對這一故事中有關性(sex)的部分所招致的政治化和過分的媒體關注感到憤怒和反感。我發現這一屬於私人生活的部分被獨立檢察官不僅是惡意地、而且是特意渲染地記載在他的官方報告中,而且被一群政客加以組織和利用。在歐洲,我們從未想像過這種事情會在美國發生。

  其次,我想談論一個更加複雜的問題:保拉·瓊斯案中的偽證問題。這裡所涉及的不是一個簡單的性隱私問題,而是性騷擾這一概念。性騷擾涉及的其實是人的尊嚴問題。同時,克林頓使自己陷入這個案件當中的事實本身就說明他未能克盡總統之職責。

  再次,美國總統不僅必須面對美國人民、而且還得面對整個世界來作證和表白這一事實是新的全球化的徵兆,標誌著我們進入了一個國際法和人權的新階段。

  羅森菲爾德:在結束我們的談話之前,我想瞭解一下你目前對寬恕的研究。你是否打算就這一課題寫一本書?

  德裡達:你知道,我每開設一門討論課的時候都會寫下一些東西,這些東西具有變成一本書的潛質。但我沒有足夠的時間來進行修改和重寫。如果有時間的話,我會很願意寫這樣一本書,但我目前還沒有這樣的計劃。

  羅森菲爾德:非常感謝您。我想讓您知道,《卡多佐法律評論》急切地想要發表這份訪談的內容。

  德裡達:謝謝您。我還想利用這個機會正式表達我對卡多佐法學院的真誠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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