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
market


買賣雙方相互接觸(直接或通過居間代理人或機構)而產生商品和服務的交易方式。該詞原先是指買賣產品的某一特殊的場所,如露天市場,至今仍有這種用法。更廣義的來說,市場是從有形實際加以抽象化的任何競爭場所,買賣雙方可以相互打交道,交易的規模可在全球進行,例如倫敦和美國的初級產品市場即國際市場,全世界各地的交易商都可經由電話和電傳聯繫,而且也可利用直接接觸在市場中進行買賣。值得一提的還有金融市場,股票、有價證券、政府公債和通貨都可通過有組織的證券市場或外匯市場易手。
  在自由市場中,價格是由供求相互作用決定的。古典經濟學家信賴自由放任的功效,發展了完全競爭的學說。假定市場環境為︰交易的商品都是整齊畫一的,有許許多多買者和賣者,買賣雙方相互接觸,商品很容易轉讓。在這種條件下,各個生產商的產品或商品僅占產品或商品總量的很小部分;因此該生產商不能憑藉自己增加或減少生產來影響價格。同樣的,各個買者也僅占市場總交易量的很小部分,因此他購貨的多少不足以影響價格。所以,價格是固定的,供應商能生產多少,就能售出多少——由於他自己的總產量僅占整個市場總產量的極小部分,他提高產量並不能導致價格的下降。雖然沒有真正的市場與這種典型市場條件恰好一致,但是卻有許多市場與此緊密接近。農產品市場就是最好的例證。這些商品都是許許多多很分散的小生產者在競爭條件下生產出來的,一般這些小生產者不得不售出其全部產品而不顧價格水平的高低。大體上這類商品的總產量短期內不會隨價格(需求)的變化而變化。另一方面,供應會受到天氣變化無常的影響;供應一有變化,價格也相對的產生較大的波動。
  自1930年代以來,人們已漸漸注意到不完全競爭,這是一種比較符合製成品實際的世界市場模式。在不完全競爭中,賣方、買方或雙方的數量可能都很有限,對立競爭的產品通常(在設計上、品質上、品牌上等等)也有差異,而且新生產商進入市場時也因各種因素受到限制。在這一類型市場中,通常供應很敏感,能在短期間內對需求作出反應。在另一方面,價格總是反應遲緩,可能不隨需求下降而降低;然而價格可在需求允許的情況下,比較自由地上漲。最近數十年,由於政府通過財政和金融政策(例如利用納稅獎勵以促進在指定行業或指定點進行新的投資)影響市場,其積極作用日漸增強,許多市場已變成更加不完全競爭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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