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
Facebook

又譯臉譜。

  提供網路社交網絡服務的美國公司。臉書由祖克柏格(Mark Zuckerberg)、莫斯科維茨(Dustin Moskovitz)和休斯(Chris Hughes)創立於2004年,當時3人都是哈佛大學的學生。創立之初,會員僅限於哈佛學生,但逐漸擴大至所有的大學生、高中生,最後,只要年滿13歲即可加入。2011年1月全球臉書的使用人數突破6億人。公司總部設於加利福尼亞州帕洛阿爾托(Palo Alto)。
  上網登入臉書是免費的。新用戶可以創建個人檔案,上傳照片,加入既有的網絡,或建立新的網絡。臉書網站有許多功能,包括塗鴉牆(Wall):是每個用戶資料頁面上的一個空間,讓朋友可張貼訊息在上面;個人近況(Status):讓用戶能提醒朋友他們目前的所在地或情況;動態消息(News Feed):通知用戶有朋友更動了個人檔案。
  在原版設計外,臉書又陸續添加許多功能。如2006年8月起,讓用戶創造自己的部落格。2007年2月,禮物(Gifts)功能啟用,用戶只需付象徵性費用就能贈送虛擬禮物(圖像)給朋友。數個月後,該公司推出臉書市集(Facebook Marketplace),允許用戶發布免費分類廣告;以及臉書平台(Facebook Platform):用戶得以創造新的應用程式,與現有臉書應用程式互動或提升其功能。這種研發工具使臉書網站的社交遊戲選擇迅速擴增,諸如Zynga等軟體公司,也在臉書上以其電子管理遊戲每日吸引數千萬的用戶。2008年6月,臉書公司把部分軟體程式碼轉為開放原始碼(基本上等於免版權),如臉書開放平台(Facebook Open Platform),期能吸引更多第三方的軟體研發者撰寫應用程式來提升臉書網站的功能。很多人認為此舉是為了對付2007年11月問世的谷歌OpenSocial API,OpenSocial API讓研發者能透過谷歌的應用程式,以及利用我的空間(MySpace)或其他與之競爭的社交網站分享資料。2007年11月臉書推出臉書燈塔(Facebook Beacon),為其廣告平台的擴張版,能追蹤及回報其他網站的資料,包括用戶在那些網站的活動資訊。
  雖然隱私權是多數社交網站普遍存在的問題,但臉書燈塔甫一推出便掀起爭議風暴。擁護隱私權者聲稱臉書燈塔的侵犯性太強,指出它在用戶登出臉書之後仍繼續追蹤其瀏覽網頁的習慣,也不乏致使臉書帳號停用的案例。2009年12月臉書關閉燈塔做為一項集體訴訟的和解措施,同時支付950萬美元資助一個致力維護網路安全的非營利組織。同月,臉書也推出最新版的隱私設定,讓用戶得以更「精微地」控制要分享或顯示的個人資訊。然而,其隱私控管的功能選單像迷宮一樣錯綜複雜,用戶根本難以使用新的隱私設定,只好回頭仰賴臉書的原始設定;而隨著臉書「選擇退出」(opt-out) 政策不斷擴張,其原始設定的安全性愈來愈寬鬆,迫使用戶「選擇加入」(opt-in)替資訊加密。為了平息批評聲浪,2010年5月臉書再度修改隱私權政策,以一個簡單化的系統將隱私設定統合為單一頁面。
  2010年11月臉書推出一個重要的新功能。它是臉書大幅升級後的訊息發送平台,意欲提供用戶單一的網路通訊體驗,內部稱為「泰坦計畫」(Project Titan),科技媒體則迅速給予「Gmail殺手」的封號。泰坦將文字簡訊、電子郵件和線上聊天整合為一種易於組織,且能完整收集歸檔的資訊流。為了搭上每日折扣服務的風潮,如Groupon或LivingSocial等團購網,臉書在2011年4月推出優惠(Deals)服務。該功能允許用戶討論折扣優惠並直接從臉書透過其信用系統購買它們。
  延伸閱讀
  David Kirkpatrick, The Facebook Effect: The Inside Story of the Company That Is Connecting the World (2010), is a well-researched company history by an established writer on technology and media.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ChenBoDa 的頭像
    ChenBoDa

    陳柏達的網誌

    ChenBoD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